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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双桥区国家税务局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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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双桥区国家税务局




机构简介


重庆市双桥区国家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9月,现有干部职工34人(含退休4人),其中:中共党员25人(含退休2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28人 (在职)。下设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 税政法规科、收入核算与财务科、征管与纳税服务科、人教与监察科;1个直属机构:稽查局;2个派出机构:园区税务所(办税服务厅),担负着全区国税征收管理工作。辖区现有2386户纳税人,其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72户。市属重点税源企业5户: 双钱集团(重庆)轮胎有限公司、重庆双桥正大有限公司 、鞍钢贝卡尔特轮胎帘线(重庆)有限公司、重庆市双桥区唐通废旧塑料回收有限公司、重庆市电力公司永川供电局双桥供电分局;区属重点税源企业30余户。

机构荣誉


2000年,被重庆市双桥区命名为“文明单位”;

2001年,被双桥区命名为“文明行业”;

2002年,被重庆市委、市政府命名为“文明单位”;

2003年,被市人事局、市国税局评为重庆直辖以来的“先进集体”;

2004年 ,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市“百佳文明单位”,原车城税务所被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办税服务厅被市文明委、市妇联授予“巾帼文明示范岗”;

2005年,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2005年,被双桥区人民政府评为“最佳园林式单位”、重庆市“市容整洁单位”;

2006年,被重庆市总工会授予模范职工之家;

2004年-2007年,连续四年 和2010年2月被评为重庆市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

2008年,被评为重庆市国税系统先进领导班子;

2008年,被重庆市创争活动领导小组、重庆市总工会授予重庆市第三届“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机关”先进单位;

2008年-2009年,在全区政风行风评议活动中名列前茅;

2009年,被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授予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

2009年,被中共双桥区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五个好”基层党组织;

2003年-2009年,在全市国税系统组织收入工作考核评比荣获优秀等次。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贯彻执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本局的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实施本单位税收征收管理改革。

(三)根据双桥区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单位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双桥地区中央税及共享税的征收管理、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反避税和稽查工作,力争税款应收尽收;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五)监督检查本单位的税收执法活动和内部行政管理活动;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六)组织实施加快本单位纳税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制定和监督执行本单位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贯彻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七)负责组织实施对纳税人的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加大对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和重点税源的监控管理,不断提高个性化、专业化服务水平。

(八)负责编制、分配和下达本单位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单位的税收会计、统计核算工作。

(九)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制定本单位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负责加快实施本单位金税工程,优化业务流程,加快实现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和税管理现代化工作。

(十)负责双桥地区进出口税收和国际税收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局思想政治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基层党建工作、基层建设和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本局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及行风建设;负责纪检监察工作;负责税收科研和税收宣传工作。

(十三)负责本局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经费、财务、基本建设、资产管理、维修和审计工作。

(十四)负责承办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和双桥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重庆市双桥区国家税务局为副处级全职能局,设置内设机构5个(副科级)、直属机构1个(正科级)、派出机构1个(副科级)、暂不设置事业单位。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含机关服务中心)

(1)负责拟订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制度;组织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督办、信访、保密等工作;负责面向社会的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及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内外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制定办公规章制度和其他行政事务;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

(2)负责后勤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拟订机关事务具体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局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分配、维修;负责车辆管理,临时人员的管理、使用工作;负责全局固定资产的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后勤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办公区域、职工住宅区及院内绿化、卫生、设施维护、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接待工作。

2、税政法规科(含政策法规、货物和劳务、所得税、进出口税收管理)

(1)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单位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方案;负责协调涉及多税种、综合性税收政策的落实工作;负责开展综合性税收政策调研;负责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并定期进行清理、评估和反馈;负责承办局外涉及多税种、综合性税收政策文件会办工作;负责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及规范税务行政审批工作;办理行政复议、赔偿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负责组织反补贴案件的应对工作。

(2)负责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解释和处理;负责实施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等办法;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车辆购置税票证;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

(3)负责进出口贸易税收管理工作,拟订税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承担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审核审批、年终清算工作;组织进出口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骗税工作。

(4)负责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等征收管理工作,并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负责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税基管理、汇算清缴等办法;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

(5)负责承办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税收日常检查的有关工作;承担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家(地区)间税收协议、协定(安排)的具体执行工作;组织实施特别纳税调整工作,解释和处理具体业务问题。

(6)负责对大型企业提供纳税服务,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工作。

3、收入核算与财务科

(1)负责编制年度税收计划、出口退(免)税计划,分配下达和分配下达年度免抵调库计划;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负责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负责税收会计核算、统计核算、税收票证管理等工作;负责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应用工作。

(2)负责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工作,分析考核征税成本;负责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办理具体支付事项;负责本局经费、财务、基本建设、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着装管理工作;负责财务管理、基本建设项目、大宗物品采购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制定财务和资产管理制度。

4、征管与纳税服务科(含信息中心)

(1)负责辖区内组织、协调和指导本局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负责制定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负责制定和拟定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负责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进行税收预测和分析、税收调研、税法宣传、纳税服务、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负责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负责承担12366热线、网站纳税服务栏目、短信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

(2)负责实施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组织实施综合性纳税评估办法,征管质量考核、风险管理和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税务调研工作;负责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方面的相关工作;负责落实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制度。

(3)负责拟订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制定和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负责本单位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保障工作;负责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负责本局的信息安全管理与实施。

5、人教与监察科

(1)负责贯彻落实干部人事管理制度及税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拟订具体实施方案;负责人事、机构编制和公务员管理工作;负责人事任免、奖惩、调配、工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工作;负责下一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的管理、考核及监督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局二级部门领导离任审计工作;监督检查本局执行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情况。

(2)负责本局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和基层建设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员培训、学历教育管理制度、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工作。

(3)负责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监督检查本局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情况;负责监督检查本局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政勤政情况;负责本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本局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查处本局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开展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负责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4)负责本局党群工作;负责局党组中心组的学习安排,拟订学习规划等工作;配合党支部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考察工作及发展党员工作;负责本单位党建、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工作。

(5)负责本局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二)直属机构

稽查局,稽查局暂不设置内设机构。

负责组织贯彻实施税务稽查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组织、协调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审理和执行工作;负责受理税收违法案件的举报;负责协调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处理税务稽查案件司法有关工作;负责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负责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工作;负责税收案件行政处罚、税收保全、强制执行和催缴补税罚款等工作。

(三)派出机构

1.园区税务所

负责所管辖区内税源实施监控管理,纳税服务和纳税资料分类管理;负责辖区内纳税人税务登记办理、税法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处理一般性违反税法规定行为;负责征管软件的推广和应用工作;负责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款解缴、欠税公告、发票购销、报税稽核、受理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等工作;负责辖区内纳税人纳税申报调查核实、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实、催报催收、数据分析、实施纳税评估、欠税追缴、处理一般性违反税法规定的行为;负责一般纳税人初审,缓税的初审上报工作;负责完成区局领导及各部门交办其他工作任务。

2.办税服务厅

组织实施辖区内税、费的申报征收工作,纳税服务和征税资料分类管理;负责辖区内纳税人税务登记、发票使用证办理、税法宣传、纳税辅导解释工作;负责各种涉税资料接收、登记、转办工作;负责发票购销存管理工作;负责发票扫描认证工作;负责代开发票的审核、开具及税、费征收工作;负责完成区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双桥区税务学会秘书处

制定税务学会章程,税收科研课题研究,制定调研活动规划和组织实施工作;制定本学会的经费管理制度和会员管理制度工作;开展税收政策的调研工作;组织实施税收科研论文的撰写和税收科研课题调研活动的实施工作;参加市税务学会组织召开的各种会议、税收课题科研研讨会和税收课题调研会;组织实施召开本学会各类会议的召开;组织实施本学会各种活动健康有序的开展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