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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山区党的代表大会年会制度(试行)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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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山区党的代表大会年会制度(试行)


一、区党的代表大会的召开?

(一)区党的代表大会应每年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经区委决定,也可随时召开。

(二)会议由区委召集,同级同届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参加,需要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由区委确定。

(三)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到会方能举行。

(四)区党的代表大会换届时,由大会主席团主持;换届后的年会由区委主持。

(五)区党的代表大会年会按照党的会议常用称谓习惯命名,全称为“中国共产党六盘水市钟山区第×届代表大会第×次会议”。

(六)区党的代表大会年会的会务工作由区委办牵头,区党代会常任办及有关单位协助落实。

二、区党的代表大会主要职责

(一)听取和审查区委、区纪委工作报告,必要时听取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党组和区委工作部门、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以及其他区直单位党组织的有关工作情况汇报。

(二) 审议区委委员述职述廉报告,并对区委委员进行民主评议。

(三)听取党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和上一次党的代表大会年会决议事项的落实情况。

(四)讨论全区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和区委提请党代表大会审议的其它事项,并就有关问题作出决议和决策。

(五)选举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

(六)依照程序选举、增补或罢免区委委员、候补委员,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三、会议议题的提出和确定

(一)议题的提出。议题一般应在党的代表大会召开15日前提出。议题可以由区委常委会提出,也可由各代表团或1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在党的代表大会召开期间临时提出的议题必须有两个以上代表团或十分之一以上代表联名提出。议题直接提交区党代会常任办。

(二)议题的确定。议题经区党代会常任办梳理后提交区委常委会议讨论确定。换届时的区党的代表大会议题,由区委提出草案,提请大会主席团讨论后,提交代表大会预备会议表决通过。大会正式议题应在会议举行前通知各位代表。

四、议事程序

(一)党代表分团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后,由各代表团汇总后 向区委常委会进行汇报,需作表决的议题,提交代表表决,作出决议。

(二)区委委员述职述廉报告的审议,可在年会召开前将区委委员述职述廉报告印发给各代表团,由各代表团负责人组织代表审议后送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汇总,区委在年会召开期间向代表通报审议结果。

五、表决方式

(一)区党的代表大会决定重要问题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表决以超过应到会代表的半数赞成为通过。

(二)表决应根据不同内容,分别采取下列方式。

1、对党内选举、重要人事安排的推荐提名、对区委委员的民主评议,进行无记名投票;

2、其它问题可以进行举手表决。

六、决议实施

(一)凡属重要决议应形成书面文件,发至全体代表、区委工作部门及各基层党(工)委,并通报同级人大、政府、政协。

(二)区党的代表大会作出的决议或决定由区委组织实施,并向区党的代表大会年会报告执行情况。区党的代表大会作出的决议或决定未经区党的代表大会讨论同意,原则上不得更改。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变更,要说明情况,并以适当形式征得大多数代表同意后,由区委决定。

七、会议纪律?

(一)代表不能无故缺席区党的代表大会,特殊情况不能出席者,必须向大会秘书处或区党代会常任办请假。

(二)代表必须遵守会议的有关规定和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