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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对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的职责分工要求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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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对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的职责分工要求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以下简称“《规范》”)中涉及的十一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分别对服务对象、内容、流程、要求、考核指标及服务记录做出了明确规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负责组织实施,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根据服务能力合理承担部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对部分服务内容进行了调整,同时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及村卫生室进行了明确的职责分工,要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工作中能够正确指导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业务。

一、健康档案

1.健康档案的建立。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医务人员负责为辖区居民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同时向服务对象填写并发放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

2.健康档案的存放。农民健康档案以村卫生室存放为主,城市居民以社区为单位存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的社区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放,其余在社区卫生服务站存放。

3.档案的电子化管理。谁建档,谁录入,并将电子健康档案的数据统一存放在电子健康档案数据中心。

4.接诊记录、会诊记录、双向转诊记录由居民就诊的医疗机构负责登记,并补充到个人档案,同时录入电脑。

二、健康教育

1.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按照《规范》要求承担辖区居民的健康教育工作。

2.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要制定年度健康教育计划。

3.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同时负责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健康教育定期督导,并协助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三、预防接种

1.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部分定为接种点的村卫生室承担辖区的预防接种工作。

2.非接种点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做好预防接种的宣传工作和健康教育工作,协助接种点开展预防接种工作。

四、0-6岁儿童健康管理

1.0-6岁儿童健康管理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规范》要求开展工作。

2.距乡镇卫生院较远的农村新生儿访视可在当地村卫生室进行,满月后的随访除农村偏远地区在村卫生室进行外,其余均在乡镇卫生院进行。

五、孕产妇健康管理

1.孕产妇健康管理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

2.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掌握本区域内孕产妇人口信息,并及时上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好孕产妇健康管理的宣传工作,配合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好访视及孕期保健的提醒、督促工作。

六、老年人健康管理

1.老年人健康管理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按照《规范》要求开展工作。

2.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掌握本辖区内老年人人口信息,开展一般的年度体格检查,负责老年人健康管理的信息整理。同时开展针对老年人的健康教育、健康干预与健康宣传。

七、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

1.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按照《规范》要求对辖区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进行健康管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体检。

2.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年度体检的辅助检查项目,负责糖尿病至少每年4次的血糖监测。

八、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

1.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规范》要求承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

2.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负责对辖区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信息上报,协助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好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随访、评估。

九、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按照《规范》要求开展工作。

十、卫生监督协管

1.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规范》要求开展工作。

2.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做好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