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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


什么是征收? 一、不动产征收制度: 二、征收原则: 三、征收构成: 四、征收补偿: 法条链接 什么是征收? 征收是指征收主体国家基于公共利益需要,以行政权取得集体、个人财产所有权并给予适当补偿的行政行为。 一、不动产征收制度: 1.两个前提: A.为了公共利益需要; B.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 2.两个维护: A.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 详情>>

安徽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安徽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是顺应我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需要,经省编办批准,于2004年8月正式成立,为财政厅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直属事业单位,内设综合、计划会计、征收稽查和票据管理四个职能科室,主要职责如下:贯彻执行国家、省人民政府、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在财政厅的指导下,具体开展非税收入征管工作;配合、会同厅相关处室拟定征管实施办法。具体如下:负责省级行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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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

安徽省政府令第212号 2008.7.7《安徽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已经2008年6月23日省人民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安徽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促进水资源的节约与合理开发利用,根据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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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市区征收征用农村集体土地及补偿安置暂行办法

白山市市区征收征用 农村集体土地及补偿安置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市区内征收征用农村集体土地的管理,保障被征地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征地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农村集体土地,是指依法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第三条本市八道江区和江源区行政辖区内征收征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以下简称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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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

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京政发[2011]27号为规范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以下简称《征收补偿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市政府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区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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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路政局养路费征收稽查处

职能负责全北京市养路费征收稽查工作;统一领导并监督检查远郊区县公路养路费的征收稽查工作。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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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

定义适格主体定义指征收行为的的相对人。征收是国有化措施的一种,指征收主体国家基于公共利益需要,以行政权取得集体、个人财产所有权并给予及时有效的补偿的行政行为。适格主体自然人、法人、单位、集体和法律规定的其他组织均可成为被征收人。 详情>>

征收


毕节市房屋征收与补偿档案管理暂行规定(试行)

《毕节市房屋征收与补偿档案管理暂行规定(试行)》于2011年7月6日由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毕市府办通〔2011〕170号印发。该《规定》共20条,自下发之日执行。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通知暂行规定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通知关于印发毕节市房屋征收与补偿档案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毕市府办通〔2011〕170号各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市府各工作部门:《毕节市房屋征收与补偿档案管理暂行规定(试行)》已经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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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征收法律制度纵论

图书信息内容简介图书目录图书信息书名:不动产征收法律制度纵论作 者:房绍坤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时间:2009年01月ISBN:9787509309353开本:16开定价:39.00元内容简介2008年8月15-16日,烟台大学法学院、山东省民商法重点学科于蓬莱泉盛宾馆成功举办了“不动产征收法律制度研究”研讨会。来自全国各高等院校、研究所、实务界的四十余位学者参加了本次研讨会,收到与会论文23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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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16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为进一步完善股权分置改革后的相关制度,发挥税收对高收入者的调节作用,促进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就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流通股(以下简称限售股)取得的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自2010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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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

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停止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财综[2008]78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为推进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促进依法行政,切实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支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我们对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2009年1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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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宁市煤炭税费征收标准调整实施方案》

常宁市煤炭税费征收标准调整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煤炭资源税费征收管理,发挥税费调节作用,优化煤矿生产经营环境,促进煤矿安全生产。适当调整煤炭相关税费征收项目和征收标准。根据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调整原则(一)依法设立征收项目,没有政策依据的项目不设置,征收标准不突破上级规定的标准。(二)税费同时调整,以税收为主。(三)参照周边县(市)的成功做法。二、调整项目和标准依法重新审定煤炭相关税费统征标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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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贷款建设的城市路桥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

长沙市人民政府令第93号《长沙市贷款建设的城市路桥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已经2005年6月13日市人民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5年8月1日起施行。市 长:谭仲池二○○五年六月二十一日长沙市贷款建设的城市路桥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本市贷款建设的城市路桥车辆通行费的征收管理行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湖南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贷款建设的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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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奖励和补助办法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通知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奖励办法第三章补助办法第四章其他规定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通知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奖励和补助办法》的通知长政办发〔2011〕103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长沙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奖励和补助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长沙市国有土地上房屋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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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

长沙市人民政府令长沙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征收决定第三章补偿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长沙市人民政府令第116号《长沙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已经2011年11月1日市第13届人民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市长:张剑飞二○一一年十二月六日长沙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2011年11月1日市第13届人民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通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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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征收管理办法

市政府令第18号朝阳市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征地程序第三章征地补偿安置第四章临时用地补偿第五章征地费用管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市政府令第18号《朝阳市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征收管理办法》业经2010年5月27日朝阳市第九届人民政府第二十四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市长二O一O年五月三十一日朝阳市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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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标准第三章价格调节基金的减免第四章价格调节基金管理第五章附则《朝阳市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办法》业经2010年6月30日朝阳市第九届人民政府第二十六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0年7月12日起施行。市长二○一○年七月十二日朝阳市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增强政府市场调控能力,稳定生活必需品价格,保障人民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国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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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成都市人民政府令成都市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44号《成都市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已经2008年1月26日市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3月1日起施行。市长:葛红林二○○八年一月三十日成都市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依据)为增强政府调控市场能力,应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平抑市场价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四川省价格管理条例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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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加快我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和居民生活环境,制止各种乱收费行为,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物价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2〕80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是指按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为筹集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资金所收取的费用。第三条凡在池州市主城区、各县城关镇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各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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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规定

赤峰市人民政府通知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征收管理第三章 征收补偿第四章 附则赤峰市人民政府通知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赤峰市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规定》的通知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赤峰市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赤峰市人民政府二〇一一年九月三十日赤峰市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城市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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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水市林木产品育林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意见

为规范我市育林基金的征收和管理,按照省财政厅、省林业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育林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办〔2009〕88号)规定,结合全市木竹材产品生产销售情况,制定赤水市林木产品育林基金征收管理意见。一、征收范围原木、锯材、竹材、木片、树蔸、木炭及胸径5厘米以上的活体树木等林木产品为征收范围。不包括林副产品、经济林产品以及其他林产品。二、征收标准(一)集体(含个人)生产的林木产品按其销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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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摩托车养路费征收管理使用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摩托车养路费(以下简称摩养费)是向拥有摩托车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征收的专项事业费,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5〕49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07〕53号)规定:摩养费由市县交通主管部门征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原则上全部用于农村公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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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突与平衡:土地征收中的权力与权利

基本信息内容简介本书目录基本信息作者: 叶芳出版社: 上海社会科学院条形码: 9787807458647;978-7-80745-864-7ISBN: 9787807458647 出版时间: 2011-8-1开本: 16开 页数: 186定价: 34.8元内容简介《冲突与平衡——土地征收中的权力与权利(2010年)》以我国土地征收中两对相冲突的权力与权利——征收权与不动产财产权、土地规划权与土地发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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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与合理开发矿产资源,维护国家对矿产资源的财产权益,根据国务院《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凡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和所辖海域内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照本细则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采矿权人为矿产资源补偿费的缴纳人。第三条 矿产资源补偿费由市及县(市)、区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征收。市属以上企业(含其所属企业)、外商投资企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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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全民义务植树绿化费征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推动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深入开展,促进城乡绿化环境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和《辽宁省全民义务植树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大连市境内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部队、其他组织及个体经营者(以下简称单位)。第三条 凡符合义务植树条件,因特殊情况,经县(市)、区以上绿化委员会批准不能全部或部分人员参加全民义务植树的单位,按在职职工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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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做好大连市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在大连市范围内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以下简称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个体工商业户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均应按照本办法缴纳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也适用于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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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通知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通知财政部关于印发《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07]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的相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制定了《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关于跨省、自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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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县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管理,加快城市建设步伐,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根据《重庆市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第85号令)、《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办发〔2002〕111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标准的通知》(渝府发〔2009〕1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本县城市规划区、建制镇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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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县城市垃圾处置费征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保障城市环境卫生,提高城市环境质量,根据《重庆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第165号令)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含建制镇、乡)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社会团体、城市居民和暂住人口等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补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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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县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了加强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全县范围内,征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是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应当缴纳耕地占用税。耕地是指征占用前三年曾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鱼塘、菜地、园地、饲料地、林地等。第三条耕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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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县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县国有土地(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的征收管理,进一步完善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国家财政部、原土地管理局《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征收管理的暂行办法》(〔1992〕财综字第172号)、《关于加强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征收管理的通知》(〔1995〕财综字第10号)、《国有土地使用出让金财政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暂行办法》(〔1996〕财综字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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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县契税征收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了加强契税的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契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契税实施细则》)以及《重庆市契税征收实施办法》(渝府〔1998〕28号令)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全县范围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的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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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县水利工程水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水利工程水费的征收和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重庆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重庆市水利工程水费征收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水利工程水费(以下简称水费)是指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向用水单位(含供水企业)或个人供应水利工程的工程水,并由用水单位(含供水企业)或个人向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缴纳的水费。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县境内的上游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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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标准(试行)

丹东市人民政府通知房屋征收与补偿标准(试行)丹东市人民政府通知丹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丹东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标准(试行)》的通知丹政发〔2011〕3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丹东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标准(试行)》业经2011年10月8日市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丹东市人民政府二○一一年十一月三日房屋征收与补偿标准(试行)丹东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标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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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真自治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2006年9月1日)县残联县财政局县地税局中国人民银行道真支行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促进残疾人就业,根据《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贵州省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8号)、《财政部关于发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综字〔1995〕5号)、《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将部分政府性基金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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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真自治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实施意见(暂行)

为加快我县城镇化进程,进一步改善城镇基础设施和投资环境,制止各种乱收费现象,根据《贵州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省政府第91号令)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一、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是指城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筹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所强制征收的费用。二、凡在我县城镇规划区内实施各类工业、民用和公共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和个人,均应按规定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三、城市基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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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真自治县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暂行规定

为了规范我县城镇污水处理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行为,加快城镇污水治理步伐,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以及《国家计委、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加大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力度建立城市污水排放和集中处理良性运行机制的通知》(计价格[1999]1192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黔府办发[2002]90号)和《遵义市物价局、遵义市财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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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征收项目

什么是地税征收项目?地税征收项目有哪些?1.营业税;2.个人所得税;3.土地增值税;4.城市维护建设税;5.车辆使用税;6.房产税;7.屠宰税;8.资源税;9.城镇土地使用税;10.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11.地方企业所得税;12.印花税;13.筵席税;14.地方税的滞补罚收入;15.地方营业税附征的教育费附加。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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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率征收

企业所得税定额定率征收是税款征收的一种方式,是在现行的税收征管工作中,由于纳税人的原因致使税务机构难以按查账征收这种合理的方式来征收税款而采取的一种被迫和补救措施。在现阶段的税收征管中,对保证国家税收的及时足额入库和迫使纳税人严格遵守账簿、凭证管理的有关规定,正确纳税具有重要作用。核定所得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是指税务机关按照一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预先核定纳税人的应税所得率,由纳税人根据纳税年度内的收 详情>>

定率 征收


房屋与土地征收征用补偿实务

编号:48392书名:房屋与土地征收征用补偿实务作者:杨晓玲主编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时间:2011-8-1入库时间:2011-8-6图书内容简介《房屋与土地征收征用补偿实务》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为基础,以百姓日常生活为出发点,着手于与百姓息息相关的房屋土地征收征用补偿案例,从房屋土地征收征用补偿的常识讲起,分别对补偿费用、房屋征收评估、补偿安置及纠纷解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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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补偿与行政诉救济

参见:房屋征收补偿与行政诉讼救济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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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拆迁法律制度新问题

图书信息内容简介作者简介图书目录图书信息书名:房屋征收拆迁法律制度新问题作 者:王达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时间:2010年03月ISBN:9787509317303开本:16开定价:32.00元内容简介《房屋征收拆迁法律制度新问题》对房屋征收搬迁、拆迁中的公共利益界定,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搬迁、拆迁强制执行,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征收拆迁司法救济等热点疑难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解析,为理论研究和实务操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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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维权21招

图书信息作者简介内容简介目录图书信息出版社: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第1版(2011年5月1日)平装:318页正文语种:简体中文开本:32ISBN:7802198542,9787802198548条形码:9787802198548尺寸:20.8x14.4x1.4cm重量:340g作者简介王才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中国建设管理与房地产法研究中心执 详情>>

房屋 征收 维权 21


房屋征收与补偿司法实务

基本信息内容简介编辑推荐作者简介目录基本信息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第1版(2011年5月1日)平装:230页正文语种:简体中文开本:16ISBN:7509328101,9787509328101内容简介《房屋征收与补偿司法实务》作者结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最新规定及相关法理,着重从房屋征收的法律原则、房屋征收决定、房屋征收补偿及房屋征收案件的司法审查和强制执行等方面进行了深入分析, 详情>>

房屋 征收 补偿 司法 实务


房屋征收与拆迁纠纷应对一点通

图书信息内容简介目录图书信息书名:房屋征收与拆迁纠纷应对一点通作 者:宋宗宇 主编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时间:2011-10-1版 次:1页 数:279字 数:185000印刷时间:2011-10-1开 本:大32开纸 张:胶版纸印 次:1ISBN:9787509331187包 装:平装22526313内容简介现今,房屋作为公民私有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人们的生活当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有什么样的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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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制度立法与实务

基本信息内容简介基本信息作 者:王才亮著出版社:法律出版社ISBN:9787503683305出版时间:2008-05-01版 次:1页 数:409装 帧:平装开 本:32开所属分类:图书>法律>经济法内容简介《房屋征收制度立法与实务》既有条分缕析的理论阐述,又不乏对国家和各地现行规定的纵深审视,同时穿插了对该领域典型案例的介绍。深入浅出,严谨生动,不仅在房地产征收法律领域具有较高的理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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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

国税发[2010]19号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1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规范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工作,税务总局制定了《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国家税务总局二○一○年二月二十日非居民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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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高速公路通行费征收管理规定

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85号《福建省高速公路通行费征收管理规定》已经2002年10月28日省人民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代省长 卢展工二○○二年十月三十一日第一条 为加强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保障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足额征收,根据《福建省公路规费征收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适用本规定。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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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海域使用金征收配套管理办法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通知福建省海域使用金征收配套管理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通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海域使用金征收配套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07〕153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福建省海域使用金征收配套管理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〇〇七年八月二日福建省海域使用金征收配套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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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福建省人民政府通知福建省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通知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2007〕27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福建省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福建省人民政府二〇〇七年九月十九日福建省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水资源费征收的管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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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抚顺市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办法》的决定

抚顺市人民政府令第149号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抚顺市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办法》的决定,业经2010年6月17日市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市长王阳二〇一〇年七月六日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抚顺市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办法》的决定抚顺市人民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决定对《抚顺市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办法》作如下修改:一、将原文中“城市建设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修改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污水处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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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城区污水处理费征收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污水处理收费管理,确保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改善水环境质量,促进城市污水处理行业产业化发展,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制定或调整城市污水处理费标准以及城市污水处理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应遵守本办法。凡在本市中心城区内(含临川区、金巢经济开发区)向市本级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排水管网排放污水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使用地下水和从江河湖泊取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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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甘肃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由甘肃省残联、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省人社厅、省工商局、省统计局、人行兰州中心支行制定,2011年9月5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甘政办发〔2011〕213号转发。该《办法》分征收范围、征收标准、职责分工、征收程序、征收缴库、缓缴减免、处罚规定、监督检查等9部分。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通知甘肃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暂行办法一、征收范围二、征收标准三、职责分工四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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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为规范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和使用,加强政府调控市场价格的经济手段,保持市场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甘肃省价格管理条例》,甘肃省结合实际,制定《甘肃省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于2011年11月17日由甘肃省人民政府以甘政发〔2011〕140号印发,共26条,自2012年1月1日施行。甘肃省人民政府通知甘肃省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甘肃省人民政府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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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

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67号甘肃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67号《甘肃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5月24日省人民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省长徐守盛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甘肃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促进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根据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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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赣州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因征收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和房屋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通知》规定,结合赣州市中心城区的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因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应当对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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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建设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两部委通知港口建设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征 收第三章 使 用第四章 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第五章 附 则)两部委通知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港口建设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1〕2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交通厅(局):为加快港口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我国水运事业发展,根据国务院有关批示精神,财政部会同交通运输部共同制定了《港口建设费征收使用管理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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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车辆通行费征收岗位培训教程

基本信息章节目录基本信息作者:河北省交通厅编出版日期:2001页数:254关键词:公路费用征收教材河北省交通厅分类:经济管理>陆路、公路运输经济章节目录目录绪论第一篇 公路基本知识第一章 公路及其发展概况1.1 公路1.2 公路的发展1.3高速公路的发展第二章 公路的组成2.1 路基2.2 路面2.3 桥梁、涵洞2.4 隧道2.5 线路交叉及沿线设施第三章 交通量的一般概念3.1 交通量的观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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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征收法研究

基本信息内容简介编辑推荐作者简介目录基本信息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第1版(2011年3月1日)丛书名: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精装:440页正文语种:简体中文开本:16ISBN:7300133967,9787300133966内容简介《公益征收法研究》以我国宪法和物权法的规定为基础和切入点,系统地对不动产征收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构建了完整的不动产征收制度理论框架体系。全书分为八章,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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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内蒙古自治区牧业税征收办法》等政府规章的决定

基本信息详细条款基本信息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23号:《关于废止〈内蒙古自治区牧业税征收办法〉等政府规章的决定》,已于8月23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自治区主席乌云其木格2002年9月2日签发。详细条款为了贯彻国务院关于农村牧区税费改革的重大决策,建立规范的农村税费制度,从根本上减轻农牧民负担,经自治区人民政府2002年第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废止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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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船舶车船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概述详细内容概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交通厅(局、委),西藏、宁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天津、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局,各直属海事局、地方海事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以下简称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为切实做好船舶车船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全面贯彻落实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各项规定,在税务系统和交通运输部门原来已建立的船舶车船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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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概述详细内容概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落实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促进创业投资企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详细内容一、创业投资企业是指依照《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0部委令2005年第39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和《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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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10]15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加强对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下同)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的规定,现对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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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9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一、企业年金的个人缴费部分,不得在个人当月工资、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二、企业年金的企业缴费计入个人账户的部分(以下简称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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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航道养护费征收和使用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航道养护费征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广东省航道管理条例》及国家《内河航道养护费征收和使用办法》规定,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我省江河、水库、沿海航行、作业、施工及固定停泊在通航水域上的各类船舶、竹木排筏和浮运物体的所有者或经营者,除第三条另有规定外,均应缴纳航道养护费(以下简称航养费)。第三条下列船舶免征航养费:(一)执行国防、治安、消防、港航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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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的暂行办法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2010年6月18日以粤财综〔2010〕98号发布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规范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根据《广东省价格调节基金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使用、管理。第三条价格调节基金收入全额纳入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第四条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应当接受政府财政、价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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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各项补偿费管理办法

(1994年11月17日广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7年9月22日广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广东省征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各项补偿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1年12月3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广东省征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各项补偿费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二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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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丰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为贯彻实施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第488号国务院令《残疾人就业条例》,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和管理,推动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江西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和江西省残疾人联合会、江西省地方税务局、江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联合下发的《江西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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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丰县地方税务局房地产业税收征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地产业税收的征收管理,防止税收流失,保障国家财政收入,维护房地产业市场公平竞争的纳税环境,促进依法治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县房地产税收征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我县范围内经营房地产业的单位和个人,均为房地产业税收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都应按本办法规定缴纳有关地方税费。本办法所称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房产所有权转让、土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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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广元市人民政府通知广元市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广元市人民政府通知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元市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广府发〔2011〕2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广元市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广元市人民政府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广元市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增强政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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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促进水资源的节约与合理开发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及《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适用本办法。前款所称取水工程或者设施,是指闸、坝、渠道、人工河道、虹吸管、水泵、水井以及水电站等。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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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征收管理办法

(2009年3月16日省人民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防治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生产建设活动中占用或者损毁水土保持设施造成水土流失的,应当缴纳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在生产建设活动中造成水土流失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经依法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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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征收征用林地补偿费用管理办法

贵州省人民政府令修改决定贵州省征收征用林地补偿费用管理办法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24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贵州省征占用林地补偿费用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11年1月31日省人民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4月1日起施行。省长:赵克志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七日修改决定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贵州省征占用林地补偿费用管理办法》的决定省人民政府决定对《贵州省征占用林地补偿费用管理办法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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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供电企业收取并网服务费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文 号:国税函[2009]641号发布日期:2009-11-19执行日期:2009-11-19河南省国家税务局:你局《关于供电行业收取并网服务费征收增值税问题的请示》(豫国税发[2009]23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供电企业利用自身输变电设备对并入电网的企业自备电厂生产的电力产品进行电压调节,属于提供加工劳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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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润滑脂产品征收消费税问题的批复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文 号:国税函[2009]709号发布日期:2009-12-15执行日期:2009-12-15北京市国家税务局:你局《关于对润滑脂产品征收消费税问题的请示》(京国税发[2009]23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根据润滑油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用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产的用于内燃机、机械加工过程的润滑产品均属于润滑油征税范围。润滑脂是润滑产品,属润滑油消费税征收范围,生产、加工润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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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稳定轻烃产品征收消费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10]205号山东省国家税务局:?你局《关于中石化胜利油田分公司稳定轻烃产品征收消费税问题的请示》(鲁国税发[2010]5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油气田企业在生产石油、天然气过程中,通过加热、增压、冷却、制冷等方法回收、以戊烷和以上重烃组分组成的稳定轻烃属于原油范畴,不属于成品油消费税征税范围。国家税务总局二○一○年五月十三日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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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通知暂行办法附: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通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印发《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09]9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监察部、审计署、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国务院三峡办,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国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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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规定

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附件:农业特产税税目税率表(1994年1月30日国务院令第一百四十三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了合理调节农林牧渔各业生产收入,公平税负,促进农业生产全面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国家依照本规定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农业特产品的单位和个人,为农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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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

1990年5月11日国务院第五十九次常务会议通过,1990年6月7日国务院令第60号发布国务院决定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作如下修改: 一、第三条修改为:教育费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教育费附加率为2%,分别与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对从事生产卷烟和经营烟叶产品的单位,减半征收教育费附加。除国务院另有规定者外,任何地区、部门不得擅自提高或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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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2005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448 号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总 理 温家宝二○○五年八月二十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务院决定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作如下修改:删去第三条第二款。将第三条修改为:“教育费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教育费附加率为3%,分别与增 详情>>

国务院 国务 务院 关于 修改 征收 教育费 教育 育费 附加 暂行 规定 决定 2005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方法

基本相信内容简介基本相信作 者:中国法制出版社编丛书名: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ISBN:9787509329252出版时间:2011-06-01版 次:1页 数:60装 帧:平装开 本:32开所属分类:图书>法律>经济法内容简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包括了: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通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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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用法律知识问答与案例精析

图书信息目录图书信息作 者:曹文泽编出版社:法律出版社ISBN:9787511816429出版时间:2012-02-01版 次:1页 数:273装 帧:平装开 本:32开所属分类:图书>法律>司法案例与司法解释目录一、房屋征收的基本知识1.什么是房屋征收?2.房屋征收分为哪几类?适用哪些法律规定?3.什么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4.什么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5.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应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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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焦点问题解析

基本信息内容简介基本信息作者:于宏伟编出版社:法律出版社ISBN:9787511819949出版时间:2011-05-01版 次:1页 数:319装 帧:平装开 本:16开所属分类:图书>法律>法律法规内容简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2011年1月19日国务院第141次常务会议通过,并于2011年1月21日公布施行。作为当前社会的热点难点问题,条例草案两次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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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解读

内容简介出版信息作者简介图书目录出版背景内容简介本书经2011年1月19日国务院第141次常务会议通过,于2011年1月21日公布施行。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迂管理条例》同时废止。本书指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程序大体包括三个阶段: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征收决定;征收补偿部门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搬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强调了权利保障、权力监督和正当程序。其中的就近安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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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理解与运用

基本信息内容简介编辑推荐媒体推荐作者简介目录基本信息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第1版(2011年4月1日)丛书名:名家释法平装:252页正文语种:简体中文开本:32ISBN:7509327210,9787509327210内容简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理解与运用》强调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是统筹兼顾。即在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工业化、城镇化发展的需要和城市房屋被征收人的利益保护之间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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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用问答

基本简介内容简介目录基本简介作 者:中国法制出版社编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时间:2011-1-1版 次:1页 数:178字 数:144000印刷时间:2011-1-1内容简介《国有士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2011年1月19日国务院第141次常务会议通过,于2011年1月21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这个条例,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到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关系到现代化建设全局。党中央、国务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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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条文释义与案例指导

基本信息内容简介作者简介目录基本信息出版社:法律出版社;第1版(2011年5月1日)平装:272页正文语种:简体中文开本:32ISBN:9787511820327内容简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条文释义与案例指导》是房屋征收、补偿领域的著名法律专家王才亮、程国顺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逐条解读,并举出案例说明如何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两位作者都参与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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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专家解读与法律适用

图书信息内容简介作者简介目录图书信息书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专家解读与法律适用作 者:王锡锌 编著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时间:2011-6-1版 次:1页 数:304字 数:207000印刷时间:2011-6-1开 本:大32开纸 张:胶版纸印 次:1ISBN:9787509327067包 装:平装21112933内容简介与立法机关编写的法条释义不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专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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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个人房屋租赁税收征收实施办法

哈政发法字〔2010〕12号哈尔滨市个人房屋租赁税收征收实施办法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个人房屋租赁税收征收实施办法》的通知哈政发法字〔2010〕12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现将《哈尔滨市个人房屋租赁税收征收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二○一○年四月三十日哈尔滨市个人房屋租赁税收征收实施办法第一条为加强个人房屋租赁税收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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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有效筹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提高城市建设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海南省物价局、财政厅、住建厅《关于调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0〕99号),结合实际,制定《海口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该《办法》于2010年4月2日由海口市人民政府以海府〔2010〕18号印发。《办法》共15条,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海口市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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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经济特区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征收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的征收与管理,促进公路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经济特区对汽油和使用柴油的机动车辆,按照本条例征收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征收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后,不再征收公路过路费、过桥费。以汽油、柴油以外的能源作为动力的机动车辆,其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征收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第三条省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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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贷款建设的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杭州市贷款建设的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决定第260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杭州市贷款建设的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决定》已经2009年12月17日市人民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市长二○一○年一月十二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杭州市贷款建设的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决定经市人民政府第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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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听证暂行规定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通知暂行规定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通知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听证暂行规定的通知杭政办函〔2011〕285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杭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听证暂行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四日暂行规定杭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听证暂行规定为规范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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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和管理,保障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排污管网的建设、运行和维护,提高水环境质量,改善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山东省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污水处理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第三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使用公共管网供水和自备水源(包括自备井和从河流、湖泊、水库取水)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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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

市政府令第12号《菏泽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已经2011年4月7日市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发布。市长:刘士合二○一一年五月九日菏泽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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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基本信息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征收第三章使用第四章监督检查第五章附则基本信息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0]58号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广东核电集团、中国电力投资公司,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为促进核电事业发展,规范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根据国务院批示精神,我们制定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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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

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是税务机关按照一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预先核定纳税人的应税所得率,由纳税人根据纳税年度内的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等项目的实际发生额,按预先核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办法。应税所得额计算公式为应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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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征收

  核定征收率是否符合国家法律规定?问:我是一名税务工作者,我们在稽查过程中,曾多次碰到了有关不建帐而采取核定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征收个人所得税方面的疑问。我查阅了很多网站,发现各地税务部门对此都是采用核定征收率方式进行征收,我现在想问的是,征收率由各地方部门制定,但是,到底符不符合法律规定?简单地说,也就是纳税人如对征收率发生异议,打上官司的话,税务部门所依据的各地有关征收率核定的条例是否可行?答: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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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规定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河北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规定》的决定 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0]第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河北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规定〉的决定》已经2010年2月24日省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省长陈全国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河北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规定》的决定河北省人民政府决定对《河北省地方教育附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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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河北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规定》的决定

河北省人民政府令决定河北省人民政府令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0)第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河北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规定〉的决定》已经2010年2月24日省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省长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决定河北省人民政府决定对《河北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规定》作如下修改:一、第五条修改为:“地方教育附加以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的税额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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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河北省人民政府令河北省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0)第16号《河北省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12月14日省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2月1日起施行。省长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河北省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水资源费的征收使用管理,促进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务院《取水许可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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