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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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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根据《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濮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濮文〔2009〕173号),设立濮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取消促进生殖健康产业发展的职责。

(三)增加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的职责。

(四)加强对全市人口发展战略的研究,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稳定低生育水平。

二、主要职责

(一)研究全市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草案,提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目标和任务建议,提出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

(二)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在教育、卫生、文化、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工作中的衔接配合。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

(三)负责实施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对人口和计划生育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稳定低生育水平。

(四)负责贯彻实施国家、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出并拟订完善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政策措施。

(五)研究提出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议,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范,负责推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六)监测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负责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信息综合及信息化建设,提出发布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建议。负责计划生育统计、信息分析工作。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七)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科学研究的总体规划,依法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依法公布有关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重要信息。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药具发放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国际援助项目的实施。

(八)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九)编制市级计划生育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支出的预决算及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

(十)制定并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教育培训规划,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开展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濮阳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一)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提高人口素质,协同有关部门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和重大事项督办查办;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工作和信息、安全保密等工作;负责机关行政事务;承担濮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工作。

(二)人事科

拟订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队伍教育培训规划并指导落实;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和机构编制工作;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和基层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开展婴幼儿早期教育工作。

(三)政策法规科(奖励扶助工作科)

起草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规范性文件和政策建议,并组织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组织人口和计划生育重大政策前瞻性研究;承担行政复议工作;组织开展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经济政策的研究工作;研究拟订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的工作建议;指导督促落实各项利益导向政策;负责政策性生育相关工作;负责计划生育信访工作。

(四)财务审计科

编制计划生育事业费、专项经费及药具的中长期需求计划;编制部门预决算;编制并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建设规划;指导、监督、审计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奖励扶助经费及社会抚养费的管理使用;指导、审计直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工作。

(五)发展规划与信息科

研究人口发展战略;拟订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承担相关的监督、评估工作;分析人口发展动态,提出发布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建议;承担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综合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制定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并组织考核评估;负责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六)宣传教育科(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办公室)

拟订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新闻发布工作;承担协调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

(七)科学技术科(出生缺陷预防科)

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研究的总体规划;监督实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药具和节育技术推广使用规范;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和出生缺陷预防工作;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药具发放、管理、使用进行指导、监督;承担依法公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信息工作。

(八)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科

贯彻国家、省关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提出促进我市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议;拟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政策、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的管理机制;指导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离退休干部工作科。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四、人员编制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为2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0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离退休干部工作科科长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

中共濮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濮阳市监察局派驻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纪律检查组、监察室(纪检组、监察室合署办公),行政编制2名,其中:纪检组长1名,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1名。根据工作需要,可配备兼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

五、其他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