郫县环境保护局
负 责 人:叶尚剑
职 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办公地址:郫县望丛中路193号郫县环境保护局
工作职能:
郫县环境保护局是县政府负责全县环境保护和环境行政执法的部门,依法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社会经济全面进步和可持续发展。具体是:
1、规划拟定全县环境保护中长期和近期目标及对策;
2、监督检查国家和省市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组织协调县级各部门与环境保护有关方针、政策、计划的落实;
3、负责县域内建设项目环境的管理,审批规划、工业、房地产、餐饮娱乐社会服务业等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的审批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审批。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保“三同时”制度;
4、对县域内污染源排污情况和治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5、负责办理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的审批,防治污染设施的拆除或闲置审批;落实总量控制、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费核定征收、污染物限期治理和达标等环境管理工作;
6、开展县域内环境质量监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现状监测、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污染治理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排污收费核定性监测、环境保护装备和产品的环保指标监测、环境污染事故监测、环境污染纠纷仲裁监测和各种委托性监测,编报全县环境质量报告书;
7、负责环境污染事故、纠纷,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及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的调查处理;
8、组织指导环保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公众和社会参与。负责全县生态建设,对环境标准的实施和环保产品质量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