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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乌鲁木齐SOS儿童村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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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乌鲁木齐SOS儿童村


中国乌鲁木齐SOS儿童村是我国政府和国际SOS儿童村组织合作在我国大陆建立的第八所SOS儿童村,也是西北地区目前唯一的一所SOS儿童村。儿童村于位于克拉玛依西街2365号,于1998年春开始筹建,2000年8月竣工,2001年5月29日正式开村,占地面积50亩,建有幼儿园(除招收本村孩子外,还面向社会招生,现为乌鲁木齐市一级幼儿园及沙区绿色幼儿园,共开设5个班:学前、大、中1、中2、小班)、青年公寓(家庭里男孩子长到14岁以后,进入青年公寓生活,过集体生活)、妈妈公寓(妈妈55岁退休后居住在妈妈公寓)、活动中心(文艺演出、文体活动捐赠仪式等活动场地)、篮球场及足球场等附属设施。儿童村的职能是收养和抚育我国西北地区丧失父母且亲友无力抚养的健全孤儿,并以家庭形式抚养,使孤儿重新获得母爱和家庭的温暖。

现儿童村共有教职工54人,其中工作人员12名,妈妈21名,幼儿园教职工21名。有维、哈、柯孜、回、藏、蒙、土家、汉8个民族一百二十余名孤儿,其中110多名孩子生活在14个家庭里,每个家庭里都有一位单身女性担任妈妈,负责抚养和教育8至10名孤儿。

助养是国际SOS儿童村组织向社会争取 长期支持的一种特殊形式 。是助养人对SOS儿童和SOS儿童村的自愿捐赠行为,是助养人美德和爱心的表现。凡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心理正常、热心于儿童福利事业并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的社会公民均可成为儿童村助养人。助养人按标准定期向被助养儿童和儿童村提供助养费用,以保证被助养儿童在儿童村的正常学习和生活。助养期间,助养人享有SOS儿童村助养人的荣誉,助养人的权利和义务按《中国乌鲁木齐SOS儿童村儿童助养协议》的规定执行。
助养程序:助养人申请-儿童村审核-确定助养儿童-签订助养协议
凡是愿意成为儿童村助养人并接受儿童村助养规定的公民可以到儿童村办理助养手续。办理手续时出示助养人的身份证和能证明助养人的工作、家庭、身体、经济状况的相关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经过确认后,助养人可以通过儿童村提供的相关资料自主选择助养儿童村设施儿童,同时签定相关的助养协议。并按协议规定 (每月不低于100元)缴纳助养费用。助养经费由儿童村的专人负责管理,原则上按照50%由村部进行统筹支配,50%用于被助养的儿童所在家庭的开支和儿童个人的储蓄。经商议,也可按照助养人的意愿进行支配。
SOS儿童村财务纳入国际SOS儿童村组织统一管理。严格的财务制度和审计制度使其成为是国内财务管理最完善、最合理的儿童慈善机构之一。完善的财务审计可以保证您的捐赠完全用于孩子们的身上。除每年由国家财政审计部门例行年度审计外,我们也欢迎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尤其欢迎各捐赠单位和个人的监督、检查。我们相信,您的支持和帮助定会使越来越多的不幸的孩子重新感受到家庭的温暖,从此过上幸福快乐的生活。
助养工作
在保证儿童村长期安全运行方面起到很重要的作用,因为它是一部分儿童村的运行经费的来源。所有的助养资金都是专款专用,助养人的捐赠款保证了一部分儿童村儿童的生活费。因助养人的赞助对象不同而产生不同的助养类别。
儿童助养
助养人通过这种助养方式赞助一个或多个儿童村的儿童。除了经济关系外,助养人可以与其所助养的儿童保持长期的直接联系。助养人被提供多种机会和方式了解其所助养的儿童的成长情况,助养人事实上成为儿童村以外的为孩子的成长提供重要意见的顾问。
设施助养
助养人通过这种方式来资助某一儿童村设施,如SOS儿童村、儿童村 活动中心、儿童村幼儿园、儿童村家庭、儿童村医务室等。所有设施的赞助资金都按照助养人的意旨严格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来使用。

(责任编辑: 成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