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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职责
机构设置
组织拟订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政策;承办政府间双边和多边及国际组织间科技合作与交流事宜;指导相关部门和地方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组织实施国际科技合作计划;承担科技援外与科技援华相关工作;指导驻外科技机构工作;承办涉港澳台科技合作与交流事宜。
司 长: 靳晓明
副 司 长: 姚为克、马林英、续超前、陈霖豪
下 设:
1、综合与计划处
2、国际组织与会议处
3、美大处
4、亚非处
5、欧洲处
6、政策研究与驻外指导处
7、欧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