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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资待遇保障工作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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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资待遇保障工作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巴政字〔2009〕304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9月20日后,市委政府多次召开会议,对义务教育学校落实绩效工资和加快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并派出纪检督查组、人事督查组进行工作督查,现就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落实2008年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资待遇保障工作的情况

2008年9月12日,市人事局、财政局、教育局转发《自治区人事厅、财政厅、教育厅<转发人事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资待遇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巴市人发〔2008〕112号),明确要求各旗县区在国家和自治区实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前,对低于当地(以旗县区为单位)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要执行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已多次督促要求各旗县区落实2008年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资待遇保障,10月22日市委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工作情况汇报会明确提出:“对于没有落实2008年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包括离退休人员,工资待遇低于当地同级公务员工资平均水平的,要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文件规定,统一从2008年1月起予以补齐”。但是,截止11月6日,仍有乌拉特前旗、乌拉特后旗和磴口县还没有按要求落实到位。

二、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进展情况

2008年7月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下发了《巴彦淖尔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8月14日,市政府召开了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动员大会,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要求各旗县区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打消各种顾虑,克服畏难情绪,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步伐,全力推进。今年4月1日,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项工作会议,针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有效的解决办法。按照国家、自治区政策要求及市领导小组专项会议意见,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批复工作于7月份基本完成,并要求10月份完成岗位聘用工作。10月22日,市委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工作情况汇报会明确要求各旗县区要加快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进度,临河区要在10底完成岗位聘用工作,其它要在11月底前完成岗位聘用工作。

在实施过程中,各地、各单位进程不一,巴彦淖尔市日报社、市土壤肥料工作站等30多个市直事业单位认真制定实施方案,规范程序,公开公正,方法得当,进度较快,已于10月30日前率先完成了岗位聘用认定工作;市教育局、文体局、卫生局、林业局等部门正在积极实施岗位聘用工作;乌拉特前旗、五原县已完成岗位设置方案的批复工作,正在开展人员聘用工作;磴口县、杭锦后旗、乌拉特中旗、乌拉特后旗正在批复岗位设置方案;临河区10底前还未完成岗位聘用工作;河灌系统、市公路局还未上报岗位设置方案。

三、工作要求

一各旗县区、市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上述两项工作,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认真学习有关文件,领会政策精神,维护政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做到令行禁止。

二严格按照10月22日市委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工作情况汇报会提出的要求和时限,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加快进度,确保各项工作按时完成。

三做好宣传工作,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对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要认真研究,及时妥善处理。

四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职责,敢于担当,勇于负责,以更加积极的姿态,不折不扣地落实国家、自治区的各项政策。

五对义务教育学校教师30%奖励性绩效工资,各地教育主管部门要尽快组织学校制定出台具体考核办法,在2010年1月15日前必须兑现到位。

二00九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