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行政区
特别行政区是指根据宪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范围内设立的,享有特殊法律地位、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生活方式的地方行政区域。特别行政区是我国为以和平方式解决历史遗留下来的香港问题、澳门问题和台湾问题而设立的特殊的地方行政区域。特别行政区的建立构成了我国单一制的一大特色,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在我国具体情况下的创造性运用。特别行政区的设立,有助于维持香港与澳门的繁荣和稳定。 相对于 详情>>
简介名称由来历史地理人口(省会县、市)简介海南特别行政区,简称为“琼”,是中华民国在海南岛和南海诸岛全境设置的省级行政区,其管辖范围与当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海南省大致相同。名称由来海南古称珠崖,俗称琼州,又名琼崖。或云因地处中国最南端,隔琼州海峡,而与雷州半岛相望,故有人称雷州为“海北”,琼州为“海南”。历史海南在明清时期一直归广东省管辖,至中华民国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方获升格为省之机会。民国二十一年 详情>>
简介1938年4月12日,日伪烟台市威海第二行政区专员公署成立,以加强对威海人民的统治。1940年3月6日,经日本芝罘陆军特务机关许可,改为威海卫特别行政区专员公署。伪专员公署设专员一人,顾问一人。伪专员公署内部机构设总务科、财政科、教育科、建设科、警察署。 详情>>
第一章政治第二章经济第三章文化第四章居民的基本权及义务第五章机构第六章区徽,区旗附则第一章政治第1条新义州特别行政区是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行使主权的特别行政区。新义州特别使行政区归属中央政府直接管辖。第2条国家授予新义州特别行政区独立的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第3条国家保证新义州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制度50年不变。第4条国家保障新义州特别行政区的居民和外国人的合法权益。第5条国家保护新义州特别行政区 详情>>
大事记特别行政区的特点四川省汶川卧龙特别行政区(四川卧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四川省汶川卧龙特别行政区1983年成立,原名为四川省汶川县卧龙特别行政区,成立同年更为现名,隶属于四川省人民政府,由四川省林业厅代管。主要职责是:开展区内自然资源尤其是珍稀野生动植物保护,促进区内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等。四川卧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1979年成立,为县团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国家林业局,由四川省 详情>>
台湾特别行政区是邓小平在1983年6月26日提出的,是邓小平理论其中一部份。针对未来中国大陆和台湾统一以后的政治构想,以特别行政区的方式管理台湾,但比香港和澳门更具有自治权,如军队,司法,政治制度等。目前此设想被政府提及甚少,一般以“一个中国”来作为谈判前提。邓小平文选选录中国大陆和台湾和平统一设想选段“……台湾作为特别行政区,虽是地区政府,但同其他省、市以至自治区的地方政府不同,可以有其他省、市 详情>>
特别行政区是指根据宪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范围内设立的,享有特殊法律地位、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生活方式的地方行政区域。特别行政区是我国为以和平方式解决历史遗留下来的香港问题、澳门问题和台湾问题而设立的特殊的地方行政区域。特别行政区的建立构成了我国单一制的一大特色,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在我国具体情况下的创造性运用。特别行政区的设立,有助于维持香港与澳门的繁荣和稳定。相对于地方行政区域 详情>>
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根据《基本法》,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经选举产生。立法会的产生办法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的原则而规定。任期和要求性质和地位职权演变其它任期和要求立法会由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组成。但非中国籍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和在外国有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也可以当选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其所占比例不 详情>>
一、概要二、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1、行政管理权。2、立法权3、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4、自行处理有关对外事务的权力)三、保持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50年不变四、行政机关、立法机关的组成五、特别行政区原有的法律基本不变六、中央与特别行政区的关系七、特别行政区的政治体制(1、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2、特别行政区行政机关3、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4、特别行政区司法机关)八、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制度(1、特别行 详情>>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 详情>>
大事记概况特别行政区的特点大事记1963年,汶川县卧龙自然保护区建立,面积2万公顷1975年3月,国务院批准成立卧龙自然保护区,面积扩大到20万公顷1978年,汶川县卧龙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与四川省卧龙自然保护区筹备处合并为四川省卧龙自然保护区管理处1979年,卧龙自然保护区管理处改为林业部卧龙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由林业部直属。1980年,保护区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与生物圈”保护区网1981年,保护 详情>>
新义州特别行政区(朝鲜语:신의주특별행정구)位于中朝边境鸭绿江,原是新义州市的一部分,由朝鲜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于2002年9月12日发布政令成立。特区行政长官韩国出身的华裔女商人沙日香。中文名称:新义州特别行政区外文名称:Sinuiju别名:新义州特区所属地区:朝鲜新义州特别行政区下 详情>>
简介历史沿革简介亚齐Atjeh;Acheh;Achin16世纪初叶至20世纪初叶统治苏门答腊北部及马来半岛一些地区的伊斯兰教王国。又称哑齐。由亚齐人所建,故名。首都哥打拉查(今班达亚齐)。历史沿革1511年葡萄牙人侵占马六甲后,许多穆斯林商人被迫迁往亚齐等地。各国商船被迫另沿苏门答腊西岸经巽他海峡进入印尼群岛。因此,位于这条航线北端的亚齐开始繁荣。第一任苏丹为阿里·穆哈雅特·夏。1521年,亚齐摆 详情>>
199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恢复了对香港行使主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赋予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使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关于中央人民政府负责管理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防务的规定,为维护国家的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保持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繁荣和稳定,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部队于1993年初开始组建,1996年1月28日组建完毕1997年7月1日正式进驻香港执行防务任务。驻军隶属中华人民 详情>>
综述主要部门和职能历任特派员OfficeofTheCommissionerofTheMinistryofForeignAffairsof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inTheHongKongSpecialAdministrativeRegion综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十三条,在香 详情>>
概况历史职能主要官员概况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简称中联办),前身是新华通讯社香港分社,成立于1947年5月,是中央政府派驻香港的机构。香港回归祖国之前,新华通讯社香港分社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驻香港最高代表机构的身份,履行中央赋予的各项职责。香港回归祖国之后,新华通讯社香港分社继续作为中央人民政府授权的工作机构履行职责。香港特区政府于1999年7月2日在《政府宪报》上公布,新华通讯 详情>>
简介1938年4月12日,日伪烟台市威海第二行政区专员公署成立,以加强对威海人民的统治。1940年3月6日,经日本芝罘陆军特务机关许可,改为威海卫特别行政区专员公署。伪专员公署设专员一人,顾问一人。伪专员公署内部机构设总务科、财政科、教育科、建设科、警察署。 详情>>
威海卫 威海 海卫 特别行政区 特别 别行 行政 政区 专员公署 专员 员公 公署
第一章政治第二章经济第三章文化第四章居民的基本权及义务第五章机构第六章区徽,区旗附则第一章政治第1条新义州特别行政区是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行使主权的特别行政区。新义州特别使行政区归属中央政府直接管辖。第2条国家授予新义州特别行政区独立的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第3条国家保证新义州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制度50年不变。第4条国家保障新义州特别行政区的居民和外国人的合法权益。第5条国家保护新义州特别行政区 详情>>
朝鲜 民主主义 民主 主主 主义 人民共和国 人民 民共 共和 和国 新义州 新义 义州 特别行政区 特别 别行 行政 政区 基本法 基本 本法
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
关于印发《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的通知财会[2009]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财政部令第55号),财政部对《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籍公民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办法》(财会[2008]4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参加注册会 详情>>特别行政区 特别 别行 行政 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 澳门 门特 特别 别行 行政 政区 台湾地区 台湾 湾地 地区 居民 外国人 外国 国人 参加 注册 会计师 会计 计师 全国 统一 考试 办法
大事记特别行政区的特点四川省汶川卧龙特别行政区(四川卧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四川省汶川卧龙特别行政区1983年成立,原名为四川省汶川县卧龙特别行政区,成立同年更为现名,隶属于四川省人民政府,由四川省林业厅代管。主要职责是:开展区内自然资源尤其是珍稀野生动植物保护,促进区内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等。四川卧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1979年成立,为县团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国家林业局,由四川省 详情>>
四川省 四川 川省 汶川 卧龙 特别行政区 特别 别行 行政 政区
台湾特别行政区是邓小平在1983年6月26日提出的,是邓小平理论其中一部份。针对未来中国大陆和台湾统一以后的政治构想,以特别行政区的方式管理台湾,但比香港和澳门更具有自治权,如军队,司法,政治制度等。目前此设想被政府提及甚少,一般以“一个中国”来作为谈判前提。邓小平文选选录中国大陆和台湾和平统一设想选段“……台湾作为特别行政区,虽是地区政府,但同其他省、市以至自治区的地方政府不同,可以有其他省、市 详情>>
特别行政区是指根据宪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范围内设立的,享有特殊法律地位、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生活方式的地方行政区域。特别行政区是我国为以和平方式解决历史遗留下来的香港问题、澳门问题和台湾问题而设立的特殊的地方行政区域。特别行政区的建立构成了我国单一制的一大特色,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在我国具体情况下的创造性运用。特别行政区的设立,有助于维持香港与澳门的繁荣和稳定。相对于地方行政区域 详情>>
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根据《基本法》,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经选举产生。立法会的产生办法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的原则而规定。任期和要求性质和地位职权演变其它任期和要求立法会由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组成。但非中国籍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和在外国有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也可以当选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其所占比例不 详情>>
一、概要二、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1、行政管理权。2、立法权3、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4、自行处理有关对外事务的权力)三、保持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50年不变四、行政机关、立法机关的组成五、特别行政区原有的法律基本不变六、中央与特别行政区的关系七、特别行政区的政治体制(1、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2、特别行政区行政机关3、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4、特别行政区司法机关)八、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制度(1、特别行 详情>>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 详情>>
外交部 外交 交部 驻香港 驻香 香港 特别行政区 特别 别行 行政 政区 特派员 特派 派员 公署
大事记概况特别行政区的特点大事记1963年,汶川县卧龙自然保护区建立,面积2万公顷1975年3月,国务院批准成立卧龙自然保护区,面积扩大到20万公顷1978年,汶川县卧龙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与四川省卧龙自然保护区筹备处合并为四川省卧龙自然保护区管理处1979年,卧龙自然保护区管理处改为林业部卧龙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由林业部直属。1980年,保护区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与生物圈”保护区网1981年,保护 详情>>
新义州特别行政区(朝鲜语:신의주특별행정구)位于中朝边境鸭绿江,原是新义州市的一部分,由朝鲜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于2002年9月12日发布政令成立。特区行政长官韩国出身的华裔女商人沙日香。中文名称:新义州特别行政区外文名称:Sinuiju别名:新义州特区所属地区:朝鲜新义州特别行政区下 详情>>
简介历史沿革简介亚齐Atjeh;Acheh;Achin16世纪初叶至20世纪初叶统治苏门答腊北部及马来半岛一些地区的伊斯兰教王国。又称哑齐。由亚齐人所建,故名。首都哥打拉查(今班达亚齐)。历史沿革1511年葡萄牙人侵占马六甲后,许多穆斯林商人被迫迁往亚齐等地。各国商船被迫另沿苏门答腊西岸经巽他海峡进入印尼群岛。因此,位于这条航线北端的亚齐开始繁荣。第一任苏丹为阿里·穆哈雅特·夏。1521年,亚齐摆 详情>>
199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恢复了对香港行使主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赋予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使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关于中央人民政府负责管理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防务的规定,为维护国家的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保持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繁荣和稳定,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部队于1993年初开始组建,1996年1月28日组建完毕1997年7月1日正式进驻香港执行防务任务。驻军隶属中华人民 详情>>
中国人民解放军 中国 国人 人民 民解 解放 放军 驻香港 驻香 香港 特别行政区 特别 别行 行政 政区 部队
综述主要部门和职能历任特派员OfficeofTheCommissionerofTheMinistryofForeignAffairsof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inTheHongKongSpecialAdministrativeRegion综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十三条,在香 详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 华人 人民 民共 共和 和国 外交部 外交 交部 驻香港 驻香 香港 特别行政区 特别 别行 行政 政区 特派员 特派 派员 公署
概况历史职能主要官员概况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简称中联办),前身是新华通讯社香港分社,成立于1947年5月,是中央政府派驻香港的机构。香港回归祖国之前,新华通讯社香港分社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驻香港最高代表机构的身份,履行中央赋予的各项职责。香港回归祖国之后,新华通讯社香港分社继续作为中央人民政府授权的工作机构履行职责。香港特区政府于1999年7月2日在《政府宪报》上公布,新华通讯 详情>>
中央人民政府 中央 央人 人民 民政 政府 驻香港 驻香 香港 特别行政区 特别 别行 行政 政区 联络 办公室 办公 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