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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查询结果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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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land user)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2011年1月,一则“土地使用期满后会无偿收回”的消息引起各方关注。 简述 类型 ( 综述 ) 用途 确 详情>>

安顺市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出让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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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办法

第60号《长春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办法》已经2002年10月10日市人民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2年12月10日起施行。市长:李述二〇〇二年十月二十八日长春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行为,优化配置土地资源,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 详情>>

长春市 长春 春市 国有 土地使用权 土地 地使 使用 用权 招标 拍卖 挂牌 出让 办法


赤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两河口政府办公楼西侧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通知

市城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你公司于2008年6月22日,通过挂牌方式竞得两河口乡政府办公楼西侧商住综合用地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成交价5.9万元。按照该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件》第二条约定:竞得人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5日内缴清余款,逾期将保证金作违约金没收,同时收回该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及根据你公司在竞买申请时提交的承诺书约定,你公司承诺: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件规定缴清余款,逾期同意 详情>>

赤水市 赤水 水市 人民政府 人民 民政 政府 关于 收回 两河口 两河 河口 政府 办公楼 办公 公楼 西侧 出让 国有 土地使用权 土地 地使 使用 用权 通知


大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土地管理,改革土地使用制度,合理开发、利用、经营土地,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大连市辖区内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和转让,均执行本管理办法。?土地所有权、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不得出让和转让。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 详情>>

大连市 大连 连市 国有 土地使用权 土地 地使 使用 用权 出让 转让 管理办法 管理 理办 办法


大足县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县国有土地(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的征收管理,进一步完善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国家财政部、原土地管理局《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征收管理的暂行办法》(〔1992〕财综字第172号)、《关于加强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征收管理的通知》(〔1995〕财综字第10号)、《国有土地使用出让金财政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暂行办法》(〔1996〕财综字 详情>>

大足县 大足 足县 国有 土地使用权 土地 地使 使用 用权 有偿 使用 收入 征收 管理 暂行 办法


道真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结果公示

“道国土资告字[2006]3号”出让公告中的“道县2006—01号”宗地,经过2006年6月1日至6月13日的挂牌报价及现场竞价,最终文浩以壹佰贰拾伍万元(1250000.00元)的报价成交。特此公示。道真自治县国土资源局二00六年六月十四日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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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真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道国土资告字〔2006〕4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经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本局决定公开出让本县高原大道党政办公楼北侧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宗地基本情况本次公开出让的道县2006—02号宗地,位于本县玉溪镇高原大道以东约300米处,土地面积为7868平方米。该地块东临农用地,南临县党政办公大楼及休闲广场,西面及 详情>>

道真 自治县 自治 治县 国土资源 国土 土资 资源 国有 土地使用权 土地 地使 使用 用权 公开 出让 公告


道真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道国土资告字〔2006〕2号根据《中国人民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经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本局决定挂牌出让位于洛龙镇街上的存量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宗地基本情况本次拟挂牌出让两宗地。其中道洛2005—1号宗地面积162.5平方米,道洛2005—2号宗地面积143平方米,均一面临街,临街面长13米。出让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综合用地,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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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真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道国土资告字〔2007〕4号)

根据《中国人民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经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本局决定挂牌出让位于忠信镇街上的存量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宗地基本情况单位:平方米、元地块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 起始价 保证金 增幅价道忠-9 忠信新街 112.0 商业住宅 50年 23000 5000 500道忠-10 忠信新 详情>>

道真 自治县 自治 治县 国土资源 国土 土资 资源 国有 土地使用权 土地 地使 使用 用权 挂牌 出让 公告 国土 资告 告字 2007


道真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道国土资告字〔2008〕4号)

根据《中国人民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经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本局决定挂牌出让位于桃源乡街上的存量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宗地基本情况单位:平方米、元地块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 起始价 保证金道桃-1 桃源乡街上 68.0 商业住宅 50年 15000 15000道桃-2 桃源乡街上 140.0 商业住宅 5 详情>>

道真 自治县 自治 治县 国土资源 国土 土资 资源 国有 土地使用权 土地 地使 使用 用权 挂牌 出让 公告 国土 资告 告字 2008


道真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公开出让公告

道国土资告字〔2005〕8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经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本局决定公开出让位于本县玉溪镇街上的两宗存量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宗地基本情况本次公开出让的道县2005—02号宗地,位于县教育局斜对面步行街南侧,地号为01—4—38,原为轻工供销公司用地,临步行街面长约30.0米,土地面 详情>>

道真 自治县 自治 治县 国土资源 国土 土资 资源 国有 土地使用权 土地 地使 使用 用权 地上 建筑物 建筑 筑物 公开 出让 公告


甘肃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

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甘肃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42号《甘肃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已经2007年11月1日省人民政府第10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省长徐守盛二00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甘肃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以下简称“土地出让”)收支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详情>>

甘肃省 甘肃 肃省 国有 土地使用权 土地 地使 使用 用权 出让 收支 管理办法 管理 理办 办法


广东省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

为加强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范土地使用权交易行为,加强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广东省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该《规定》经2002年6月24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九届93次常务会议通过,2002年10月31日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79号发布。《规定》共25条,自2002年1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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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

国土资源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和实施〈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的通 详情>>

国有 土地使用权 土地 地使 使用 用权 出让 合同 补充 协议


国有土地使用权纠纷司法解释适用指南

基本信息内容简介编辑推荐目录基本信息·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页码:257页·出版日期:2006年04月·ISBN:7802261546·条形码:9787802261549·版本:第1版·装帧:平装·开本:32开PagesPerSheet·丛书名:司法解释适用指南丛书内容简介为使广大司法工作人员、律师和其他公民更为方便地适用最高人民法院的重要司法解释,根据读者的建议和市场的需要,本套丛书对婚姻、担 详情>>

国有 土地使用权 土地 地使 使用 用权 纠纷 司法解释 司法 法解 解释 适用 指南


杭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实施办法

(1994年1月6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市政府令第179号已作部分修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浙江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实施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市人民政府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杭州市区内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的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市人民政府支付土地使 详情>>

杭州市 杭州 州市 国有 土地使用权 土地 地使 使用 用权 出让 实施 办法


杭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管理办法

(2002年4月15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发布)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出让行为,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市场秩序,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在杭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含所辖县(市)〕通过招标 详情>>

杭州市 杭州 州市 国有 土地使用权 土地 地使 使用 用权 招标 拍卖 管理办法 管理 理办 办法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监督管理的意见

吉政发〔2009〕23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为深入推进全省国土资源领域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完善统一、规范、公平、公正的土地市场,根据中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现就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监督管理有关问题提出意见如下:一、强化各级政府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中的监督责任(一)实行政府监管责任制。各级政府负责本辖区内国有土 详情>>

吉林省人民政府 吉林 林省 省人 人民 民政 政府 关于 进一步 进一 一步 加强 国有 土地使用权 土地 地使 使用 用权 出让 监督管理 监督 督管 管理 意见


江西省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统一网上交易监督办法(试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江西省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统一网上交易监督办法(试行)》。该《办法》于2012年1月16日由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以赣府厅发〔2012〕4号印发。《办法》分总则、监督的主要内容及分工、监督的方法与法律责任、附则4章19条,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通知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监督的主要内容及分 详情>>

江西省 江西 西省 土地使用权 土地 地使 使用 用权 矿业权 矿业 业权 统一 网上交易 网上 上交 交易 监督 办法 试行


昆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第三条 凡列入昆明市土地储备范围内的土地,由市土地储备委员会办 详情>>

昆明市 昆明 明市 国有 土地使用权 土地 地使 使用 用权 招标 拍卖 办法


昆明市商品房、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土地使用权登记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城市土地权属的管理,建立健全土地登记制度,规范土地登记行为,保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昆明市行政辖区内在国有土地上建盖的商品房、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含安居工程住房和集资、合作建房等)的土 详情>>

昆明市 昆明 明市 商品房 商品 品房 已购 公有 住房 经济 适用 住房 土地使用权 土地 地使 使用 用权 登记 规定


拉萨市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管理与职责第三章 土地使用权出让第四章 土地使用权转让第五章 土地使用权出租第六章 土地使用权抵押第七章 土地使用权的终止第八章 划拨土地使用权第九章 法律责任第十章 附 则(1994年10月13日拉萨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1995年4月15日西藏自治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1997年2月28日拉萨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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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办法

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168号《辽宁省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办法》业经2004年4月22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6月1日起施行。省长:张文岳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辽宁省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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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办法

(1993年月10月9日南昌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1993年12月18日江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1993年12月23日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号公布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1997年5月30日南昌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97年6月20日江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的《南昌市城镇国有 详情>>

南昌市 南昌 昌市 城镇 国有 土地使用权 土地 地使 使用 用权 出让 转让 办法


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后规划条件变更管理规定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规划局《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后规划条件变更管理规定》的通知宁政办发(2010)2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市规划局拟定的《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后规划条件变更管理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二○一○年一月二十日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后规划条件变更管理规定(市规划局2010年1月)第一条为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后规划条件的变更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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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保税区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转让管理办法

(1993年2月24日市人民政府令第18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宁波保税区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宁波保税区(以下简称保税区)内的土地资源归国家所有,土地使用权实行有偿出让、转让制度,但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除外。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 详情>>

宁波保税区 宁波 波保 保税 税区 土地使用权 土地 地使 使用 用权 有偿 出让 转让 管理办法 管理 理办 办法


宁波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办法

(1996年5月25日宁波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1996年11月2日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 自1996年12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行为,维护土地市场秩序,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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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暂行办法

曲靖市人民政府令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第三章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第四章挂牌出让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曲靖市人民政府令第17号《曲靖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暂行办法》已经二○○二年八月十一日市人民政府第五次市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市长:米东生二○○二年十月二十二日曲靖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优化土地资源配置,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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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为加强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专项清理工作的领导,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成立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现通知如下:组长:黄国宏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副组长:陈光胜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成员:王朝玉 市纪委常委、执法室主任陈家琴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陈家平 市财政局副局长陈德旭 市建设局副局长蔡聪黎 市审计局副局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 详情>>

仁怀市 仁怀 怀市 人民政府 人民 民政 政府 办公室 办公 公室 关于 成立 国有 土地使用权 土地 地使 使用 用权 出让 情况 专项 清理 工作 领导 小组 通知


绥阳县2009年第三期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经绥阳县人民政府批准,绥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对以下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实施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出让的地块的基本规划指标要求地块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平方米) 出让方式 地块用途 建筑密度 绿化率 容积率 建筑层数 出让年限 竟买保证金(万元) 起挂价(万元)2009挂-02 绥阳县城南部新城体育运动中心 12199 挂牌 商业 25% 40% 1.5  40 1200 1200二、竞 详情>>

绥阳县 绥阳 阳县 2009 年第 三期 国有 土地使用权 土地 地使 使用 用权 出让 公告


铁岭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和租赁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和租赁行为,促进国有土地资产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铁岭市行政区域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和租赁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是指国家以协议方式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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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变更

土地使用权变更指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在初始登记后发生的变更,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a.国有土地划拨、集体土地内部划拨;b.依法通过土地有偿出让、转让取得土地使用权;c.因赠与或继承、买卖、交换、分割地上附着物引起;d.因土地交换、机构调整、企业兼并等原因引起;e.因宗地合并或分立引起;f.因处分抵押财产取得土地使用权;g.更改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等。 详情>>

土地使用权 土地 地使 使用 用权 变更


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

英文词条名:primaryregistrationofrighttouseland以出让或划拔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人,持有关丈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的土地使用权属登记。 详情>>

土地使用权 土地 地使 使用 用权 初始 登记


土地使用权提前收回制度研究

图书信息内容简介目录图书信息书名:土地使用权提前收回制度研究作 者:张豪著出版社:法律出版社出版时间:2011-6-1版 次:1页 数:215字 数:177000印刷时间:2011-6-1开 本:32开纸 张:胶版纸印 次:1ISBN:9787511819512包 装:平装21116860内容简介作者张豪在这部《土地使用权提前收回制度研究——以城市房屋拆迁为视角》中探寻到城市房屋的核心问题——土地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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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提前收回制度研究:以城市房屋拆迁为视角

图书信息内容简介作者简介图书目录图书信息书名:土地使用权提前收回制度研究:以城市房屋拆迁为视角作 者:张豪出版社:法律出版社出版时间:2011年6月1日ISBN:9787511819512开本:16开定价:24.00元内容简介我国目前正处在社会转型和急速发展的时期,在这一进程中,一定会产生一些矛盾与问题需要我们的法学理论予以回应,作出研究,设想解决。城市房屋拆迁就是典型的这样一个问题,在我国高速的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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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租赁

土地使用权租赁是指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将土地的使用权、经营权在一定时期内租给承租人使用并收取租金的行为。我国土地租赁有两种方式:一是土地所有者即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给土地使用者,这种方式习惯上称之为国有土地租赁或土地年租制;二是土地使用者将土地出租给另一土地使用者,这种方式习惯上称之为土地使用权出租。 详情>>

土地使用权 土地 地使 使用 用权 租赁


务川自治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专项清理实施方案

为切实将2007年我县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专项清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进一步规范我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预防和治理土地出让领域的腐败问题,根据国家五部委《关于继续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的通知》(监发〔2008〕6号)、《关于转发国家五部委<关于继续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黔监发〔2008〕15号)、《关于印发<贵州省继 详情>>

务川 自治县 自治 治县 国有 土地使用权 土地 地使 使用 用权 出让 情况 专项 清理 实施方案 实施 施方 方案


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习水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为加强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专项清理工作的领导,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习水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组 长:丁维刚(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副组长:杨 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何建新(县监察局局长)穆大满(县纪委常委)王章良(国土局副局长)成 员:袁大平(县纪委常委、纠风室主任)张自力(财政局副局长)刘 详情>>

习水县 习水 水县 人民政府 人民 民政 政府 办公室 办公 公室 关于 成立 习水县 习水 水县 国有 土地使用权 土地 地使 使用 用权 出让 情况 专项 清理 工作 领导 小组 通知


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习水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习水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七年十月十二日习水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2007年10月12日)一、专项清理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专项清理工作的指导思想:要以胡锦涛总书记6月25日在中央党校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全会精神为指导, 详情>>

习水县 习水 水县 人民政府 人民 民政 政府 办公室 办公 公室 关于 印发 习水县 习水 水县 国有 土地使用权 土地 地使 使用 用权 出让 情况 专项 清理 工作 实施方案 实施 施方 方案 通知


余庆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征收与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6]100号)和《省财政厅国土厅人民银行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黔财综[2007]10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的征收与管 详情>>

余庆县 余庆 庆县 人民政府 人民 民政 政府 关于 进一步 进一 一步 规范 土地使用权 土地 地使 使用 用权 出让 收入 征收 使用 管理工作 管理 理工 工作 通知


招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概念招标标底确定程序概念招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出让人)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招标标底确定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土地估价结果和政府产业政策综合确定标底或者底价。确定招标标底,拍卖和挂牌的起叫价、起始价、底价,投标、竞买保证金,应当实行集体决策。招标标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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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例

通过及批准时间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土地使用权出让第三章土地使用权终止通过及批准时间2003年8月20日淄博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03年9月26日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使用制度,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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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办法

《长春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办法》为地方性法规,是长春市为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行为,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的办法,共有22条,自2005年8月1日起施行。基本信息详细条款基本信息规章名称:长春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办法长春市人民政府 详情>>

长春市 长春 春市 国有 土地使用权 土地 地使 使用 用权 协议 出让 办法


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

《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于1992年11月6日建设部第17次部常务会议通过,1992年12月4日建设部令第22号发布,自1993年1月1日起施行。是为了加强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实施,科学、合理利用城市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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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具有四个特征: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者以向国有土地所有者代表支付出让金为对价而原始取得的有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简单说来,就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主体为一般主体,境内外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都可以依法取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土地使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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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土地使用权

简介内容特点简介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城市规划区内除国有土地外,还有集体所有土地。集体所有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年度建设用地计划。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用拍卖、招标或者双方协议的方式。根据土地管理的有关法规,商业、旅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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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出租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

非法出租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将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租赁给他人使用的行为。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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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概念犯罪构成认定概念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犯罪构成(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有土地使用管理的正常活动。我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准权限、程序和要求等都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这对于合理开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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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转让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

非法转让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违反法律规定,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将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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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

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权人未按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将土地使用权转移给受让方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予。定刑条件情节量定相关案例罪责条件定刑条件判刑以下条件有:(一)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二)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三)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四)非法获利五十万元以上的;(五)非法转让、倒卖土地接近上述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如曾因非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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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土地使用权

共有土地使用权指两个以上(含两个)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共同享有一个土地使用权。共有土地使用权面积可以在共有使用人之间分摊。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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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

发布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发布信息【发文文号】:国土[法]字第153【颁布部门】: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颁布日期】:1994-12-3【施行日期】:1994-12-3(1994年12月3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1994]国土[法]字第153号文发布)股份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深化企业改革,优化配置土地资源,规范股份有限公司(经下简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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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由1990年5月19日国务院令第55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条例由国家土地管理局负责解释;实施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办法1990年8月27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五次常务会议通过,1990年8月29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9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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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

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已经1998年2月11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1998年3月1日起施行。局长邹玉川一九九八年二月十七日前言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前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土地管理局令第8号国有企业改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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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

依法使用国家所有土地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非常广泛,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境外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符合依法使用中国国有土地条件的,都可以成为中国的国有土地使用者。特征简介详细信息使用年限特征1、国有土地使用权是从国家土地所有权中分离出来的一项民事权利2、国有土地使用权是相对独立的物权3、国有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简介国有土地使用权具有重大意义。国家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并不直接使用土地,而是由具体单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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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向国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的年限内让予以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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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

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在土地使用者依法缴纳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及其他费用后,国家将土地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或者国家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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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流转

国有建设用地国有农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一级流转:出让(招标、拍卖、挂牌)、使用权租赁、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二级流转:转让(出租、交换、赠与、继承)、出租、抵押等国有农用地一级流转:主要是发包方式让渡二级流转:转让、出租和抵押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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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

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是指当出现某种法律事实时,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经批准后依法收回用地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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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

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是指将一定时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作价,作为国家的投资计作国家的股份。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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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行政划拨的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管理暂行办法

(1991年7月19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发布,1997年12月5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市行政划拨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出租管理,充分发挥土地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行政划拨的土地使用权,是指未支付土地出让金所获得的土地使用权。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杭州市区范围内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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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

概念特征适用范围概念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无偿取得的或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这里所指的补偿、安置费用是指用地单位在征用集体土地或者通过行政划拨取得其他单位已经使用的划拨土地的基础上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给农民或原用地单位的,不是付给国家的。特征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一种,其特殊之处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权利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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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土地使用权

概述(定义相关法律法规)适用范围主要特征(公益目的行政行为性无偿性无期限性)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取得(一、申请划拨用地二、收件四、实地勘察五、审核六、报批七、缴纳有关费用八、核发《北京市城镇建设用地批准书》九、备案十、归档、统计)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程序(1、申请。2、受理和审查。3、地价评估。4、确定出让金,拟订出让方案。5、方案报批,发出准予转让通知书6、公开交易。7、签订转让合同。8、办理出让手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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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

于1992年2月24日经国家土地管理局第一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1992年3月8日国家土地管理局令〔1992〕第1号发布施行。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加强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全文共四十三条。简介法规条款(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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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使用权

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以及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组织和个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的用益物权。一、基本概念二、使用权的主体三、使用权的主要来源(乡(镇)村企事业宅基地农业用地)四、使用权的主要形式(宅基地使用权自留地、自留山乡村企业和公用事业)一、基本概念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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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办法

辽宁省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办法,共二十六条内容,为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国有土地资产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条例》、《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该省实际情况而制定,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在该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活动。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167号《辽宁省国有土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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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若干规定

为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和《担保法》,加强农村集体土地管理,现就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集体荒地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集体荒地土地使用权)和抵押乡(镇)村企业厂房等建筑物涉及所使用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乡村企业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抵押登记规定如下规定简介相关程序集体土地所有者其它相关规定简介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若干规定(1995年9月11日国家土地管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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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

农村土地流转指的是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刚刚结束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决议。中国关于农村土地使用权流动的政策刚出台,上海就在积极实施了。据悉,上海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的思路框架基本形成:将按照“土地确权、两权(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价值显化、市场运作、利益共享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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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

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分为农用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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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出让土地使用权

概念拍卖公告(发布时间公告内容)拍卖会程序概念拍卖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全称是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拍卖公告发布时间出让人应当至少在拍卖开始日前20日,在土地有形市场或者指定的场所、媒介发布拍卖公告。公告内容(一)出让人的名称和地址;(二)出让宗地的面积、界址、空间范围、现状、使用年期、用途、规划指标要求;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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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办法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上海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范围、方式和程序第三章 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收回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五章 附 则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8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办法〉的决定》已经2008年11月17日市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市 长 韩 正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土地使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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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landuser)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2011年1月,一则“土地使用期满后会无偿收回”的消息引起各方关注。简述类型(综述)用途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提前收回无偿回收变更程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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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出让

概念法律特征(法律关系的主体身份具有特定性双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明确客体是一定年限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是要式法律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年限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1.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2.招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3.挂牌出让4、协议出让)应遵循的原则和适用范围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合同概念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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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出让底价

土地使用权出让底价的定义土地使用权出让底价的确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底价的定义土地使用权出让底价是政府根据正常市场状况下宗地或地块应达到的地价水平确定的某一宗地或地块出让时的最低控制价格标准。它也是土地使用权出让时政府首先出示的待出让土地或地块的最低地价(标价)的依据和确认成交地价(或出让金)的基础。土地使用权出让底价的确定在我国,由政府垄断土地供应,其出让土地的价格将对整个土地市场的地价产生重要影响。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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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是政府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并向受让人收取的政府放弃若干年土地使用权的全部货币或其他物品及权利折合成货币的补偿。简介(英文概念具体范围理论基础作用和意义)使用范围((一)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二)土地开发支出。(三)支农支出。(四)城市建设支出。(五)其他支出。)我国土地出让金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土地出让金的分类与计算简介英文chargeforlanduser概念国有土地使用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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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出租

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概念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法律特征((一)必须设定在法律允许的地块上(二)土地使用权出租应当签订租赁合同(三)土地使用者出租土地使用权须依法申请(四)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出租)土地使用权租赁应注意的问题土地使用权出租的相关法律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概念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单独或者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他人使用,由他人向其支付租金的行为。原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一方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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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抵押

土地使用权的定义特点土地使用权的形式(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国内情况(出让转让出租买卖交换变更赠送与继承划拨终止)国家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抵押的适用范围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前提及准备工作土地使用权抵押设定登记土地使用权抵押注销登记土地使用权的定义土地使用权,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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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划拨

含义对象含义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土地使用权不能进行转让。对象土地使用权划拨的对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目前,对国家投资的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普通住宅建设用地、公共设施、公用事业和国有工业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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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继承

土地使用权继承指公民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法有效的遗嘱取得死者生前享有的土地使用权的行为。继承人除继承土地的使用权外,其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也随之得到继承。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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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价格评估

土地使用权价格评估是在一定的市场条件下,根据土地的权利状况和经济、自然属性,按土地在经济活动中的一般收益能力,综合评定出在某一时点某宗土地或某一等级土地在某一权利状态下的价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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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交换

土地使用权交换是相邻的集体所有制单位,为了改变土地利用的缺点、机械化作业条件和水利灌溉条件,进行局部土地界线的调整与交换部分土地。经调整后,土地利用条件得到改善。土地使用权的交换必须在自愿基础上产生,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上协商解决,因而可由交换单位提出申请,在土地管理部门指导下,经协商提出方案,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后,进行划界,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土地使用权可以作为抵押权的标的物,以土地使用权设定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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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买卖

土地使用权买卖是土地使用权人以获取价款为目的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转移给其他公民或法人,后者获得土地使用权并支付价款的行为。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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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授权经营

土地使用权授权经营概述土地使用权授权经营相关规定土地使用权授权经营概述土地使用权授权经营,是指国家将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作价后,授权给特定企业进行经营管理,该企业可以向其直属企业、控股或参股企业以作价出资(入股)或租赁方式配置土地,这种方式有利于盘活企业土地资产,优化配置土地资源,但被授权企业必须接受授权部门的监督。按照《国有企业改革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只有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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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赠与

名词释义土地使用权相关法律条文名词释义土地使用权赠与是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使用权无偿地转移给相对人,相对人予以接受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有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和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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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终止

土地使用权终止的定义土地使用权终止的原因土地使用权终止的定义土地使用权终止,是指因法律规定的原因致使受让人丧失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终止的原因《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了导致受让人土地使用权终止的四种原因:(1)使用年限届满《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第2款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2)根据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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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

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是国有企业改革中特有的一种土地处置方式,是指国家以一定年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投入到改革后的新设企业,该土地使用权由新设企业持有。企业可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关于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规定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形成的国家股股权由国有资产投资主体委托有资格的国有股权持股单位统一持有。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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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

本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经2003年6月5日国土资源部第6次部务会议通过,2003年6月11日发布,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为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优化土地资源配置,规范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适用本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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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最低价确定办法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最低价确定办法具体内容(第五条第十一条)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最低价确定办法【发文文号】:第2号【颁布部门】:国家土地管理局【颁布日期】:1995年6月28日【施行日期】:1995年6月28日【废止日期】:2003年8月1日【时效性】:失效(1995年6月28日国家土地管理局令〔1995〕第2号发布)具体内容第一条为了加强政府对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宏观调控和管理,保障国有土地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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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

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出让方与受让方(土地使用者)通过协商的方式有偿出让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以协议方式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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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有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类型和依据(一、有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二、有偿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责令退还土地的责令限期改正有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类型和依据一、有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①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②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改建,需调整使用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适当给予补偿。二、有偿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使 详情>>

有偿 收回 土地使用权 土地 地使 使用 用权


招标出让土地使用权

招标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在规定的期限内,由符合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受让人),以书面投标形式,竞投某块土地的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方评标决标,择优而取。 详情>>

招标 出让 土地使用权 土地 地使 使用 用权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在2002年4月3日国土资源部第4次部务会议通过,2002年5月9日国土资源部令第11号发布,自2002年7月1日起施行。简介规定的内容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范围拍卖招标协议方式保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公开进行推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法规定的意义相关条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简介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是政府供应土地的重要形式,集中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 详情>>

招标 拍卖 挂牌 出让 国有 土地使用权 土地 地使 使用 用权 规定


浙江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实施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省政府令第19号现发布《浙江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省 长 葛洪升一九九二年三月十二日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第二条 各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属于全民所有的土地,可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办法,出让和转让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 详情>>

浙江省 浙江 江省 城镇 国有 土地使用权 土地 地使 使用 用权 出让 转让 实施 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1990年5月19日国务院令第55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为了改革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制度,合理开发、利用、经营土地,加强土地管理,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制定本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土地开发、利用、经营。本条例由国家土地管理局负责解释;实施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全文共八章五十四条。城镇国有 详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 华人 人民 民共 共和 和国 城镇 国有 土地使用权 土地 地使 使用 用权 出让 转让 暂行 条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三、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四、其它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法释[2005]5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已于2004年11月2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34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8月1日起施行。二○○五 详情>>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 高人 人民 民法 法院 关于 审理 涉及 国有 土地使用权 土地 地使 使用 用权 合同纠纷 合同 同纠 纠纷 案件 适用 法律问题 法律 律问 问题 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