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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养老社会保险金制度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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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养老社会保险金制度


根据提议,就业子女每月拿出工资的3%,存入父母的养老保险金账户,所有权归父母,可在其退休时随时取用。这一制度被称为“子女养老社会保险金制度”。



基本简介


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陕西步长集团总裁赵超提议,就业子女每月拿出工资的3%,存入父母的养老保险金账户,所有权归父母,可在其退休时随时取用。这一制度被称为“子女养老社会保险金制度”。

提案建议


就业子女每月拿出工资的3%,存入父母的养老保险金账户,可在其退休时随时取用。如果这一制度能够实施,全国每年可筹集到的资金将超过2000亿元。就业子女每月拿出工资的3%,存入父母的养老保险金账户,所有权归父母,可在其退休时随时取用。这是全国人大代表、陕西步长集团总裁赵超提倡设立的“子女养老社会保险金制度”。

赵超代表说,目前中国正逐步进入老龄化社会,随着离退休老人的不断增加,企事业单位的养老负担越来越重。一些养老费用开支过大的企业,只能降低在职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影响了其生产积极性。还有一些企业因无力按时足额支付退休金,使退休职工的生活失去保障,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

在中国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中,子女如果不能定时供给父母的养老金,父母往往不会主动讨要,常常造成“薄养厚葬”的怪现象。赵超说,建立“子女养老社会保险金制度”将使子女养老实现规范化、货币化、社会化,从而形成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相结合的新模式,子女为父母的养老储蓄,将不再是一个传统的家庭养老问题,而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社会养老问题。

同时,赵超认为,子女利用50岁以前的黄金工作期,每月存入一笔钱,会大大减轻因养老而带来的经济压力,有效缓解养老负担。此外,如果这一制度能够实施,全国每年可筹集到的资金将超过2000亿元,因此可以考虑将子女养老保险金由社会保障机构统一调剂使用,用来保障因子女经济条件限制没有建立子女养老金账户老人的基本生活。

“中国60岁以上老年人超过1.26亿人,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而我省60岁以上人口已超过365万,也进入老龄化社会。中国老年人中,大约有98%的老人依靠家庭提供生活照料。”赵超说,我国相关法规明确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但长期以来,子女赡养父母只有法律大原则,缺少定量化和操作化的措施。设立“子女养老社会保险金”,正是试图把赡养老人定量化、可操作化、规范化、社会化、货币化,也可以避免以往的“薄养厚葬”。

按照赵超的建议,可利用现有银行系统建立“父母养老社会保险金专用账户”,银行在就业子女的月工资中扣出3%,计入“父母养老社会保险金专用账户”(3%的数额由子女单位算出后报送银行)。“建议‘父母养老社会保险金’用一年时间选择几个城市试点,最后用两年时间在全国全面铺开。”赵超建议,在条件成熟后,“子女养老保险金制度”应上升为法律。“我国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空账’累计已达7400亿元,而且每年还会以1000多亿元的速度增加。新创‘子女养老社会保险金制度’,比采取其他方式筹集养老金推广更易,在父母尚未退休还不需要取出时,这笔成千上万子女汇集起来的资金,可由政府统一调剂救急,专款专用于解决社会保障中的养老难题。”西安市社科院研究员张永春这样评价“父母养老社会保险金”。“给父母每个月才交3%?太少了,至少应该交10%才行。”市民王鹏飞表示,按照一般情况下子女每月收入1500元计算,每个月至少应该给父母150块钱。

必要性


该制度简单易行,是对我国养老模式从家庭养老向社会养老过渡过程中的有益探索和尝试。目前,在我国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家庭养老的模式还占支配地位。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观念的变迁,这种养老模式逐渐式微,其保障作用也越来越低。可以说,“养儿不防老”已经成为一个普遍现象。与之相关的另一方面,中国的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完备,国家还没有足够的财力把所有的老人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在这种背景下,让子女拿出收入的一小部分(每月工资的3%)作为养老费用,在没有增加自己负担的同时,对弥补政府养老金不足、解决父母生活无保障问题具有十分明显的功效。特别是在农村地区,随着年龄的增长和劳动能力的丧失,再加上没有社保,老人几乎没有任何收入来源,只能靠子女的接济。一旦子女拒绝接济,老人们的生活顷刻就会陷入困境。因此,预先强制子女为父母留“养老费”的办法,在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健全的条件下,客观上就扮演了“过渡人”的角色。

子女为父母预先交纳社会养老保险金,也使“孝”这一传统文化因子以制度形式得以延续和发展。孝顺父母既是子女应该履行的道德义务,也是法律义务。但是由于传统习俗的影响以及相关法律的空白,当下“孝”这一传统美德却在有些地方发生了变异,一些子女把赡养父母看成负担,拒绝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当前在广大农村地区,很多父母仍然把为儿子娶媳妇当成自己的义务,为了让孩子成家,他们甚至舍得把一辈子的血汗钱都花光。但一些成家后的子女忘了“饮水思源”,不懂得感恩,反而以为这一切都是父母应该做的,也是他们应该得的。如果以制度的形式,强制子女为父母预先缴纳养老金,既是对当前子女和父母权利义务关系失范的约束,从而实现权利义务的对等,又是对尽孝方式的创新,从而使传统文化中的“孝”这一因子在现代社会的土壤中发芽、生根。子女养老社会保险金制度如果得以出台,也会促使人们对“孝”进行重新认识,从而使传统文化得以发扬光大。即使我国将来完全实现了社会养老,仍可保留这一模式。

现阶段,中国正在迈进老龄化社会。但是中国工业化、城镇化还远未完成,农村人口还占大多数。老年人问题已经不再局限于某个家庭或者某个地区,而变成了一个带有普遍性的社会问题。在我国深入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大力保障民生之际,“子女养老社会保险金制度”的提出,对广大亟需养老保障的老人而言,无疑是个好消息。

引发争议


正方观点:用制度保障“养儿防老”更见成效

孙斌(银行职员):我认为,子女养老社会保险金制度是一个不错的点子。子女把每月工资的3%存入父母的养老保险金账户,对于子女来说,这笔钱数目小,对他们的影响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但对于父母,这笔钱不断累积,到他们退休时,能拿到一笔不小的钱,有助提高他们晚年的生活质量。

子女养老社会保险金制度对于现代社会保障制度来说,也是一种很好的补充。俗话说养儿防老,老人的养老问题,不仅仅是国家、社会要去应对的问题,同时也是子女们应尽的义务。可以说,这种养老方式将子女赡养老人变成了一种硬性的义务,对于社会上个别不重视亲情的人能起到一种有效的约束作用。

现在,常听说“啃老族”。这些人花钱大手大脚,自己赚的钱不够用,还要吃父母的、用父母的,父母将来怎么能指望他们。子女养老社会保险金制度,可以强迫他们存下赡养父母的钱,保障他们的父母年老时的生活。

周虎(外贸业务员):从传统观念角度讲,养儿为防老;从现代社会现状来看,社会保障制度需要不断完善。可以说,子女养老社会保险金制度既很好地沿袭了传统观念,又结合了我国目前的国情,是社会保险制度的一种创新。如今,我国正步入老龄化社会,国家面临着巨大的养老压力。如果子女养老社会保险金制度能够实行,这将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国家的负担,保证社会发展的步伐。应该说,推动国家更好更快地发展,匹夫有责,更何况这3%的工资对于我们的影响并不算太大。从另一个角度讲,国家发展快,经济形势好,老百姓的口袋就会越来越鼓,最终得到好处的还是这片土地上的国民,这是一个良性循环。

孙长富(退休教师):我认为,子女养老社会保险金制度这个提议非常好。一方面,社会需要子女的付出来减轻国家养老负担;另一方面,这对于提供保险金的子女来讲也是一种很好的金钱积累方式,能长期受益。虽说子女养老社会保险金,子女的父母是第一受益人,但说到底,父母的还不都是子女的!父母年老了,有保险金作保障,能免去做儿女不必要的担心,需要儿女付出的会相对少些。而且,如果父母的钱有剩余,最后还不都是给自己的子女。所以,说到底,这笔保险金到最后还是子女的。另外,子女养老社会保险金制度,能使子女们通过“按月扣除”的方法直接把钱“交”给父母,不必等到逢年过节孝敬。而这,也可以让逢年过节的孝敬成为父母的真正实惠。

反方观点:听上去很美的“保险金制度”

王燕(企业职工):赡养老人是子女必须履行的义务,是中华民族几千年的文化传统。按照每月拿出工资的3%存入父母养老保险金账户这一原则,子女赚得越多,需要为老人存的钱就越多。相反,对于收入较低的人来说,他们的生活本来就贫困,再加上这样一笔支出,负担就会更重。况且,子女的收入有一部分肯定是用于父母的养老问题上,而且这个数目不一定比存入养老保险金账户的钱少。如此看来,设立子女养老社会保险金制度就是多此一举。想孝敬父母,还不如直接给父母钱,省得麻烦。同时,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对于子女养老社会保险金制度而言,子女越多,那老人日后的养老账户中的保险金就越多,很有可能有人会因为过分考虑自己的养老问题而盲目超生,从而带来计生等方面的连锁反应。如此看来,这位人大代表提出的举措听上去很美,却不值得提倡。

何云涛(销售人员):以前,人们都崇尚“养儿防老”,现在,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及养老意识的转变,人们传统的养老观念也在悄然变化着,多子不一定多福、养儿不一定能养老的观念日益深入人心。的确如此,老人如若遇到子女不孝,养老无望不说,还得平白无故受气,影响身心健康。因此,相较于给老人定期存钱,不少子女、老人更加青睐商业养老保险。况且,一个制度的制定、实施和推行,必须建立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必须符合广大群众的意愿。其实,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每个家庭的情况,子女数量、条件等情况都不相同,关于老人的养老问题也应该区别对待,仅靠“子女养老社会保险金制度”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陈坤(退休老人):养老啊,我认为还是得靠国家的政策。指望子女,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大家都知道,虽然尊老是传统美德,但是因子女不赡养老人而对簿公堂的事件时有发生,结果弄得家人的关系很僵。我认为虽然子女有养老的义务,但是他们也有自己的家庭、自己的生活,像房贷、子女上学、医疗等问题带来的压力也不小。作为父母,能理解就尽量理解吧,不应该过分指望着子女来抚养。另外,现在政府对于我们这些老人的养老保险也不错。我始终这样认为,如果子女有心,不管他们有没有钱都会想到我们这些老人,如果没有,用再多的制度强迫他们也没有用。养老问题,关键还是得靠国家的各项政策,仅靠家庭或个人的力量根本就不能改变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