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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江市发展改革和物价局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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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江市发展改革和物价局




单位简介


沅江市发展改革和物价局负责综合研究,拟定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进行宏观调控,指导经济改革和行使国家规定价格及收费管理的综合经济政府部门。全局现有干职工67人,其中在职干职工51人,离退休16人。局党组班子成员6人,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4人,纪检组长1人。局机关内设9个职能股室:办公室、体制改革股、农业经济股、工交投资股、社会发展股、发展改革政务股、价费管理股、价格服务股、物价监督检查局。

公开承诺


坚持“发展是第一要义”的方针,紧紧围绕“增强队伍素质、规范执法行为、注重全面建设,提升部门形象”这一主题,注重把落脚点放在为群众解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上,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企业服务,为基层服务,为发展服务”的理念,突出立项争资,着力项目建设,落实政府重点工作,促进经济发展,加强价费管理,优化经济环境。

职能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建议;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计划报告。

2、研究分析市内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进行区域经济的预测、预警;研究涉及全市经济安全重要问题,研究落实国家和省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解决宏观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重大问题。

3、负责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研究贯彻国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以及其他调控政策的措施,执行地方价格政策;组织实施宏观产业政策,监督检查产业政策的执行。

4、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的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建议,促进各种所有制企业的公平竞争和共同发展;提出以改革开放促发展的建议,指导和推进经济体制改革。

5、提出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货款的使用方向;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协调安排利用国外贷款的外资项目,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申报和审批、核准、登记备案,协调安排国家和省发改委拨款的建设项目,并监督建设资金的使用;研究提出中长期和年度市重点建设项目并组织协调实施;负责重点建设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做好在建重点项目的工程调度和协调服务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标投标工作;组织和管理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工作。

6、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并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以工代赈扶贫规划和计划,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发展战略,协调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拟订能源发展规划;提出高技术产业发展和产业技术进步规划,指导协调全市技术创新体系的发展,落实国家和省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推动高技术产业发展。

7、负责全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的综合管理,牵头做好技术改造项目的前期论证工作,组织报批需国家、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的技术改造投资项目。

8、研究提出全市第三产业的发展战略、总量、结构、布局和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第三产业发展规划,研究第三产业发展动态;监测分析第三产业发展方向,促进第三产业结构和第一、第二产业的协调发展。

9、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提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规划,统筹城乡、区域发展,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措施;负责经济开发区的协调管理,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扩容等报批工作。

10、研究分析市场状况,实施国家和省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管理粮食、棉花、石油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储备,引导和调控市场;研究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

11、做好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广播传媒等社会事业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对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12、落实和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统筹人与社会及自然的和谐发展,研究拟订资源节约综合利用规划,参与编制生态建设规划,提出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建议和措施;协调生态建设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环保产业工作。

13、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建议,协调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

14、贯彻执行有关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

15、研究提出全市价格总水平的调控目标和价格调控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综合平衡;运用价格杠杆促进经济发展。

16、依法组织全市工农产品、房地产、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及部分行政成本费用的调查分析工作,分析、预测、监控市场行情和价格、收费动态,向有关方面提供调查、分析资料,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17、研究制定全市商品价格、服务价格(收费)的管理目录和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管理国家、省、市列名管理的商品、服务价格和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

18、依照权限公工,研究制定通过价格收费筹措能源、交通、公用公益事业等建设资金的政策办法。

19、依法对商品、服务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监督检查,制止乱涨价,乱收费;规范价格(收费)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的价格秩序,对各类价格和收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推行明码标价制度(举报电话:12358),指导行业价格自律;健全对价格的收费行为的举报制度,指导价格、收费社会监督工作。

20、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管理工作。

21、协调部门间、行业间的价格矛盾;负责价格认证中心的价格鉴证和价格评估工作。

22、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单位领导


刘鸿志,邹卫国,肖正科,王桂先,张光华,姜恩承。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加挂市国民经济与装备动员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管理、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的制定和调度;负责机关文电、会务、后勤、机要、档案、督查督办、政务协调、安全保密、信访、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党群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法制宣传教育、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牵头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

组织开展对全市重大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和稽察;跟踪检查相关行业贯彻执行国家投资政策和规定情况;组织开展对中央、省、市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安排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对违规问题按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和装备动员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有关工作。

(二)规划股(加挂服务业股牌子)

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组织拟订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衔接省、市级政府项目和有关专项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统筹协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监测分析宏观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开展宏观调控政策评估。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规划和实施方案;参与研究和衔接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跟踪、评估重要改革方案的执行情况,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问题;提出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建议;指导推进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承担市经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拟订全市服务业发展战略、政策、规划和年度计划,预测分析服务业发展和改革的趋势;协调衔接服务业重要领域规划,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按权限申报或审批服务业建设项目引导资金。负责企业债券和产业投资基金的申报和协调,确定资金投向、监督使用情况;参与制定全市财政、金融政策并综合分析执行效果;申报和下达重要商品的国家储备库建设项目;提出全市重要物资储备、商品储备政策建议,拟订并协调全市重要物资储备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棉花、食糖等重要物资的市级储备;牵头负责全市物流业发展工作,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物流业发展重大布局;协调流通体制改革和要素市场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三)工交投资股

监测分析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提出固定资产投资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建议及调控政策措施,编制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提出全市投融资体制改革和修订投资核准目录的建议,起草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政策草案;参与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

分析工业发展情况,研究工业发展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拟订主要工业行业规划,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实施宏观指导;负责全市工业生产力布局与结构调整;组织工业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提出全市交通、政法、城建等基础设施投资发展规划;衔接、审核、申报交通、政法、城建等基础设施重大建设项目并争取国家、省支持;统筹交通、政法、城建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交通状况,负责各种交通运输方式之间的综合平衡及重大问题的协调。承办各类利用国外贷款备选项目、外商投资重大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和大额外汇投资项目的审核、申报、核准,指导和监督上述资金的使用;办理外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工作,参与经济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公司的相关工作。

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及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负责全市节能减排综合协调, 组织协调重大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负责固定资产投资节能评估工作;负责全市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循环经济发展、资源综合利用等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领域项目的审核,以及资金申报与安排建议。

监测分析全市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态势,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政策、重点领域和相关建设项目;申报并组织实施高新技术产业项目,综合协调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拟订并实施推进市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的政策措施,组织市重大项目库建设,承担市重大前期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农村经济股(加挂以工代赈办公室)

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改革形势,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建议;组织编制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衔接平衡农业(含乡镇企业)、林业、畜牧、水产、气象等行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参与编制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向国家和省申报全市农业、林业、畜牧、水产、气象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监督检查国家、省农业投资项目的实施和资金管理。组织编制全市以工代赈、生态环境建设、库区经济社会发展、贫困地区经济开发规划和洞庭湖平垸行洪、移民建镇规划,并负责年度计划的申报、下达与协调实施。

(五)能源办(加挂社会发展股牌子)

负责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拟订能源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规划能源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审核和申报能源重大建设项目;组织协调国家和省安排我市新能源开发利用项目的有关前期工作;统筹协调农村能源发展政策与规划。

提出全市社会发展战略,协调社会发展政策,拟订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就业、社保、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民政、新闻出版等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平衡社会发展计划指标;提出就业规划和促进就业、调节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申报和下达全市社会事业基本建设项目计划;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承担市重点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政务服务股(加挂沅江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负责本局政务受理工作;负责对全市招投标工作的指导、协调,对必须招投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招投标事项核准。拟订代建管理相关配套办法;组织实施并监督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工作;负责本级权限内行政事业单位使用政府财政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负责本级权限内属于国家规定的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的项目和属国家投资产业政策目录限制类的项目进行核准;负责属于国家规定的政府备案投资项目目录的项目和属国家投资产业政策目录鼓励类的项目进行备案;负责并联审批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