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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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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根据《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濮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濮文〔2009〕173号),设立濮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为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常设办事机构,也是市政府人民防空工作的主管部门。

一、 职责调整

(一)增加参与公共安全、民事防护、防灾救灾应急救援相关职责。

(二)增加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防护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职责。

(三)增加负责全市人民防空信息系统建设与管理职责。

(四)增加对各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任免提出意见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人民防空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拟订全市人民防空建设规划、计划;拟订和指导制定城市防空袭预案、重要目标防护方案及各种保障方案;协助有关部门拟订防灾救灾应急救援方案。

(三)负责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管理;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监督;参与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贯彻人民防空要求的内容。

(四)负责人民防空组织指挥、通信、警报、信息化建设。

(五)负责拟订利用人民防空战备资源参与抢险救灾应急预案、计划和各种保障方案,为应急救援提供支持。

(六)制定防空防灾专业队伍建设规划和整组训练计划并督促落实。

(七)指导制定城市人口、战备物资疏散和掩蔽计划,指导疏散基地、疏散地域建设。

(八)参与组织制定公共安全、防空防灾宣传教育规划;制定人民防空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管理;依法征缴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经费和社会负担经费。

(十)对各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的任免提出意见。

(十一)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配合要地防空和城市防卫作战,组织防空防灾专业队消除空袭后果,参与组织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设4个内设机构。

(一)秘书科

负责机关文秘、会议、机要、保密、档案、信息、电子政务、安全保卫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和机构编制工作;承办各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任免征求意见有关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人民防空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市人民防空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工作;承办人民防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承办重大案件的审核、听证及相应的行政处罚、行政赔偿工作。

(二)财务科

负责全市人民防空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审核人民防空年度经费预决算;负责组织实施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经费、社会负担经费等人民防空经费的管理征缴和管理;负责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管理。

(三) 工程管理科

负责拟订全市人防工程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审核城市规划中贯彻人民防空要求的内容;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民用建筑不修建防空地下室、人民防空工程使用、人民防空工程中通信、警报设施拆除审批;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平战转换措施落实;负责人民防空工程科学技术研究和成果应用。

(四) 指挥通信科

负责拟订城市防空袭预案、重要目标防护方案和各种保障方案;指导人民防空组织指挥体系、专业队伍建设和防空防灾演练;负责人民防空通信、警报、信息网络规划、建设、维护、战备值勤、技术管理和各项保障工作;拟订利用人民防空资源参与抢险救灾应急救援方案、城市人口疏散方案和各种保障计划;制定疏散地域、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规划、计划;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知识教育;战时组织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参与组织消除空袭后果、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

四、人员编制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为11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正科级领导职数4名。

濮阳市监察局派驻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监察室,行政编制1名。设监察室主任1名。根据工作需要,可配备兼职监察工作人员。

核定机关驾驶员事业编制1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