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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经济特区”查询结果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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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经济特区


海南经济特区,是中国六个(海南、深圳、厦门、珠海、汕头、喀什)经济特区中第二大的经济特区,是唯一的省级经济特区。海南省的行政区域包括海南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的岛礁及其海域,是我国面积最大的省。全省陆地(主要包括海南岛和西沙、中沙、南沙群岛)总面积3.54万平方公里(其中海南岛陆地面积3.39万平方公里),海域面积约200万平方公里。1988年4月13日,海南建省,与此同时,海南经济 详情>>

海南经济特区城市房地产价格评估管理规定

基本信息通过时间规定条款基本信息【规定名称】:海南经济特区城市房地产价格评估管理规定【颁布日期】:2005.4.1【实施日期】:2005-5-1【法规分类】:省制定的现行有效的法规【颁布单位】:省人大常委会通过时间2005年3月31日海南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规定条款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地产价格评估的管理,规范评估服务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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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经济特区促进私营个体经济发展条例

基本信息通过时间条例条款(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设立与经营第三章鼓励与扶持第四章服务与保障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基本信息【条例名称】:海南经济特区促进私营个体经济发展条例【颁布日期】:2004.6.1【实施日期】:2004-7-1【法规分类】:省制定的现行有效的法规【颁布单位】:省人大常委会通过时间2004年5月28日海南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条例条款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创造私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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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经济特区个体工商户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登记注册第三章扶持措施第四章权利与义务第五章监督与管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95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个体经济的发展,维护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加强对个体工商户的监督、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原则,结合本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公民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并承担无限责任的,为个体工商户。本办法适用于本经济特区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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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经济特区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海南经济特区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已经2005年1月10日海南省人民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海南经济特区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公布的《工伤保险条例》和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海南经济特区工伤保险若干规定》(以下简称《工伤保险若干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办理工伤保险登记,管理参保人员的工伤保险关系,核定工伤保险待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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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经济特区公民无偿献血条例

基本信息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献血与用血第三章机构与职责第四章奖励与处罚第五章附则基本信息海南经济特区公民无偿献血条例于2012年1月11日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对《海南省公民无偿献血条例》作如下修改:一、条例名称修改为:“海南经济特区献血条例”。二、条例中的“本省”修改为“本经济特区”。三、条例中的“医疗用血”修改为“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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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经济特区股份有限公司监督管理规定

(1995年8月31日海南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1995年9月22日公布施行)^第一条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加强对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督管理,遵循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原则,结合海南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海南经济特区内依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条省证券管理部门(以下称为公司监管机关)根据省人民政府的授权,依法对公司实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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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经济特区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征收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的征收与管理,促进公路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经济特区对汽油和使用柴油的机动车辆,按照本条例征收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征收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后,不再征收公路过路费、过桥费。以汽油、柴油以外的能源作为动力的机动车辆,其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征收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第三条省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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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经济特区集体林地和林木流转规定

基本信息规定条款基本信息【条例名称】:海南经济特区集体林地和林木流转规定【颁布日期】:2009.9.27【实施日期】:2009-12-1【法规分类】:省制定的现行有效的法规【颁布单位】:省人大常委会【通过时间】:2009年9月25日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规定条款第一条为规范集体林地和林木流转秩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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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经济特区口岸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国家主权和利益,加强口岸综合管理,充分发挥口岸整体功能,确保口岸安全畅通,促进海南经济特区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口岸是指经国务院或省人民政府批准,供人员、货物和交通运输工具出入境的港口、机场、车站等。口岸分为一类口岸和二类口岸。一类口岸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置的口岸;二类口岸是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置的口岸。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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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经济特区劳动争议仲裁规定

索引总则调解仲裁机构和管辖法律责任附则索引《海南经济特区劳动争议仲裁规定》已经1997年4月14日海南省人民政府第141次常务会议通过总则第一条为了妥善处理劳动争议,保障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从业人员"是指依法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社会劳动者。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境内用人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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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经济特区旅行社管理规定

百科名片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百科名片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4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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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经济特区旅游价格管理规定

百科名片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百科名片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5号《海南经济特区旅游价格管理规定》已由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1年1月1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2月1日起施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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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经济特区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

《海南经济特区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经2011年11月30日海南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通过,2011年11月30日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7号公布。该《条例》分总则,设立和登记,成员、组织机构和财务管理,指导服务和扶持措施,法律责任,附则6章53条,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海南经济特区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设立和登记第三章成员、组织机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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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经济特区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海南经济特区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已经1994年5月10日海南省人民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省 长 阮崇武一九九四年六月十七日海南经济特区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一条根据《海南经济特区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登记范围第二条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应当申请企业法人登记。第三条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从事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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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经济特区企业法人年度检验办法

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81号题注:1995年10月23日海南省人民政府第91次常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保护企业法人的合法权益,完善企业法人年度检验(以下简称年检)制度,加强对企业法人的监督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海南经济特区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经济特区内登记注册并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第三条企业法人年检,是指工商行政管理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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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经济特区企业审计规定

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93号第一条为适应本经济特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强对企业的审计监督,维护投资主体的合法权益和公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原则,结合本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经济特区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第三条对本经济特区内的所有企业实行年度审计。国有企业、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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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经济特区水条例

基本信息通过时间条例条款(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水资源规划、开发及利用第三章水资源、水域及水工程的保护第四章水资源配置和节约使用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基本信息【条例名称】:海南经济特区水条例【颁布日期】:2004.8.6【实施日期】:2004-10-1【法规分类】:省制定的现行有效的法规【颁布单位】:省人大常委会通过时间1995年12月29日海南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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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经济特区水条例修正案

概述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开发利用第三章 用水管理第四章 水域和工程保护第五章 工作任务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七章 附则概述海南经济特区水条例修正案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1号2010年3月25日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第二十八条修改为:"开采地热水、矿泉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申请和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取水许可证和地质矿产主管部门颁发的采矿许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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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经济特区献血条例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修改决定海南经济特区公民无偿献血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公民献血与用血第三章机构与职责第四章奖励与处罚第五章附则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0号《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海南省公民无偿献血条例〉的决定》已由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7次会议于2012年1月1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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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经济特区

海南经济特区,是中国六个(海南、深圳、厦门、珠海、汕头、喀什)经济特区中第二大的经济特区,是唯一的省级经济特区。海南省的行政区域包括海南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的岛礁及其海域,是我国面积最大的省。全省陆地(主要包括海南岛和西沙、中沙、南沙群岛)总面积3.54万平方公里(其中海南岛陆地面积3.39万平方公里),海域面积约200万平方公里。1988年4月13日,海南建省,与此同时,海南经济特区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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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条例

《海南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经济特区实际而制定,本条例的制定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基本信息条例条款(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安全生产保障第三章安全主任和安全督导员第四章监督检查与事故处理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基本信息【条例名称】:海南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条例【颁布日期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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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经济特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

《海南经济特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已由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09年3月25日通过,2009年3月26日海南岛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4号公布,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海南经济特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资金支持第三章 创业扶持第四章 创新推动第五章 市场开拓第六章 社会服务第七章 权益保护第八章 附 则海南经济特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海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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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经济特区工伤保险若干规定

《海南经济特区工伤保险若干规定》经2004年5月28日海南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通过,2011年9月28日海南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修订,2011年9月28日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2号发布。该《规定》共40条,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海南经济特区工伤保险若干规定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2号《海南经济特区工伤保险若干规定》已由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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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经济特区禁毒条例

为了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教育和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吗啡、大麻、可卡因、氯胺酮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禁毒工作应当坚持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吸、禁贩、禁种、禁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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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经济特区林地管理条例

海南经济特区林地管理条例是由海南省人大常委会于2009.5.27在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修改通过并颁布的一部地方性法律法规,该法规结合海南省实际,详细规定了海南省地区范围内林地的保护、管理,开发、利用的制度和程序等。基本信息条例条款(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林地权属管理第三章林地的保护和利用第四章林地的征收和占用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基本信息【条例名称】:海南经济特区林地管理条例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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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经济特区律师执业条例

《海南经济特区律师执业条例》经1996年6月27日海南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通过;2011年7月22日海南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修订,2011年7月22日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7号公布。该《条例》共47条,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海南经济特区律师执业条例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7号《海南经济特区律师执业条例》已由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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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经济特区农药管理若干规定

海南经济特区农药管理若干规定是2010年7月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修订通过并颁布的一个地方性法规。规定主要就本区内从事农药生产、运输、储存、销售、使用和监督管理活动进行的规范规定,以进一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畜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业、林业可持续发展。【发文机构】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规文号】【发布日期】2010-07-31【实施日期】2010-11-01(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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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

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是为加强土地管理,保护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海南经济特区实际,制定的条例。于1994年6月24日海南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土地登记第三章土地用途管制第四章土地开发与复垦第五章农用地转用与土地征收第六章国有土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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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9号)《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已由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0年7月31日通过。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与原《海南省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相比较,新条例在立法的深度和广度上有了重大突破,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了相应的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业主、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第三章物业管理服务第四章物业的使用与维护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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