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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俄罗斯共和国总统管理学院

学校全称:白俄罗斯共和国总统管理学院2校长姓名:克尼亚泽夫·斯塔尼斯拉夫·尼基福洛维奇3所设专业:在中等学历基础上:·国家行政管理与经济学·国家行政管理与法律学·新闻资料管理在高等学历基础上:·国家行政管理与经济学·国家行政管理与法律学4入学所需证件:第一次受到高等教育:a致校长的申请书b学历公证c统一测验证明书的原本d体检证明(086У格式)e六张尺寸为3х4厘米的照片f护照第二次受到高等教育: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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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浦路斯共和国国旗

塞浦路斯共和国(RepublicofCyprus)国旗呈长方形,长与宽之比约为5:3。在白色的旗地上绘有黄色的该国国土轮廓图形,其下有两枝交叉的绿色橄榄枝。白色象征纯洁和希望;黄色代表丰富的矿产资源,因为“塞浦路斯”在希腊文中是“铜”的意思,它素以产铜著称;橄榄枝代表和平,象征国内的希腊和土耳其两大民族对和平的向往和相互协作的精神。 详情>>

塞浦路斯共和国 塞浦 浦路 路斯 斯共 共和 和国 国旗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白俄罗斯共和国关于民事和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民事司法协助第三章刑事司法协助第四章其他规定第五章最后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白俄罗斯共和国(以下简称缔约双方)为了实现司法领域的合作,在尊重主权和互惠的基础上,决定互相提供民事和刑事方面的司法协助。为此目的,双方议定以下各条: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司法保护一、缔约一方的国民在缔约另一方境内,在人身和财产权利方面享有与缔约另一方国民同等的司法保护,有权在与缔约另一方国民同等的条件下,诉诸缔约 详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 华人 人民 民共 共和 和国 白俄罗斯共和国 白俄 俄罗 罗斯 斯共 共和 和国 关于 民事 刑事 司法 协助 条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白俄罗斯共和国引渡条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白俄罗斯共和国(以下简称“缔约双方”)在尊重主权和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为加强两国在打击犯罪方面的合作,通过缔结本引渡条约,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引渡义务缔约双方有义务根据本条约的规定,根据请求相互引渡在本国境内的人员,以便追究其刑事责任或执行刑事判决。第二条可引渡的犯罪一、本条约所述“可引渡的犯罪”,系指根据缔约双方法律均构成犯罪,且:(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可处一年以上有期徒刑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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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吉尔吉斯共和国关于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合作协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吉尔吉斯共和国(以下简称“双方”),遵循《联合国宪章》,特别是有关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和发展国家间友好关系与合作的宗旨和原则,认识到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对国际和平与安全、发展国家间友好关系和实现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构成威胁,认为上述现象对各方的领土完整和国家安全以及政治、经济和社会稳定构成严重威胁,遵循二○○一年六月十五日签署的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吉尔吉斯共和国、 详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 华人 人民 民共 共和 和国 吉尔吉斯共和国 吉尔 尔吉 吉斯 斯共 共和 和国 关于 打击 恐怖主义 恐怖 怖主 主义 分裂主义 分裂 裂主 主义 极端主义 极端 端主 主义 合作 协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吉尔吉斯共和国关于民事和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

第一编总则第二编民事司法协助(第一章诉讼费用第二章送达文书和调查取证第三章裁决的承认与执行)第三编刑事司法协助第四编其他规定第五编最后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吉尔吉斯共和国(以下简称“缔约双方”),为了实现司法领域的合作,在尊重主权和互惠的基础上,决定互相提供民事和刑事方面的司法协助。为此目的,双方议定下列各条:第一编总则第一条司法保护一、缔约一方的国民在缔约另一方的境内,在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方面享有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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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吉尔吉斯共和国引渡条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吉尔吉斯共和国(以下简称“缔约双方”)在相互尊重主权和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为加强两国在打击犯罪领域内的合作,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引渡义务缔约双方有义务根据本条约的规定,经请求,相互引渡在本国境内的人员,以便追究其刑事责任或根据已生效的判决执行刑罚。第二条可引渡的犯罪一、就本条约而言,可引渡的犯罪系指根据缔约双方法律均构成犯罪并可处以以下刑罚的犯罪:(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可处以至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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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关于民事、商事和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民事和商事司法协助第三章法院裁决和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第四章刑事司法协助第五章其他规定第六章最后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以下简称“缔约双方”),为进一步加强两国在司法领域的合作,在相互尊重主权和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决定缔结关于民事、商事和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为此目的,缔约双方委派全权代表如下:(1)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长肖扬(2)塞浦路斯共和国司法及公共秩序部长阿莱科斯·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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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突尼斯共和国关于民事和商事司法协助的条约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送达司法文书第三章代为调查取证第四章法院裁决和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第五章其他规定第六章最后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突尼斯共和国(以下简称“缔约双方”),在相互尊重主权和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本着保持和加强两国在司法领域业已存在的合作的愿望,决定缔结本条约,并议定下列各条: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司法保护一、缔约一方国民在缔约另一方境内,享有与缔约另一方国民同等的司法保护,有权在与缔约另一方国民同等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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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突尼斯共和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突尼斯共和国(以下简称“缔约双方”),在相互尊重国家主权和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本着促进和加强两国关系、特别是刑事司法协助领域的友好合作关系的愿望,决定缔结本条约,并议定下列各条:第一条协助的内容和范围一、缔约双方应根据本条约的规定,在涉及根据缔约双方法律均构成应予惩处的犯罪的行为的刑事程序方面相互提供司法协助。二、为适用本条第一款的目的,在确定某项行为根据缔约双方法律是否均构成犯罪时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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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突尼斯共和国引渡条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突尼斯共和国(以下简称"缔约双方"),出于巩固中突两国人民友好合作关系的愿望,以及对在相互尊重国家主权和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加强双方在引渡领域的司法合作的重要性的认识,议定下列各条:第一条引渡义务缔约双方有义务按照本条约的规定,根据请求,相互引渡任何因犯有属于请求方法院管辖范围的罪行而被追诉或应执行剥夺人身自由的刑罚的人员。第二条可引渡的犯罪一、可引渡的犯罪系指依照缔约双方的法律,可处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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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白俄罗斯共和国政府关于相互承认学位证书的协议

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白俄罗斯共和国政府(以下简称“双方”),致力于保持和进一步发展学术交流,本着在培养和评定高级科研人员方面继续开展合作的愿望,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本协议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白俄罗斯共和国授权机构颁发的国家标准样式的学位证书。第二条白方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授权机构颁发的国家标准样式的学士、硕士和博士 详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中华 华人 人民 民共 共和 和国 国政 政府 白俄罗斯共和国 白俄 俄罗 罗斯 斯共 共和 和国 政府 关于 相互 承认 学位 证书 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吉尔吉斯共和国政府关于相互承认学历、学位证书的协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吉尔吉斯共和国政府(以下简称“双方”),本着促进发展两国教育领域合作与交流的愿望,就相互承认学历、学位证书事宜,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吉方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颁发的毕业证书,持该证书者有资格报考吉尔吉斯共和国的高等学校。第二条中方承认吉尔吉斯共和国完全普通中等学校颁发的高中毕业证书,持该证书者有资格报考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高等学校。第三条吉方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中等职业 详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中华 华人 人民 民共 共和 和国 国政 政府 吉尔吉斯共和国 吉尔 尔吉 吉斯 斯共 共和 和国 政府 关于 相互 承认 学历 学位 证书 协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毛里求斯共和国政府关于相互承认证书、学位和职称的协议

为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毛里求斯共和国之间业已建立起来的友好合作关系,促进两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与交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以下简称中方)和毛里求斯共和国政府(以下简称毛方),就相互承认证书、学位和职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中方承认毛里求斯普通和技术教育中等学校颁发的高中毕业证书。持此类证书者,可按中方高等院校的有关规定,报考中国的高等专科、本科院校。第二条:毛方承认中国普通中学颁发的高中毕业证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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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塞浦路斯共和国政府贸易协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塞浦路斯共和国政府,本着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两国友好和贸易关系的愿望,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之间的贸易应根据各该国现行的进出口法令和规定进行。第二条缔约双方应在征收进出口关税和各种费用、捐税以及在两国商品进、出口所需的海关手续方面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但上述待遇不适用于:(甲)缔约一方为便利边境贸易而已经给予或将给予邻国的利益;(乙)缔约任何一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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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第斯共同体

安第斯国家共同体(COMUNIDADANDINADENACIONES,简称CAN)是由哥伦比亚、秘鲁、智利、玻利维亚和厄瓜多尔等南美洲5国于1969年成立的。1969年5月,秘鲁、玻利维亚、厄瓜多尔、哥伦比亚和智利政府的代表在哥伦比亚的卡塔赫纳城举行会议,讨论小地区经济一体化问题,26日在波哥大签署了《小地区一体化协定》,后称《卡塔赫纳协定》。同年10月16日,该协定生效。因成员国均系安第斯山麓国 详情>>

安第斯共同体 安第 第斯 斯共 共同 同体


白俄罗斯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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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俄罗斯共和国青年团

白俄罗斯共青团成立的目标是透过活动,如露营、体育比赛和参观纪念馆来促进白俄罗斯青年的爱国主义和灌输相关的道德价值观。白俄罗斯共青团是在2002年9月6日由该国两个青年组织,即白俄罗斯青年团及白俄罗斯爱国青年团合并而成。成立简介组织标志会员活动批评成立镶有弗拉基米尔·伊里奇·列宁头像的列宁共青团白俄罗斯共青团在2002年9月6日由该国两个青年组织,即白俄罗斯青年团及白俄罗斯爱国青年团合并而成。一般认 详情>>

白俄罗斯共和国 白俄 俄罗 罗斯 斯共 共和 和国 青年团 青年 年团


基里巴斯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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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里巴斯共和国 基里 里巴 巴斯 斯共 共和 和国


毛里求斯共和国

参见:毛里求斯 详情>>

毛里求斯共和国 毛里 里求 求斯 斯共 共和 和国


塞浦路斯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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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尼斯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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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尼斯共和国 突尼 尼斯 斯共 共和 和国


突尼斯共和国国歌

突尼斯共和国国歌贾拉尔·埃迪内·翁纳卡什词萨拉赫·埃尔·马迪曲把永恒的珍贵的热血献给亲爱的祖国,为解放绿色的国土勇往直前赴汤蹈火。从忍受了多年的奴役解脱,苦尽甘来尝到胜利甜果,忠心耿耿勇敢开拓,实现伟大领袖的承诺。国家主权由人民掌握,光荣的城堡人人都见过。让我们团结起来如手足,响应号召一同报效祖国,如狮子一般准备去拚搏,不让敌人侵犯我们祖国。把永恒的珍贵的热血献给亲爱的祖国,为解放绿色的国土勇往直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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