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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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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


1924年1月23日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纲领性文件。这个宣言是在孙中山的组织指导下﹐由国共两党的代表共同制订的﹐既反映了与会者的集体意志﹐也体现了孙中山晚年思想的发展。

宣言的内容分三部分﹕“中国之现状”。总结了过去革命斗争的经验﹐分析了中国的历史和现状﹐指出进行国民革命﹐实行三民主义“为中国唯一生路”﹐并对某些错误的和反动的政治流派如立宪派﹑联省自治派﹑和平会议派和商人政府派﹐进行了分析和批判。“国民党之主义”。以联俄﹑联共﹑扶助农工三大革命政策的精神﹐重新解释三民主义。关于民族主义﹐主张“一则中国民族自求解放﹔二则中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提出了反对帝国主义和军阀的革命任务。号召各民族共同努力﹐争取革命成功﹐废除民族压迫﹐组织自由平等统一的国家。关于民权主义﹐主张把政权放在人民掌握之中﹐实行民主政治。指出国家政权“为一般平民所共有﹐非少数者得而私也”。表明要发展各革命阶级联合的共和制度。关于民生主义﹐其原则﹐一是平均地权﹐即由国家制定土地法﹑土地使用法﹑土地征收法及地价税法﹐以防止“土地权之为少数人所操纵”﹔“农民之缺乏田地沦为佃户者﹐国家当给以土地﹐资其耕作”。二是节制资本﹐即将本国人和外国人在华举办的独占性或规模过大的企业改为国家经营管理﹐使私人资本不能操纵国计民生﹔“工人之失业者﹐国家为之谋救济之道”。在分析农民﹑工人的状况后提出:“国民革命之运动﹐必恃全国农夫﹑工人之参加﹐然后可以决胜。”规定要全力帮助农夫﹑工人运动﹐注意吸收农夫﹑工人参加国民党组织等。“国民党之政纲”。规定了国民党对外和对内的基本政策。对外提出废除帝国主义与清政府及军阀政府所订立的一切不平等条约﹐取消其在华攫取的特权﹔对军阀政府损害人民利益所借外债不负偿还之责。对内政策规定实施三民主义的各项政治经济制度﹐如规定“废除以资产为标准之阶级选举”﹐保障人民集会﹑结社等各项自由权利﹐改良农工劳动者的生活﹐及其组织团体﹐“并扶助发展”等。

《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

宣言包含了反帝反封建的内容和联俄﹑联共﹑扶助农工三大政策的精神﹐把旧三民主义发展为新三民主义﹐因而成为国共两党进行合作的共同政治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