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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常德集体自杀事件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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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常德集体自杀事件




事发


一个家族18口人,年纪最长者84岁,幼者6岁,公开宣布集体自杀,而且还真那么干了。

这是他们第二次自杀,2010年,这个家族中的3人在湖南省常德市政府门前服毒,所幸没人伤亡。2011年6月14日,他们上网发帖,宣称将集体自杀。这次,他们选择了在常德市检察院门前。

在决定集体服毒自杀前的一晚,79岁的陈美元买来10瓶甲胺磷(剧毒农药),分发给家族中的18口人,其中,年纪最长的84岁,幼者6岁。之所以事先张扬,是希望引起官方重视,答复家人诉求,避免惨剧发生。

但自杀事件还是发生了。

常德市检察院位于武陵区青年路,左右两侧不足百米即是路口,人流密集,目击者众,日子特殊。

7月1日上午8点15分,陈家10人先是散发纸张,上书:“集体自杀真相。15年汉寿18人在外流浪,是常德市检察院抢了我们的物,汉寿县法院夺了我们的房。他们一个是虎豹一个是豺狼”。随后,陈家人点火焚烧一堆法律书籍。

陈东红、陈向平、陈美元、童成凯、陈盛玲、陈向一等6人最先喝下农药,随即倒地不醒,路人呼救。童碧秀没有喝药,但也晕倒。其他人还没来得及拧开甲胺磷瓶盖,交警已经赶到,将药瓶打落,阻止了惨剧继续扩大。倒地的7人被抬上警车,送院救治。

当天中午,汉寿县政府及酉港镇政府、居委会等百余名工作人员抵达常德市区。一批人把守病房,阻止陌生人接近服毒者;另一批人则看守服毒未遂者。

截至记者发稿时,除中毒较重的陈美元尚在抢救,其他人均已出院。

事由


他们都是常德市汉寿县酉港镇居民。1994年,家族的长子陈东红背着4个弟妹将共同所有的房屋产权证作借款抵押,贷款购买点焊机,但在交易途中被常德市检察院扣押,致使他无力还贷。两年后,汉寿县法院强制执行,收回房屋。陈家6户18人从此流离失所,15年申诉无果。

陈家老三陈建勇说,15年来,他们自学法律,但屡诉屡败,焚烧书籍以彰不平,意为“一生学法,却被法害”。

家属和酉港镇居民说,6月17日,湖南省委副书记梅克保到汉寿县,听取该县领导汇报。酉港镇政府、街道居委会、派出所多人出动,奔赴汉寿县城、常德市区,四处寻找陈家人。但6月28日,陈家18人还是在常德悄然汇合。

6月29日,他们再次谋面。“统一思想”,陈东红说,如果政府同意协商,就取消集体自杀行动。但第二天,官方没有给他们电话。当晚,陈家分发甲胺磷,商定10人赴死。

还贷


他们曾被视为一个传奇。

酉港镇很多老人还记得陈家往事。起于寒微,数年之间,富甲一方。猝然又盛极而衰。

陈美元,男,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人,五兄妹排行老大。1950年末转业至酉港镇供销社担任会计,与本地女子童碧秀结婚,生养5个子女。

陈东红,男,五兄妹排行老三。少时即显经商天分,改革开放伊始,他带领弟妹在街上租下两间茅屋做服装生意,成为当地最早的一批万元户。为发展,他们向镇政府提出申请,为5人各批一间宅基地,并要求建在一起。1987年陈家5间房屋落成,每间3层(含地下室),商住两用。

1990年,在陈美元主持下,五兄妹分家析产,每人各分一间房屋。全家人都在《房屋划分书》签字,并到酉港镇司法所加盖公章。次年,酉港镇城建站给陈美元发了一张房产证【汉房字NO0011139号】。他记得很清楚:“证发在我本人手上,户主是我的名字。”

接到房产证后,陈美元没有找酉港镇城建站反映,5个子女已经分家析产。他说:“当时没考虑这些事,我只认为我是一家之主,房产证只是一个代表”,这为家族后来的变故埋下伏笔。

陈家五兄妹张罗的商场,成为酉港镇最大的卖场。“除了日用小百货、服装、五金等,还包括电视机、洗衣机等。”当地居民说,陈家五兄妹生意越做越大,很多外地人过来参观学习。

按照正常轨迹,陈氏家族应更发达。但陈东红的利欲之心,将全家拖入深渊。

从1989年开始,陈东红背着父母及弟妹,将房屋作为抵押品,先后3次向酉港信用社贷款,并将NO0011139号房产证交予酉港信用社收管。开始他还能按期偿还贷款,但一次意外让其无法翻身。

1994年,陈东红贷款从四川购回5台点焊机,价值16.5万元。不料,在运往常德市区交易的途中,被一群不明身份人士抢走。他不能到期还贷。

1995年10月22日,酉港信用社向汉寿县法院提交起诉状:请求强制收回陈东红借款时作为抵押的房屋。第二天,汉寿县法院民事判决:对酉港信用社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1996年10月16日,汉寿县法院强制执行陈东红财产。3辆警车、十多名法院执行人员到场,酉港镇居民多年以后对此还印象深刻。

执行人员将强制迁出房屋公告贴满5间房屋,遭到陈美元和小女儿陈向一的反对,两人认为只应贴在陈东红的门面上。

陈美元及陈向一被汉寿县法院以“阻碍执行公务,擅自撕毁人民法院公告”名义拘留。二人均称,当天在前往拘留所途中,遭到执行人员毒打和恐吓,让他们早日签字同意搬出房屋“不要不识时务”。

3天后,陈美元签字。陈家6户18人搬家,开始流离失所。商场里十多万的东西也弄不见了。

维权


15年后。五兄妹排行最小的陈建勇从一个精壮汉子变成了一个身体孱弱的人。

“五个人的房子,怎么能替一个人抵债?”他说,建房时与几个妹妹挖沟挑泥,满心欢畅。没想到如今租居危房,无钱医病。

一审判决后,陈建勇等4人方才知悉大哥暗地里已将共同所有的房产证抵押贷款。他们将分家析产时全家人签名的《房屋划分书》提交法庭。

1996年4月,陈家五兄妹向汉寿县房产局申请办下5个房产证。但汉寿县法院强制执行后两天,汉寿县房地产市场管理委员会发出声明,这5个房产证作废。

汉寿县法院坚持NO0011139号房产证具有法律效力。该证却遭人涂改。

廖吉昌最早发现这一迹象。老人1997年被汉寿县纪委抽调搞行业作风评议。他说:“当时房产局为了收费,有的办了假证,让我们深入一查,结果发现陈东红借款纠纷中有6个房产证,陈东红用作抵押贷款的房产证明显是经过涂改了的”。

2001年4月,汉寿县房产局发布公告:“经研究,对已被涂改的汉房字NO0011139房屋所有权证予以注销。”

常德市检察院提请抗诉:用以证明陈东红与信用社之间抵押借款合同之抵押有效的证据——NO0011139号房产证,户主名“陈东红”有涂改痕迹。

一审期间,有利害关系人———陈向平、陈建勇、陈盛玲、陈向一对抵押物NO0011139号房产证所指房屋权属提出了异议。且汉寿县房产局已对NO0011139号房产证予以注销。故而汉寿县法院判决在采信证据方面程序违法。

2001年11月,汉寿县法院再审,维持原判。2003年5月,常德市中级法院终审,维持原判。2005年12月,湖南省高院驳回陈家申诉。

2009年8月,汉寿县房产局发布公告:“无法寻找到NO0011139号房产证……我局对NO0011139号房产证复印件无法准确认定为合法有效……而法院审理活动则要完善得多,他们据以裁判或执行的证据是经过合法性审查的,我们也只能服从法院裁判。由于案件早已执行终结,我局不可能再对该房屋权属另行确认。”

陈家兄妹的5个房产证先被声明作废,NO0011139号房产证继而又被注销。陈家房屋权属莫辩,成了无主之物。

当年,陈家房屋被强制执行后,汉寿县法院发文称将公开拍卖。但酉港镇居民说,信用社领导和员工很快就搬了进去。后来,陈家坚持上告,他们又将房子出售给他人,现改为宾馆、酒楼、诊所等。

15年来,除了一次给房屋拍照取证,陈家人再也没有踏足酉港镇。

妥协


曾几何时,“农民”与“小姐”和 “同志”一道,竟然成了贬义称谓。 我们中的大多数,都曾经是农民,而我们的祖上,则全部都是农民。没有了农民,我们生活中的一切都不会存在。

农民,是最不肯反抗的一族,陈胜、吴广、李自成那样的,几百年才出一个。不是逼到没法活下去的地步,断然不会走造反之路,其最多也就是能“死给你看”。

14年的坚持申诉,2010年终于引起地方政府重视。

2010年6月10日,汉寿县水利会议室,常德市及汉寿县共11个部门负责人召开协调会,陈家有6人作为代表与会。

常德市委常务副秘书长肖朝进受权督办此案。

据会议录音,肖朝进说:“此案的受害人之多,牵涉面之广,搞成现在这样的严重后果是因点焊机被抢所致,这是整个案件的源头……一定要把此案的导火索即点焊机被抢的事实真相查清,把此案办成铁案”。

但在汇报中,汉寿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方面不能提出点焊机被抢一事的任何证据。

“他们私下都认为是我当年为了赖账,自己设圈套抢了自己的点焊机。”陈东红说。

即使市县两级诸多领导参与协调,点焊机被抢一案还是延宕无期。多年奔波无果,陈家人无比绝望。

8月4日,常德市政府门前,陈盛玲、陈向一、彭金梅(陈东红前妻)3人喝下农药,送院后,陈盛玲被下达病危通知,抢救7天,方才苏醒。

常德市政府位于武陵区朗州路,街道两旁商店店主称,当天大批警力抵达现场,场面一度混乱。据悉,常德市高层对此极为恼怒,责成汉寿县政府善后。

8月11日晚,汉寿县政府与陈家“谈判”,双方达成一致,并签订下《承诺书》。

《承诺书》主要内容有:承诺人陈东红、陈美元、陈盛玲、陈向平、陈向一、陈建勇及亲友因陈东红与汉寿县酉港信用社贷款纠纷一案(含房产登记、案件执行等事项)多年上访,经过协商,由汉寿县人民政府一次性给付人民币395000元;鉴于陈盛玲身患癌症,另对其给予大病救助人民币10000元;陈东红一家、陈建勇一家、陈向一一家如申请廉租房,在符合政策条件下,县人民政府优先满足。

陈家人承诺:“我们及亲友就此相关事宜自愿放弃一切诉求与诉讼,不再到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上访;以上承诺内容是我们真实意思的表达,完全出于自愿,如有违反愿退还所有费用,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 。

《承诺书》文末承诺人一栏:陈建勇、陈美元、陈东红、陈盛玲、陈向平、陈向一等6人签字。见证人一栏:罗建军(汉寿县政法委副书记)、解以刚(汉寿县副县长)、童力勇(汉寿县法制办副主任)、马志农(汉寿县政府办副主任、县信访局局长)等4人签字。

“这么多年下来,身心俱疲,一无所有,不如就拿一些补偿”陈向平说,家人商量后同意签字。

再起波澜


陈家守诺没有继续上访。这场持续十几年的维权之旅似乎戛然而止。但一份扣押清单突然浮出水面,彻底刺痛陈家人神经。

2010年12月15日,55岁的夏应旺罹患癌症去世。夏正是当年与陈东红一起购买点焊机的生意伙伴。

在陈家漫漫申诉岁月中,作为当年贷款当事人之一,夏应旺一直沉默。

夏应旺去世后,其妻清理遗物,发现一张盖有常德市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公章的“扣押清单”。单据显示:1994年6月12日,搜查人(李金泉、刘保安),扣押了被搜查人(陈东红)移动式点焊机5台,合同单价3.3万/台。

2011年2月,夏妻将扣押清单交与陈家。夏应旺何时何处取得扣押清单?为何一直没有示众?逝者已逝,答案难以知晓。

目睹扣押清单,陈家人百感交集,所有不幸终于找到源头。

“就是要搞清楚,市检察院当年为何扣押点焊机?”陈东红说,如是赃物,应由公安扣押;如是走私物品,则由海关扣押。还有一点他至今不明:当年他们销货的时间、途经路线,市检察院如何知悉?

3月份,他们奔赴长沙,向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申诉。5月下旬,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派员来常德市检察院,敦促该院处理陈家申诉。6月1日,常德市检察院表示,一月之内,必给陈家人答复。

但答复没能等来。陈家人重燃的希望破灭。集体自杀成为他们的表达方式。

是否结局


7月6日,童碧秀、陈东红、陈向平、陈盛玲、陈向一等5人出院。次日,童成凯被汉寿县政府人员强行送入酉港养老院。老人子女表示不赞同,但无能为力。

只有陈美元还躺在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里,形容枯槁。他的思维已经混乱,护士给他换药时,他会猛地扯掉插满身体的胶管,血液涌流而不顾,大声叫嚷:“你们都是法院的人,都是坏蛋”。

常德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牵头的工作组与陈家人协商,承诺两个月内给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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