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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交通运输局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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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交通运输局




部门领导


赵德龙

党组书记、局长:赵德龙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哲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庆春党组成员、副局长:宋晓东

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政权党组成员、系统工会主席:郑其享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秦玉层

单位职能


一、职责调整(一)将原市交通局的职责划入市交通运输局。(二)将原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承担的指导城市客运职责划入市交通运输局。(三)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四)取消公路养路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航道养护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交通规费的征稽职责。(五)增加管理全市干线公路工作的职能。(六)加强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职责,优化交通运输布局,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相互衔接,加快形成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综合运输体系。(七)加强统筹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职责,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大力发展农村交通,加快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承担涉及全市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全市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二)组织拟订全市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全市地方铁路和物流业(含港口物流园区)发展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参与起草全市相关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三)承担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全市道路运输、水路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道路客货运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城乡客运、城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四)承担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以及船舶与港口设施安全保障、危险品运输监督、航道管理等工作。(五)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财政性资金和省交通运输厅下拔资金的安排意见,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和省市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全市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六)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全市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和维护相关政策、制度及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全市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七)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和省市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市高速公路及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八)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九)制定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和行业执法培训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科技开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开展行业执法培训,促进依法治交。(十)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引进利用资金、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机构名称主要职责负责人联系方式

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后勤保障工作;承担文件起草和电子政务、政务公开、保密、宣传、信息、信访、督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外事等工作。

运输管理办公室(出租汽车行业指导办公室) 承担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拟订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与有关部门建立综合运输体系协调配合机制;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标准协调工作;指导全市运输线路、营运车辆、交通枢纽、运输场站等管理工作;参与拟订物流业(港口物流园区)发展有关政策和标准;指导车辆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和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工作;承担指导城市公共交通运营及出租汽车、汽车租赁、道路客货运、汽车出入境运输管理等工作。

法规科技科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参与起草全市相关规范性文件。制定行业培训规划并指导监督行业行政执法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组织开展政策研究;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拟订实施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科技、信息化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有关重大科技项目研究;承担有关标准、质量和计量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

综合规划科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全市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承担有关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公路、水路、运输枢纽发展战略和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含港口物流园区)发展战略和规划;承担有关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审核工作;提出国家、省、市有关专项资金投资政策和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承担或参与全市公路、水路工程设计审批;拟订公路、水路建设和维护相关技术标准;承担公路标志标线管理工作;承担有关环境保护、利用外资、统计信息工作。

财务科拟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有关投融资政策;承担专项资金、预决算、政府采购、外资、信贷有关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及资产监管、内部审计工作。

人事劳动科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直属单位的劳动保护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担有关智力引进工作。

建设管理科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公路、水路建设、维护相关政策、制度;负责公路、水路建设、维护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的监督实施;承担全市交通重点公路、水路等工程施工许可、实施监督和竣工验收工作;指导农村公路建设、维护工作。

安全监督科(应急办公室) 组织拟订全市道路、水路安全生产政策和应急预案;指导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并监督实施;承担有关道路、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协调国家和省、市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

路政管理科(市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办公室) 拟订公路路政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高速公路、国家和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路政管理以及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工作;承担高速公路及重要干线公路运行监测和协调,参与实施交通管制;指导公众出行路况信息服务和咨询工作;提出全市公路收费站点设置、收费标准、收费期限的建议,经省、市政府批准后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绿色通道、抢险救灾、农机跨区作业等通行费减免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精神文明建设和计划生育工作。

离退休干部科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