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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传海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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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传海


卓传海,黎族,现任通什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刚过37岁的卓传海,已在检察战线拼搏了15个春秋。15年,对任何一个人都是一段不可忽略的历史;而对卓传海来说,这中间更凝聚了深刻的人生内涵。



事迹


一起通什市林业局干部许某假借履行公务之名,强行敲诈勒索个体户陈某现金3000元的案子。此案在当地反响强烈,影响极坏。卓传海带领办案人员迅速立案查办,广泛收集证据,很快将此案诉到法院。法院受理认为证据不足,而建议检察院作其他处理。消息一传开,许某的父亲气势汹汹赶到检察院破口大骂办案人员乱办案。对此,卓传海心中明白这不仅是一次罪与非罪的争斗,更是一场正义与邪恶的较量,作为一名检察官,必须坚持履行赋予的神圣职责,既不能冤枉一个好人,也决不能放纵一个罪犯。于是,他与办案人员再次对案卷进行认真研究,经反复审查和充分论证并有关证据确实充分之后,他将此案再次起诉到法院,法院最终判处许某有期徒刑3年,从而维护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权威,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在执法工作岗位上,卓传海不仅严格办案,而且无私无畏,敢于碰硬。一次,通什市公安局副局长黄某非法拘禁他人。市检察院闻讯后,立即派卓传海率干警立案侦查。案子刚开始查办,便有人私下找到卓传海用好言相劝:黄副局长的事非同一般,他负责多年的公安刑侦工作,又是堂堂的副局长,有社会关系又有反侦查能力,弄不好捉蛇不成反被咬……“此案证据确凿,事实清楚,如不查办,我们就有愧检察官这个称号,更有损法律的尊严!”他硬是顶住压力,排除干扰,无私无畏,下定决心啃下这块硬骨头。在查明案件事实、获取足够证据的前提下,最后依法将黄某逮捕,使昔日不可一世的公安局副局长受到法律应有的制裁!消息传开,群众奔走相告。纷纷称赞卓传海是当代的“海青天”!

1990年8月,卓传海担任通什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地位变了,但他廉洁自律、一尘不染的信念没变,始终保持一个共产党员和人民检察官清正廉明、秉公执法的高风亮节。

曾记得,卓传海在办理通什市物价局原办公室主任张某玩忽职守一案时,张某的亲属登门求情,说“小张缺乏社会经历,工作经验少,求你从宽处理。”并将1000元红包塞给卓传海的小孩。卓传海当即制止张某亲属的行为,郑重地说:“我们检察机关是会依法办案的。”张某亲属只好收回红包,怏怏离去。事后,市检察院依照法律将张某逮捕法办,并通过办理此案为国家挽回了300万元的经济损失。

对卓传海来说,群众的举报线索就是无声的命令。为了及时有力地打击贪污贿赂犯罪分子,曾经不知有多少个日日夜夜,他总是忘我地同干警们坚强地战斗在反腐败斗争第一线。

那是1995年元宵的傍晚,正当他准备和家人共餐欢度元宵佳节,突然接到市农行的举报,称该行红星储蓄所副主任(主管全面工作)符照明涉嫌贪污公款13万元。这对于一个不足10万人口的山区小城市(县级市),已不是一个小数字。案情重大,情况紧急,时间就是胜利。卓传海顾不上同家人多作解释,披上制报便匆匆赶到检察院办公室,并立即组织干警投入紧张的战斗,拘传、审讯、搜查几乎同时交叉进行。一切的一切似乎悄然平静,却又是多私严密周到。看着他那严肃的神情,干警们意识到案情的严重性,个个越干越来劲,而犯罪嫌疑人却经受不起这如从天而降的当头一击,终于低下了曾经一度指使自己不惜慷国家之慨的头……不知不觉地,东方泛起了微微霞光,各路干警亦随之捷报频传,案情取得了重大的突破——初步查明犯罪数额几倍于群众的举报数额。这时,卓传海脸上才露出微微笑容,他下意识地拍着早已忘却了饥饿和疲倦的干警说:“我们该填一填肚子了。”该案经侦查终结起诉到法院,法院认定犯罪数额为贪污37万元,挪用21万元,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符照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卓传海不仅是干警们办案的榜样,还是干警们见义勇为的楷模。有一次,他外出办事路经通什市农贸市场时,一位被害群众突然拉住他的手并向他低语几句(该受害群众曾上访过卓传海),当他获悉一名负案潜逃了半年之久的犯罪分子正和五六个青年在附近出现时,他不顾个人安危,当机立断,一个箭步向那伙人冲过去,一把抓住了犯罪分子,几乎同一时刻,罪犯的伙伴本能地向他围攻过来。他临危不惧,机智勇敢,大义凛然地大声喝道:“我是检察干警,谁妨碍公务后果自负!”他威严而有力的声音使得罪犯的伙伴受惊退却,他当即将罪犯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该罪犯因敲诈勒索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卓传海见义勇为的行为在全市干部群众中引起了强烈的反响。

荣誉


十几年来,连续5年被通什市授予“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员标兵”称号;多次被评为“省检察系统先进工作者”;去年又被授予海南省“十大杰出青年卫士”的称号。卓传海就是这样战斗在检察工作岗位上,向生他、养他的巍巍五指山奉献着一片赤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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