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在线查询网 > 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 砀山县地方税务局

砀山县地方税务局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请输入要查询的词条内容:

砀山县地方税务局




机构简介


砀山县地方税务局主要负责本地区地方税的征收管理和稽查以及社会保险费、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等基金(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内设办公室、法制办、税政管理股(以下简称税政股)、基金办、征收管理股(以下简称征管股)、计划财务股(以下简称计财股)、人事教育股(以下简称人教股)、监察室、党委办办室(以下简称党办)、计算机信息中心(以下简称信息中心)、稽查局、征收管理分局、办税服务大厅等直属单位;下辖砀城地税分局、李庄地税分局、周寨地税分局、良梨地税分局、权集地税分局、官庄地税分局、关帝庙地税分局等基层征管机构。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规划和全市地方税收的总体规划,研究制定本地区地方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编报、分配本地区税收收入计划,组织各项地方税收收入。负责本地区地方税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指导本地区地方税收业务。

(四)负责社会保险费、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等基金(费)的征收管理。

(五)监督检查本地区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执行;负责地方税务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

(六)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财务经费、基本建设和资产管理工作。

(七)负责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八)负责本系统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工作。

(九)负责本系统税收信息化工作的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开展税收理论与政策的调查研究工作,组织税收宣传工作。

(十一)承办市局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1)办公室

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报告;协调机关内、外部工作关系,制定系统年度工作计划和机关工作制度;负责会议组织、文秘、档案、保密、信访、督办督查、信息、宣传、保卫、卫生、行政事务管理工作和机关后勤事务工作;负责系统基础设施建设、装备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2)法制办

组织税收法规、规章以及重要税收政策的调研,承办重大税收案件的审理和行政处罚工作;办理税务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有关税收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工作;负责地方税务系统普法教育和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承办地方税务公告等事宜;协办相关会务工作(主要包括专题会议材料草拟、会议通知等),负责职责范围内公文的办理。

(3)税政股

负责各项地方税收政策的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有关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参与有关税收计划的编制、督促、检查和考核计划落实情况;开展有关税源普查和监测;参与有关偷逃抗欠税案件的处理;开展税收政策调研,依法办理有关税收减免具体工作;协办相关会务工作(主要包括专题会议材料草拟、会议通知等),负责职责范围内公文的办理。

(4)基金办

负责社会保险费、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地方教育附加费等基金(费)征收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各项基金(费)征收管理的具体办法并组织落实;开展基金(费)政策的有关调研工作,依法拟定具体征收管理办法,依法办理有关减免具体工作;协办相关会务工作(主要包括专题会议材料草拟、会议通知等),负责职责范围内公文的办理。

(5)征管股

贯彻实施税收征管法;研究拟订综合性税收、个体税收征管的制度和办法;负责地方税收征管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和税收征管资料的管理工作;负责征管质量考核工作;负责纳税服务的实施工作;协办相关会务工作(主要包括专题会议材料草拟、会议通知等),负责职责范围内公文的办理。

(6)计财股

负责编制地方税收计划,分析收入计划执行情况并检查、督促和落实;贯彻执行会计和财务制度,实施税收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负责税收票证和基金(费)票证的管理;负责各项经费的管理和机关财务工作;指导监督系统各项财务管理工作,编制系统经费收支预决算;负责地方税源的统计和调查研究工作;协办相关会务工作(主要包括专题会议材料草拟、会议通知等),负责职责范围内公文的办理。

(7)人教股

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人事、工资管理工作;协助县局承办所辖地方税务分局(局)正副局长以及相当级别干部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以及计划生育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和实施全局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及岗位工作质量管理规范考核工作;协办相关会务工作(主要包括专题会议材料草拟、会议通知等),负责职责范围内公文的办理。

(8)监察室

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受理对单位和个人违法违纪行为的人民来信以及违纪单位和个人对所受处理、处分不服的申诉;按照管理权限,调查和处理违法违纪案件;监督检查本系统年度财务收支、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负责干部的离任审计工作;监督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及其他审计事项;协办相关会务工作(主要包括专题会议材料草拟、会议通知等),负责职责范围内公文的办理。

(9)党办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团组织和工、青、妇工作;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协办相关会务工作(主要包括专题会议材料草拟、会议通知等),负责职责范围内公文的办理。

(10)信息中心

负责全县地税系统税收信息化、现代化工作规划和实施;负责组织信息系统建设,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建立管理和维护计算机网络和综合数据库;参与组织应用软件开发和税控装置显示器的推广、应用及技术培训工作;承办相关会务工作(主要包括专题会议材料草拟、会议通知等),负责职责范围内公文的办理。

下属机构


(1)稽查局

负责制订全县税务稽查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税务稽查和税务大检查工作;管理全县的税务稽查工作;协调参与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参与全县重点涉税案件的查处并负责本级的税务稽查工作。负责本分局的精神文明建设和队伍建设;采取措施抓好业务培训、服务承诺和其他工作。

(2)征收管理分局

负责县直企、事业单位的地方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和社会保险费、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地方教育附加费等基金(费)征收管理工作。负责税收计划、税收会计、税收统计以及收入分析等;负责税务登记、认定管理、核定申报方式和发票管理;负责行政处罚审理决定及执行,负责执行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等工作。负责本分局的精神文明建设和队伍建设;采取措施抓好业务培训、服务承诺和其他工作。

(3)纳税服务大厅

负责受理纳税人的各种税务登记申请;受理各项纳税申报事宜及本级地方各税(费)、基金的征收工作和入库工作;向纳税人提供、发售票、证、表及其它税收资料;按旬、月、季报送税收会计、统计资料,搞好会计、统计核算,完成计会统数据处理,及时编制税收会计报表和统计报表;负责办税服务厅的管理;按有关规定做好公开办税和优化服务工作。负责采取措施抓好业务培训、服务承诺和其他工作。

(4)砀城分局

负责砀城镇(含原陇海乡、西南门镇)以及经济开发区内的个体工商户、镇办企业和镇招商引资企业的地方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和社会保险费、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地方教育附加费等基金(费)征收管理工作。负责税收计划、税收会计、税收统计以及收入分析等;负责税务登记、认定管理、核定申报方式和发票管理;负责行政处罚审理决定及执行,负责执行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等工作。负责本分局的精神文明建设和队伍建设;采取措施抓好业务培训、服务承诺和其他工作。

(5)李庄分局

负责李庄镇、程庄镇范围内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地方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和社会保险费、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地方教育附加费等基金(费)征收管理工作。负责税收计划、税收会计、税收统计以及收入分析等;负责税务登记、认定管理、核定申报方式和发票管理;负责行政处罚审理决定及执行,负责执行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等工作。负责本分局的精神文明建设和队伍建设;采取措施抓好业务培训、服务承诺和其他工作。

(6) 良梨分局

负责良梨镇、唐寨镇(含原文庄镇)范围内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地方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和社会保险费、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地方教育附加费等基金(费)征收管理工作。负责税收计划、税收会计、税收统计以及收入分析等;负责税务登记、认定管理、核定申报方式和发票管理;负责行政处罚审理决定及执行,负责执行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等工作。负责本分局的精神文明建设和队伍建设;采取措施抓好业务培训、服务承诺和其他工作。

(7)周寨分局

负责周寨镇、葛集镇(含原刘暗楼乡)范围内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地方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和社会保险费、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地方教育附加费等基金(费)征收管理工作。负责税收计划、税收会计、税收统计以及收入分析等;负责税务登记、认定管理、核定申报方式和发票管理;负责行政处罚审理决定及执行,负责执行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等工作。负责本分局的精神文明建设和队伍建设;采取措施抓好业务培训、服务承诺和其他工作。

(8) 官庄分局

负责官庄镇、曹庄镇范围内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地方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和社会保险费、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地方教育附加费等基金(费)征收管理工作。负责税收计划、税收会计、税收统计以及收入分析等;负责税务登记、认定管理、核定申报方式和发票管理;负责行政处罚审理决定及执行,负责执行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等工作。负责本分局的精神文明建设和队伍建设;采取措施抓好业务培训、服务承诺和其他工作。

(9)权集分局

负责赵屯镇、玄庙镇(含原权集乡)、果园场范围内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地方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和社会保险费、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地方教育附加费等基金(费)征收管理工作。负责税收计划、税收会计、税收统计以及收入分析等;负责税务登记、认定管理、核定申报方式和发票管理;负责行政处罚审理决定及执行,负责执行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等工作。负责本分局的精神文明建设和队伍建设;采取措施抓好业务培训、服务承诺和其他工作。

(10)关帝庙分局

负责朱楼镇、关帝庙镇(含原黄楼乡)范围内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地方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和社会保险费、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地方教育附加费等基金(费)征收管理工作。负责税收计划、税收会计、税收统计以及收入分析等;负责税务登记、认定管理、核定申报方式和发票管理;负责行政处罚审理决定及执行,负责执行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等工作。负责本分局的精神文明建设和队伍建设;采取措施抓好业务培训、服务承诺和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