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在线查询网 > 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 舟山市定海区水利围垦局

舟山市定海区水利围垦局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请输入要查询的词条内容:

舟山市定海区水利围垦局




职能简介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及国家、省、市有关水利水务和滩涂围垦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本区实际,拟定有关水利水务和围垦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制订全区水利、水务、围垦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统一管理、保护水资源、滩涂资源;制订全区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和全区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中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滩涂资源费、水土保持费等征收制度;发布全区水资源公报,指导全区水文工作;提出限制水域纳污排污的意见和措施。

(三)组织、指导和审查、监管全区各类水利围垦工程项目建设;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主要河道、水库及滩涂的综合治理和开发;按照分级管理原则,编制、审查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

(四)组织、指导水政监察、水土保持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处理各种水事纠纷。

(五)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区防汛、防旱、防台工作;负责区政府防汛防旱防台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六)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区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指导全区河、库水量和水质的监测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配合市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涉及定海的供水、节水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

(七)负责全区水利、水务和围垦方面的科技、教育和经济技术合作工作;组织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指导、管理全区水利水务队伍建设。

(八)制订水利水务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与财政共同安排、管理、监督水利、水务和围垦资金,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和检查;指导水利行业建设、水利、水务和围垦综合经营等工作;受国资部门委托,管理局属企业的水利投资融资和经营活动。

(九)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水利围垦局设7个职能科室。(含区三防办公室)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行政管理和综合协调;负责对外宣传、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文秘、信息、档案、保卫、信访工作及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负责局重大会议和机关后勤事务工作;负责全区水利水务和围垦的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负责后勤保障及内部制度建设。

(二)水政法规科

负责水利、水务和围垦的政策法规宣传、贯彻和落实,拟订水利、水务和围垦的政策及规范性文件,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作出对水事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处理),承担本系统内的行政诉讼案件;协调和处置水事纠纷及水事案件;实施水资源费、滩涂资源费、水土保持费等的征收管理。

(三)规划建设科

组织编制全区水利水务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监督实施;负责水利水务建设行业管理及重点工程项目管理;负责管理水利水务基本建设项目和重点项目初步设计的审查、审批或转报、立项;负责全区水土保持、河道整治、小流域治理、节水灌溉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等;指导监督水利、水务和围垦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工作,配合市水利围垦工程质量监督站做好全区水利围垦工程的质量监督;负责水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和滩涂围垦的审批、发证工作。

(四)工程管理科

按照分级管理范围,归口管理和组织实施全区现有水利水务工程除险加固、防汛岁修;负责全区水利资金安排、管理,提出工程除险加固、防汛岁修计划及资金安排意见;组织工程抢险。负责全区水利水务科技工作、水利信息化建设,负责对水利员和水利工程各类管理人员的培训。

(五)海涂围垦科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滩涂围垦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滩涂资源调查研究评价,编制滩涂围垦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开发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审批、报批滩涂围垦建设项目;监督滩涂围垦建设项目实施,组织滩涂围垦建设工程验收;会同有关部门对滩涂围垦活动进行指导、协调和管理,对滩涂资源实行监督保护;会同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做好滩涂围垦工程中涉及到的渔民、养殖户政策处理工作。

(六)水务管理科

负责编制水调度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区水资源统一管理和保护工作;负责组织全区水资源的监测和调查评价;制订全区供水预案,并负责水资源保护实施管理,对全区农村纯净水生产经营进行行业管理。配合市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全区供水网络建设、城乡供水规划、原水、制水、给水、节水处理等工作,并协调好与有关单位的关系。

(七)防汛防旱防台指挥部办公室

负责组织汛前检查,提出年度三防工作意见,并负责监督落实;组织制订修编防汛、防台、防旱方案和海啸预案;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区防汛、防台、防旱工作,掌握汛情、旱情、灾情及气象动态,及时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落实有关防汛、防台、防旱物资的储备,并提出三防物资、资金安排意见;了解、掌握、编报全区蓄水、用水情况,编报险情、灾情和抢险救灾情况报告;负责区政府三防日常工作;负责全区三防信息化建设、管理、维护工作,提出三防信息化建设的意见和办法。

(八)水政监察大队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水利、水务和围垦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负责执法检查监督,对违法行为和事件进行及时调查处理;协同有关部门实施取水许可制度、滩涂开发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补偿费、水土防治费、滩涂资源费等征收管理及水事纠纷调处。

(九)水文站

负责全区水文雨量站的建设、维护、管理和水文测报;负责全区水库远程遥测系统的建设、维护、管理;负责水文信息的上报、发布和水文工作的信息化建设。

(十)设计所

根据水利工作技术性强,本区水利建设管理、建设、设计任务繁重的实际,要求保留舟山市定海区水利勘测设计所。

领导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朱明浩:主持局全面工作。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陈洪亮:协助局长负责水利工程勘测、设计和滩涂围垦等工作。分管区水利勘测设计所、海涂围垦科。

党组成员、副局长苗龙:协助局长负责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海塘闸门维护管理和区三防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分管工程管理科、三防办公室、水管站、海塘(闸门)管护站、工会。

党组成员、副局长唐志钢:配合舟山市大陆引水二期工程建设。

党组成员、副局长庄旭东:配合金塘北部开发工作。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俞岩松:协助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党务、纪检监察、议案提案办理、局行政事务、人事、财务、效能建设、水利工程招投标和质量监督等工作。分管办公室、建设管理中心、水利开发公司。

总工程师许世芳:协助局长负责水资源管理、水政监察、水权改革、水土保持、农民饮用水工程、城乡供水一体化及水利工程规划等工作。分管水政水资源科、水政监察大队、水务科、规划科、乡镇供水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