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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北区绿叶义工志愿者协会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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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北区绿叶义工志愿者协会




重庆市江北区绿叶义工志愿者协会,创建于2006年,于2009年在政府合法登记注册,以困境儿童的救助和成长为主要使命,以用爱的力量感动这座城市为公益口号,现有注册义工6万人,积极开展流动儿童、留守儿童、贫困儿童、打工子弟等群体的救助和成长服务,是重庆最具影响力和公信力的民间NGO组织之一。

组织介绍


重庆市江北区绿叶义工志愿者协会创建于2006年6月1日,初期作为环保小组通过网络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后经过长期发展和“512”洗礼得以在公益理念和组织建制上得到成长,于2009年4月16日在江北区民政局登记注册,主管单位为江北区文明办,登记性质为民办非企业,2011年5月16日根据组织发展需要改组筹建登记为非营利社团。

绿叶义工以“用爱的力量感动这座城市”为组织口号,以山区助学、社会融入、环保倡导、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为组织使命,现有注册义工6万人,服务中心设在观音桥红鼎国际大厦,聘有专职工作人员8名,下设大学城、西南大学、万达广场3个区域义工管理服务点,在彭水、酉阳、丰都等地建立助学服务基地4个,建立了完善的财务通报系统和义工管理系统,具有良好的社会公信力。

绿叶义工创始人张海峰获得2008年感动重庆十大人物提名奖、重庆市十佳志愿者、全国百佳志愿者、重庆十大优秀网络版主等称号,并受聘为重庆市公安局警风监督员。绿叶义工代表李露获得2009年感动重庆十大人物,团中央大学生自强之星等荣誉称号。

绿叶义工积极开展公益活动,帮扶弱势群体,先后开展山区营养午餐计划、爱心助飞梦想圆梦计划、流动青少年社会融入计划、打工子弟社会融入计划等公益项目,获得了良好的社会口碑和影响力。其中在山区营养午餐计划中,累计完成600余名山区特困学生的一对一资助,涉及公益资金超过20万元;“爱心助飞梦想”高考圆梦行动是绿叶义工有一个助学品牌,针对每年的特困高考学生开展积极地助人自助和筹款救助,自2009年开展以来,总计资助181名贫困高考学生走进大学校园,总计资助善款超过100万元。

而作为服务专业化的重要体现,绿叶义工在第二届义工大会上确定了社会融入的组织使命,针对重庆当前城市化加快所带来的流动人口融入困境进行专业化服务,积极开展了流动青少年和打工子弟的社会融入项目,通过游戏、分享和讨论等参与式培训帮助他们获得更多的城市生活技能以及互助网络,并逐步在流动青少年和打工子弟相对聚集的学校建立了社会融入课程的指导员教师团队,有力促进了项目本土化。绿叶义工社会融入项目至今为止为上千名流动人口带去了社会融入和能力成长的课程,课程传递和服务时间超过3万小时,让这些孩子更好地融入了重庆主城生活。

与此同时,绿叶义工在环保倡导和老年关怀方面也积极开展了多个公益项目,其中“衣往情深”环保倡导为市民展现我们每日所穿的衣物带给我们环境的影响,从而倡议和宣传更好地参与环境保护工作;“夕阳天使计划”则是倡导和组织更多的社会人士关爱老年群体,走进敬老院和养老院志愿服务,并开展社区孤残老人、空巢老人等的关怀关爱活动等。这些活动有力地推动了社会人士参与公益的热情以及帮助他人的主观意识。

作为重庆非营利社会团体,绿叶义工在大力开展专业服务的同时,也致力于力所能及地推动公益行业的进步和发展,在江北区文明办和江北区民政局的指导下,积极参与社会文明风气的创建工作,以及社会扶贫济困的志愿服务工作,同时积极地与重庆开设有社会工作的高校进行深入合作,不断了解社会需求,促进其他民间公益组织的发展等,积极履行民间公益力量的社会责任。

绿叶义工大力提升组织公信力的培养,建立健全了财务公示制度和多重财务监管制度,保障公益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并不断深化公益从业人员的个人修养和道德素养,从而促进绿叶义工的社会公信力进一步深化。

组织基本信息


组织全称

重庆市江北区绿叶义工志愿者协会

组织口号

以爱的力量感动这座城市!

公益使命

和困境儿童一起享受快乐生活!

主管单位

重庆市江北区文明办

注册编号

渝江民社证字第134号

办公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拓展大厦16-4

组织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团体名称:重庆市江北区绿叶义工志愿者协会(英文译名:Green Leaf Volunteers Association of Jiangbei Chongqing, GVAJ)

第二条 本团体的性质:地方性义务工作者自愿结成的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团体的宗旨: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积极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救助弱势群体。

第四条 本团体接受业务主管单位江北区文明办及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江北区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每年3月至5月参加登记管理机关年度检查,机构重大活动及时报告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

第五条 本团体的住所:重庆市江北区渝北三村30号红鼎国际A座2101。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团体的业务范围:

(一) 救助弱势群体;

(二) 开展各项公益为目的的义卖活动;

(三) 开展各项志愿服务活动;

(四) 开展各项便民服务;

(五) 开展社区睦邻活动;

(六) 承接各项非营利性公益项目活动。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绿叶义工的会员种类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其中单位会员是指企事业单位或学校等单位以团体的形式加入本团体;个人会员则是以个人的名义加入本团体的人士。

第八条 申请加入绿叶义工的注册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拥护绿叶义工的章程,支持绿叶义工的各项公益活动开展;

(二) 有加入绿叶义工的意愿,能坚持参加公益活动;

(三) 具备基本的公民素质,有起码的社会责任感;

第九条 绿叶义工注册义工入会程序是:

(一) 提交义工注册申请书;

(二) 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免冠一寸照片3张;

(三) 到绿叶义工管理办公室办理义工证和义工服务挂牌;

(四) 关注和参与绿叶义工各项公益活动;

第十条 绿叶义工志愿者协会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 参加绿叶义工的义工大会,并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参加绿叶义工各项公益活动;

(三) 享有绿叶义工各项公益项目策划的参与和建议权;

(四) 对绿叶义工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 拥有退出绿叶义工的自由权;

第十一条 绿叶义工注册义工履行下列义务:

(一) 执行绿叶义工义工大会和管理办公室的各项决议;

(二) 维护绿叶义工的正面形象和各项合法权益;

(三) 协助完成绿叶义工交办的各项工作;

(四) 按规章制度交纳注册会费;

(五) 向本团体提交必要的信息,并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绿叶义工,并交回义工证。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绿叶义工任何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管理办公室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绿叶义工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义工大会,义工大会的职权是:

(一) 制定和修改绿叶义工章程;

(二) 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

(三) 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 对绿叶义工管理办公室的绩效进行评估;

(五) 对绿叶义工的发展战略和终止事宜进行表决;

(六) 决定绿叶义工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义工大会须有200名以上的义工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义工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义工大会每2年召开一次。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义工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绿叶义工开展日常工作,对义工大会的各项决议负责。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 执行绿叶义工义工大会的各项决议;

(二) 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及会长、主任;

(三) 筹备召开义工大会;

(四) 向义工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 决定绿叶义工的日常战略和发展规划;

(六) 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 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 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 绿叶义工设立管理办公室,管理办公室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主要负责人,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十二条 管理办公室由义工大会选举产生的会长及主任主持日常工作,并对理事会各项工作进行落实。

第二十三条 管理办公室设立各分类部门,并开展各项活动策划和实施。

第二十四条 绿叶义工的理事长、会长、主任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 在绿叶义工的各项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或者相关经验;

(三) 理事长、会长、主任、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会长、秘书长为专职;

(四) 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 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六)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七) 对各项公益项目具备积极地促进作用;

第二十五条 本团体理事长、会长、主任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 绿叶义工理事长、会长、主任任期2年。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三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义工大会2/3以上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 绿叶义工会长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 绿叶义工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管理办公室常务会议);

(二) 检查义工大会、理事会 (或管理办公室)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 代表绿叶义工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四) 对绿叶义工各项工作的正确性和预见性负责。

第二十九条 绿叶义工主任行事下列职权:

(一) 主持管理办公室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 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 提名各部门分管干事或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 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 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六) 处理绿叶义工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条 绿叶义工经费来源:

(一) 注册义工会费;

(二) 各项限定性和非限定性捐赠;

(三) 政府购买服务;

(四) 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 利息;

(六) 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条 绿叶义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二条 本团体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三条 本团体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四条 本团体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五条 本团体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义工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六条 绿叶义工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七条 本团体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条 绿叶义工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条 对绿叶义工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后报义工大会审议。

第四十条 绿叶义工修改的章程,须在义工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一条 绿叶义工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管理办公室会议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二条 绿叶义工终止动议须经义工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三条 绿叶义工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四条 绿叶义工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五条 本团体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团体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经2011年5月4日协会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绿叶义工志愿者协会的理事会。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发展理念


发展概念

绿叶义工由民间网络团体发展而来,在政府注册后,逐渐转型成为实务型民间非营利组织,在充分发挥民间公益力量的同时,配合政府主管单位做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相关辅助工作。并进一步优化和强化项目策划和管理能力,在整个社会形成一种正面的公益影响力,并最终实现组织资金运营的合理化和企业积极参与公益行为的局面,努力打造公益实体经济,形成良性的造血机制,力争在5年内完成绿叶基金会的筹建。

项目运营

绿叶义工在山区助学和社会融入两大领域树立优质的公益品牌,并通过项目活动的推广和媒体对于公益理念的传播,引导整个社会力量关注弱势群体的救助帮扶,并逐步建立专业的项目管理团队和技术支持团队。以此同时,运用优质的义工资源和公益口碑,以及社会组织客观公平的先天优势,除通过市场调查和前期走访开设的公益项目外,加强政府购买服务也是绿叶义工致力于开发的领域,运用专业的社工技能和客观的调研数据,为政府提供有效地参考数据以及承担精神文明建设的辅助工作,除此之外,积极寻求和承接国内外大型公益组织和机构的公益项目实施,将有利于机构锻炼稳定专业的项目管理队伍,也是组织项目运营的重要组成。

品牌推广

进一步扩大绿叶义工社会影响力,除设立优质的公益项目外,和媒体的互动和沟通、社会名人的参与、政府组织的充分认可都将促进绿叶义工的知晓率和公信力。通过政府以及媒体的互动,将各类优势资源进行整合,有益于公益项目的实施和效果的保障;与具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一起策划和执行社会救助和弱势关怀的活动,将有益于绿叶义工组织经费的保障;通过社会名人的积极参与和倡导,将能树立更加优质的品牌影响力和义工参与度。

公益服务领域


山区助学

绿叶义工一直致力于山区教育平等的公益服务,先后针对山区贫困小学生、山区贫困高考生、山区村小等进行了多个公益项目,其中影响力较大的“山区营养午餐计划”“爱心助飞梦想高考圆梦行动”“特困孤残学生春花基金”等。在未来绿叶的发展规划中,将逐步开展留守儿童、特困儿童的心理干预和能力成长项目。

社会融入

重庆作为快速发展中城市,将在未来几年增加主城人口超过1000万人,而在新增的城市人口中,远郊农村人口、外来务工人员等占较大比重,他们在利用城市公共资源方面的意识非常薄弱,绿叶义工针对农村在渝高职院校学生、山区在渝务工人员等人群开展社会融入方面的公益活动,指导培训他们学会利用城市公共资源,通过游戏、培训、关怀等项目活动让他们融入到主城中来。与此同时,流动儿童、打工子弟的社会融入项目,将会着力于促进他们建立良好的城市生活习惯、了解城市公共设施、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学习团队协作的技巧等内容。

环境保护

作为本土公益组织,我们在关注环境保护方面以倡导模式为主,针对城市环境改善和绿化保护方面进行积极地工作开展,并策划“衣食住行水电气”的分类环保概念,逐步推进环保倡导的工作。近期策划实施了首个“衣往情深”环保概念,已得到大渡口区组织部、西政、重师等政府部门和高校的积极响应。

服务购买

作为逐步向专业化、职业化转变的NGO组织,绿叶义工致力于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公益事业,将积极设计策划适合于企业和单位参与的公益项目,并承接政府具备公益性的项目活动,提供专业性的以公益为目的购买服务。王老吉“夕阳天使”清凉行动、江北区环保局创模知晓率社会调查等都是绿叶义工优质的服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