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121届全国五金商品交易会
展会信息
【展会时间】2012年3月13-15日
【展会地点】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主办单位】中国五金交电化工商业协会
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
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电动工具分会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
【协办单位】
上海百联(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
上海焊接学会
上海焊接协会
【承办单位】北京金益友联展览有限公司
【招展单位】上海威棱展览有限公司
展品范围
1.手动工具:传统手工具、组合工具、汽保工具、园林工具、工具箱包、量具、刃具;刀具
2.电动工具:传统电动工具、气动工具、风动工具、液压工具、磨具磨料;
3.机械设备:木工机械、园林机械、清洗机械、包装机械、金属加工机械、起重器材、喷涂设备;
4.焊接设备:电焊设备与器材、气焊、气割设备、焊接辅机器具、焊接材料、配件;
5.五金制品:建筑五金、装饰五金、门窗五金、水暖五金、卫浴五金、标准紧固件、五金杂品;
6.机电产品:水泵、空压机、电动机、发电机、给排水设备、轴承;
7. 制造设备:锻造设备、处理设备、光整设备、包装设备、物流设备、其它;
8.劳保用品:个人防护装备、防护服及工作织物、安全生产防护材料、防静电产品、安全生产设备
参展办法
1.填写参展申请及合约表邮寄或传真至组织单位;
2.参展商应在申请展位后3日内将参展费用[50%(预付款)或全款]电汇或交至组织单位,余款应在2012年01月10日前付清,未能按期全额交款的展位视为自动取消,展位定金不予退还,我们将在收到全部参展费后开具发票;
3.2012年01月10日后报名的参展单位,须全额一次付清参展费;
4.参展商在汇出各项费用后,请将银行汇款凭证及贵公司企业简介(300字以内打印稿,免费刊登会刊)一并传真至组织单位;
5.参展商只有在规定期限内支付50%预付款后,所定展位才可保留;
6.组织单位收到参展申请及展台全额费用后,将向参展商寄送《参展手册》(内附“展位确认书”)以确认展位。《参展手册》内含“参展回执”以及展位搭建、展品接运、住会接待细则等重要资料,请参展商详细阅读以了解各参展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