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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三角洲经济区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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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三角洲经济区


2009年1月8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布《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 规划范围以广东省的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江门、东莞、中山、惠州和肇庆市为主体,辐射泛珠江三角洲区域,并将与港澳紧密合作的相关内容纳入规划,促进珠三角进一步发挥对全国的辐射带动作用和先行示范作用。珠三角经济区的战略定位是:探索科学发展模式试验区、深化改革先行区、扩大开放的重要国际门户、世界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基地及全国重要的经济中心。



简要历史


1980年8月26日,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国务院提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正式宣布在深圳、珠海、汕头、厦门成立经济特区。当时批准的珠海经济特区面积为6.8平方公里。1983年6月29日,经国务院批准,珠海经济特区范围扩大为15.16平方公里;1988年再次扩大至121平方公里。2009年,横琴纳入珠海经济特区范围,珠海经济特区总面积扩大为227.46平方公里。2010年8月26日,经国务院批准,从2010年10月1日起,将珠海经济特区范围正式扩大到全市。

2009年1月8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布《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 规划范围以广东省的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江门、东莞、中山、惠州和肇庆市为主体,辐射泛珠江三角洲区域,并将与港澳紧密合作的相关内容纳入规划,促进珠三角进一步发挥对全国的辐射带动作用和先行示范作用。珠三角经济区的战略定位是:探索科学发展模式试验区、深化改革先行区、扩大开放的重要国际门户、世界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基地及全国重要的经济中心。 《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颁布实施后,珠三角同城化的速度在不断加快,如在珠江口东岸的三个城市深圳、东莞、惠州正在积极打造半小时半径的“深莞惠经济圈”。

2009年8月的粤港联席会议上,南沙与深圳前海、深港河套被正式确定为广东与港澳合作示范区。2009年8月,广州南沙保税港区通过国家11部委联合验收,批准正式封关运作,是广东省首个封关运作的保税港区。南沙是大珠三角的地理中心,距香港38海里,距澳门41海里,方圆100公里范围内囊括了整个大珠三角城市群。南沙周边70公里范围内有广州、深圳、珠海、香港、澳门五大国际机场。

2009年10月28日,由粤港澳三地合作完成的《大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研究》在澳门发布,研究报告提出总体目标,推动三地合力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级城镇群。

2009年10月2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批准港珠澳大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会议认为,建设东接香港、西接广东(珠海)、澳门的港珠澳大桥,对于完善国家和粤港澳三地的综合运输体系和高速公路网络,密切珠江西岸地区与香港地区的经济社会联系,提升珠江三角洲地区的综合竞争力,保持港澳地区的持续繁荣稳定,促进珠江两岸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会议要求各有关方面明确责任,加强协调,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确保工程建设优质、安全。

2010年1月7日,广东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公布了最新的《珠三角绿道网总体规划纲要》。纲要提出,广东将在3年内建设6条长度不一的“绿色道路”,链接广佛肇、深莞惠、珠中江三大都市区,全长1690公里,服务人口超过2500万人。“绿道”是一种线性绿色开敞空间,通常沿着河滨、溪谷、山脊、风景道路、铁路、沟渠等自然和人工廊道建设,内设可供游人和骑车者进入的景观线路,连接主要的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历史古迹和城乡居民居住区。绿道网的建设在美国、德国、日本等较发达国家已有成功先例。2010年3月22日,珠三角绿道网建设正式启动。

自《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获得通过以来,广东省积极推进珠三角区域交通一体化方案,相继试行广州佛山年票互认,撤销31个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实行珠海、中山、江门三市年票互认。广州、佛山、肇庆三市年票互认。下一步将推动深圳、东莞、惠州三市通行费互免;到2012年底,珠三角九个城市将实现年票(通行费)互认互免,最终实现珠三角区域年票制,为珠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提供良好的交通运输环境,助力珠三角核心区域经济生态圈建设。

2010年4月7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正式签署了《粤港合作框架协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出席签署仪式。《粤港合作框架协议》共11章50条11900多字,涵盖了粤港经济、社会、民生、文化等合作领域。

2010年4月13日,由澳门国际机场轮值主办的珠三角五大机场主席会议在澳门召开,广州、香港、深圳、澳门和珠海五地机场负责人就进一步提升彼此商务、规划与基建等方面合作签署了备忘录。为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珠三角地区五大机场负责人于2009年3月7日联合签署行动纲领,就五大机场发展定位、共同争取拓展珠三角空域等六个方面达成共识。

2010年6月20日,中共福建省委书记孙春兰宣布,国务院已批准厦门经济特区扩大到全市,并建立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

2010年7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范围扩大至深圳全市,逾百部特区法规、规章当日起全市适用。

2010年7月26日,广州市交通委员会披露,国务院日前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的批复》,正式批复同意设立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这是继2008年11月国务院批准设立南沙保税港区后,广州获批的又一大型海关特殊监管区,是国家批准设立的第10个综合保税区。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位于广州市北部,地跨白云区和花都区,毗邻广州白云机场,规划围网范围面积约7.39平方公里,分为中区、南区、北区三个围网区域。中区位于白云机场北端白云机场物流园内,由现有白云机场中性国际货站和广州空港保税物流中心组成,面积0.66平方公里。南区位于白云区钟落潭镇,规划控制范围为4.53平方公里。北区位于花都区花都机场高新科技产业基地内,规划控制范围为2.19平方公里。2009年,白云机场货运吞吐量达955万吨,位居国内机场第三,2010年上半年,白云机场货运吞吐量达53.8万吨,同比增长31.9%,保持高速增长势头。

2010年8月,广东省政府公布珠三角五个一体化规划,即基础设施、产业布局、基本公共服务、城乡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建设交通、能源、水利、信息化四类重大工程共150个项目,总投资19767亿元,力推珠三角一体化进程。近期规划目标到2012年,远期规划到2020年。2015年1月前,完全取消珠三角地区之间的移动电话长途和漫游资费,将固定电话长途通话费调整为区间通话费水平,实现珠三角通信资费一体化。2014年实现珠三角城市公共交通“一卡通”,并逐步拓展到城际轨道等交通领域。

2010年8月23日,中国政府网刊载《国务院关于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国函〔2010〕78号),国务院原则同意修订后的《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

2010年8月26日,国务院批准,从2010年10月1日起,珠海经济特区范围正式扩大到全市。

2010年8月26日(深圳经济特区30岁生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明确把前海建设成为粤港现代服务业创新合作示范区。

2010年9月6日,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1980年8月,深圳经济特区正式建立)庆祝大会上,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发表重要讲话。胡锦涛强调,我们要胜利实现既定战略目标,必须坚定不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定不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勇于变革、勇于创新,永不僵化、永不停滞,不为任何风险所惧,不被任何干扰所惑,继续奋勇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事业。

2011年1月,全长2372公里的珠三角绿道网全线贯通。珠三角9座城市之间除了有高速公路连通,更有慢行的绿道接驳。通过由绿化带、慢行道和驿站组成的绿道,连接起区域内的主要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历史古迹和居民区,供人们休闲及享受自然风光。

2011年3月24日,国务院批准汕头经济特区范围扩大到全市,从2011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次扩容将使汕头特区覆盖全市2064.4平方公里的土地,特区面积扩大近9倍。

2011年3月28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发布《深圳市道路网“十二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提出:“十二五”期间,深圳将投资1311亿至1386亿元进行道路建设,其中高速公路投资约301亿元,计划形成珠三角2小时交通圈,并将公交专用车道总里程提高3倍以上,使高峰期主干道平均车速不低于30公里每小时。

2011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批准《江门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通知说,江门市是珠江三角洲西部地区的中心城市之一。在《总体规划》确定的1786平方公里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20年,主城区城市人口控制在16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156平方公里以内。

2011年5月17日,国务院原则同意修订后的《海口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国务院关于海口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要求海口市重视城乡统筹发展:在《总体规划》确定的2304.8平方公里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以主城区为核心,依托主要交通干线,引导城镇合理布局,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此外,国务院要求海口市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20年,主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18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209平方公里以内。

2011年8月,商务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建设珠江三角洲地区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区的指导意见,将采取十三项具体措施,推动建设珠江三角洲地区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区。

横琴新区


横琴岛,位于广东省珠海市南部珠江入海口外,现有面积约106平方公里。与澳门最近处约200米,距澳门机场3公里,距珠海机场约8公里,距香港34海里。岛内现有常住人口6943人。

2009年6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横琴总体发展规划》。会议决定将横琴岛纳入珠海经济特区范围。同年6月27日,全国人大通过决定,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对设在横琴岛的澳门大学新校区实施管辖,横琴岛澳门大学新校区与横琴岛其他区域实行隔离式管理。同年8月14日,国务院对《横琴总体发展规划》作出批复,要求“把《规划》实施同提高开放水平结合起来,推进与港澳紧密合作、共同发展,逐步把横琴建设成为‘一国两制’下探索粤港澳合作新模式的示范区、深化改革开放和科技创新的先行区、促进珠江口西岸地区产业升级的新平台。”2009年12月16日,横琴新区挂牌成立,它是继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之后,中国第三个国家级新区。

2011年7月14日,国务院作出关于横琴开发有关政策的批复,同意横琴实行比经济特区更加特殊的优惠政策,以“加快横琴开发,构建粤港澳紧密合作新载体,重塑珠海发展新优势,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和维护港澳地区长期繁荣稳定。”新的政策包括:创新通关制度和措施,将横琴与澳门之间的口岸、横琴与内地之间的口岸设定为“一线”“二线”,按照“一线”放宽 、“二线”管住、人货分离、分类管理的原则实施分线管理;实行比经济特区更为优惠的货物免税或保税、比经济特区更为优惠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等税收政策;支持粤港澳合作产业园发展等等。

泛珠三角区域合作


泛珠三角区域包括广东、广西、海南、云南、贵州、四川、湖南、江西、福建9个省区和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简称“9+2”。内地9省区的区域面积为全国的五分之一,人口占三分之一,经济总量占三分之一。加上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区,泛珠三角在全国的地位十分突出。这一区域所建立起来的共生共赢型经济体系,将成为中国未来经济发展的高速增长极。

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由广东省政府发起,并得到周边省区和港澳两个特区的积极响应,得到中央政府的积极支持和指导,是新中国成立以来规模最大、范围最广、在不同体制框架下的区域组合,已成为中国区域合作与发展中的一个新尝试,也将是中国东、中、西部经济互联互动、协调发展的新突破。

改革开放以来,泛珠三角区域的经济联系在市场的作用下大大加强。形成了以珠三角为中心的“泛珠三角人流圈”和以大珠三角为主要进出口通道的“泛珠三角国际物流圈”。广东致力发展成为制造业基地,香港则重点发展物流、金融及服务业,这种“前店后厂”式的大珠三角世界级经济区的框架和功能已初步完成,呈现出对其腹地以及东南亚地区的强大经济辐射力和聚集力,初步形成了泛珠三角的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和商圈流。 泛珠三角区域横跨中国的东部、中部和西部三大地带,加强这一区域的合作,可以使劳动力和资源由中西部向沿海地区流动,产业则由沿海地区向中西部转移,对于促进大珠三角产业升级,带动华南、中南、西南的经济发展,促进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的顺利实施,带动内地特别是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西部地区经济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9+2”区域合作将突出强调在优势互补、平等互利前提下开展合作。泛珠三角地区初步拟订了在基础设施、产业与投资、商务与贸易、旅游、农业、劳务、科教文化、信息化建设、环境保护和卫生防疫等10个方面作为合作的主要领域。

2010年5月,香港特区政府投资推广署出版的《大珠三角报告书》第六版说,大珠三角地区在过去18年,经济年均增长率超过11%。 2010年12月7日,来自广州、南昌、长沙、深圳、厦门等11个城市的公安局局长,在海南省海口市签署了《泛珠三角省会市暨副省级市互联网虚拟社会管控和防范打击涉网违法犯罪合作协议》,将联手加大涉网犯罪的打击力度。自2009年6月,11个泛珠三角城市公安机关建了警务协作机制,共协查案件线索7000余条、破获网上案件43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60名。2011年5月9日,泛珠三角(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警务合作首届联席会议广东深圳召开。泛珠三角9省区公安厅负责人签署了《泛珠三角警务合作框架协议》,并决定建立打击刑事犯罪、治安防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9项具体警务合作机制。这标志着继东北、环首都、西北、泛西南、苏浙皖沪、中部5省等区域警务合作机制建立之后,覆盖全国的7大区域警务合作机制全面建成。 2011年3月6日,为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横琴总体发展规划》、《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及其补充协议,推进粤澳更紧密合作,推动广东科学发展和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广东省人民政府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经协商一致,签署《粤澳合作框架协议》。 2011年3月25日,香港、珠海、深圳、广州和澳门在内的大珠江三角洲地区五大机场在香港举行年度会议,各机场管理层承诺继续推进区内合作,优势互补,共同推动五个机场的持续发展,并签署了备忘录。大珠三角地区五机场会议每年举行,由五个成员机场轮流担任主席,下个年度会议将由深圳机场主办。

2011年4月,珠海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珠港澳合作发展“十二五”规划》。按照这一专项规划,珠海市将在“互利共赢、平等协商”的原则下,以横琴开发和港珠澳大桥建设为动力,以产业合作和城市功能衔接为重点,与港澳一道合作建设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都市圈。

港澳地区一直是珠海最大的外资来源地、最主要的贸易合作伙伴。2010年,珠海实际利用港澳资本6.41亿美元,比2005年增长了68.68%。同时,珠海企业赴港澳投资日趋踊跃,截至2010年底,珠海企业累计在港澳投资项目55个,投资额9500多万美元,涉及商业贸易、生物制药、电子信息等领域。在进出口贸易方面,2010年,珠海与港澳地区进出口贸易总额为78.58亿美元,比2005年增长111.8%。

2011年4月26日,来自广西、广东、湖南、江西、海南、福建、贵州、云南、四川等9个省区50多个地市和自治州的代表汇聚广西梧州,共同在《应急联动合作协议》上签字,标志着泛珠三角区域内地方应急联动合作迈出了新步伐。根据协议,泛珠三角区域内9省区地方将共同建立联络、应急物资、救援队伍和应急专家互助和应急管理工作交流制度,同时建立联合维稳机制,并在条件具备时举行应急联合演练,共同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011年7月,中国民用航空局、香港民航处和澳门民航局就如何改善珠三角地区空域状况达成共识,并明确规划了2020年之前调整优化珠三角地区空域结构的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三方同意采用“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的原则,共同推动全面的空域体制衔接程序及标准,涵盖范围包括优化空域设计、改善飞行高度层分配、统一空管设备的标准及程序,以及增加珠三角往返华北地区的民用航道等多方面工作。

2011年8月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香港出席国家“十二五”规划与两地经贸金融合作发展论坛并发表主题演讲,宣布了一系列中央政府支持香港进一步发展、深化内地与香港合作的新政策。主要内容包括:大幅提升内地对香港服务贸易开放水平;巩固和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支持香港发展成为离岸人民币业务中心;支持香港参与国际和区域经济合作;推动内地与香港企业联合“走出去”;发挥香港在粤港澳合作中的重要作用。

海南国际旅游岛


2010年1月4日,国务院颁布《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4号)。《意见》指出,海南是我国最大的经济特区和唯一的热带岛屿省份。建省办经济特区20多年来,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但由于发展起步晚,基础差,目前海南经济社会发展整体水平仍然较低,保护生态环境、调整经济结构、推动科学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充分发挥海南的区位和资源优势,建设海南国际旅游岛,打造有国际竞争力的旅游胜地,是海南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大举措,对全国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和转变发展方式具有重要示范作用。2010年6月8日,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复《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规划纲要》,明确了海南重点发展的旅游、文化体育、房地产等八大产业。

2010年8月29日,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领导小组召开会议,海南将建设国际旅游岛先行试验区,从特殊政策、开发模式、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开展探索试验。国际旅游岛先行试验区试验的主要内容为:特殊政策试验,包括免税购物、体育彩票、西南沙旅游、航权、游艇邮轮水域开放、游客签证开放等的试验;开发模式试验,以政府为主导、以市场为手段、以企业为主体、以对外开放和加强国际合作为途径的试验;体制、机制创新试验,在试验区内成立试验区党工委和管理委员会,代行省委省政府授予的行政职能,享受省级政府的相关行政审批权;产品创新试验,主要是特殊政策的产品、满足不同需求的产品、建筑风格独特的产品、发挥独特作用的产品以及服务管理标准国际化的产品创新;投融资模式创新试验,设立服务于国际旅游岛建设的新型投融资平台,探索多元的融资渠道,探索适合园区发展的离岸金融业务等。

2011年1月13日,海口综合保税区通过海关总署等国务院有关部委联合验收组的正式验收。3月16日,海口综合保税区海关开关暨海口综合保税区正式封关运作。海口综合保税区海关,即原海口保税区海关,隶属于海口海关管辖,负责办理海口综合保税区的海关业务,成为第一个驻区的口岸单位。海口综合保税区位于海口市总体规划的老城组团、老城经济开发区内,西邻全国25个枢纽港之一的马村港,靠近规划中的粤海跨海大桥,海陆空交通发达,是海南省综合交通枢纽和西部工业走廊的龙头。

2011年3月,为加快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的建设发展,国务院决定在海南省开展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试点。3月24日,财政部对外发布关于开展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试点的公告。2011年4月20日,海南“离岛免税”政策启动,海南正式成为全球第四个离岛免税区。

2011年3月,海南省城乡规划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海南省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总体规划(2010—2030)》,成为我国第一个省域层面的综合性规划。该规划明确了海南省逐步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缩小城乡差别等方面的政策及实施路径。

琼州海峡跨海工程


琼州海峡是全国3大海峡之一,位于雷州半岛和海南岛之间,长80公里,宽20至40公里,平均水深44米,最大深度120米。

2008年6月5日,琼州海峡跨海工程前期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在海口原则通过了《琼州海峡跨海工程规划研究工作方案》和《琼州海峡跨海工程规划研究工作大纲》,跨海工程将统筹考虑公路铁路两用,实行公路铁路合建成为各方共识。 2009年10月,琼州海峡跨海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委托研究单位开展琼州海峡跨海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截至2010年3月,地质构造、岩土工程特性、断层及地震、海洋水文、环境生态、通航和安全等15个专题研究论证工作已经全面展开。琼州海峡跨海工程已经完成规划研究和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预计将于2010年底完成。 据介绍,琼州海峡跨海工程将在“十二五”期间开工建设,工期预计8年。>>

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


从2004年开始,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每年在各省区轮流举行。2010年8月27日至29日,第六届泛珠论坛在福州举行。论坛由福建省、江西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政府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共同主办,福建省政府承办。本届论坛以“合作发展、共创未来”为主题,在完善合作机制、加强“十二五”规划衔接、加强现代化综合交通网络和旅游网络建设等方面取得五大合作成果。第七届泛珠论坛将由江西省政府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