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在线查询网 > 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 “历证”查询结果

“历证”查询结果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请输入要查询的词条内容:

《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

教学司[2001]80号一、依据《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暂行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二、实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后,培养单位印制的学历证书要具有《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所规定的内容。三、学历证书编号(电子注册号)是电子注册的重要内容,各培养单位务必按《规定》的要求编排。毕(结)业生数不到千、万位数的,编号中证书顺序号千、万位数位置以“0”代替,不得出现其 详情>>

高等教育 高等 等教 教育 学历证 学历 历证 电子 注册管理 注册 册管 管理 暂行 规定 实施细则 实施 施细 细则


《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

一、自1994年,普通高等学校的毕业(结业)证书,使用国家教育委员会统一制作的毕业(结业)证书内芯。本、专科毕业(结业)证书封皮由学校自行制作(也可由学校自行设计后报国家教育委员会制作)。证书内芯规格为(长)23.5厘米×(宽)16.5厘米。研究生学历证书封皮及内芯均由国家教育委员会统一制作。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于每年3月底以前将当年预计毕业生数报我委高校学生司;预计毕业生数不能 详情>>

普通 高等教育 高等 等教 教育 学历证 学历 历证 管理 暂行 规定 实施细则 实施 施细 细则


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暂行规定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教学〔200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委,新疆建设兵团教委,国务院有关部委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现将《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教 育 部二○○一年二月五日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 为适应高等教育改革的需要,有利于高等教育健康发展,保证高等教育质 详情>>

高等教育 高等 等教 教育 学历证 学历 历证 电子 注册管理 注册 册管 管理 暂行 规定


关于相互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高等院校及其科研机构颁发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及学位的协议

中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与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高等和中等专业教育部关于相互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高等院校及其科研机构颁发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文凭)及学位的协议中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与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高等和中等专业教育部本着促进两国在高等教育方面合作的愿望,根据1983年12月16日在曼谷由中苏两国代表参加签署的“亚洲和太平洋地区国家关于承认高等教育课程、毕业文凭及学位的地区性协议”第二条第三 详情>>

关于 相互 承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 华人 人民 民共 共和 和国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 乌兹 兹别 别克 克斯 斯坦 坦共 共和 和国 高等院校 高等 等院 院校 及其 科研机构 科研 研机 机构 颁发 高等教育 高等 等教 教育 学历证 学历 历证 书及 学位 协议


国家教委关于在外国来华留学生中执行《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文单位:国家教委文 号:教学[1994]21号发布日期:1994-12-30执行日期:1994-12-30按照我委1993年12月29日印发的《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和《〈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教学[1993]12号)的原则和精神,现就在外国来华留学生中执行此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高教(教育)厅(局)外事部门应按有关 详情>>

国家教委 国家 家教 教委 关于 在外 来华 留学生 留学 学生 执行 普通 高等教育 高等 等教 教育 学历证 学历 历证 管理 暂行 规定 及其 实施细则 实施 施细 细则 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的通知

教学厅[2004]11号为进一步完善高等学校学生管理体系,健全学历证书监督、查询机制,完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按照《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关于建立高等学校招生、新生注册、学生管理、颁发学历证书、毕业生就业一体化信息管理系统的目标要求,从2004年开始,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以下合称高等学校)每年的录取新生将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与各省级招办报送我部备案的录取新生信息进行 详情>>

教育部 教育 育部 办公厅 办公 公厅 关于 进一步 进一 一步 完善 高等教育 高等 等教 教育 学历证 学历 历证 电子 注册 制度 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

教学厅[2009]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学历证书制度是我国教育基本制度之一,加强学历证书管理是教育行政部门的重要职责。教育部实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是加强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的重要措施,是维护国家学历证书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保护高等学校和学生利益,遏制违规招生、中介欺诈行为,规范高等学校办学秩序,打击学历、文凭造假行为的重要保障。在学历证书注册内容中,毕业生图像信息是 详情>>

教育部 教育 育部 办公厅 办公 公厅 关于 进一步 进一 一步 做好 高等教育 高等 等教 教育 学历证 学历 历证 电子 注册 图像 采集 工作 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教学[2001]4号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暂行规定教学[2001]4号现将《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 为适应高等教育改革的需要,有利于高等教育健康发展,保证高等教育质量,维护国家学历制度和学历证书的严肃性,维护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合法权益,特建立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第二条 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或其它教 详情>>

教育部 教育 育部 关于 印发 高等教育 高等 等教 教育 学历证 学历 历证 电子 注册管理 注册 册管 管理 暂行 规定 通知


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

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分为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三种。学历证书的颁发对象为: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第二学士学位班学生,列入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的电视大学、函授大学、夜大学普通专科班学生。1993年以前,全国各地在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方面的做法不尽一致。有的省、市、自治区和部委对其所属高校的学历证书统一印制或管理,有的则由高校自行印制或管理。由于没有对有关工作的统一 详情>>

普通 高等教育 高等 等教 教育 学历证 学历 历证 管理


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

《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为部门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为加强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维护国家学历教育制度和学历证书的严肃性,保证高等教育的质量和规格特制定的规定,共有22条,自1993年12月29日起施行。基本信息详细条款实施细则基本信息规章名称: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发表时间:(1993年12月29日发布)教学[1993]12号详细条款第一条 为加强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 详情>>

普通 高等教育 高等 等教 教育 学历证 学历 历证 管理 暂行 规定


历证

学历证书是学业证书的主体之一,在数量上占学业证书的大部分。学历证书是学制系统内实施学历教育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对完成了学制系统内一定教育阶段的学习任务的受教育者所颁发的文凭,主要有小学毕业证书、中学毕业证书、高中毕业证书、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大专毕业证书、本科毕业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博士毕业证书等等。学历证的获取方法(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学历证获取方法非学历性质的其他机构学历证获取方法)学历证 详情>>

学历证 学历 历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