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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正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正安县监察局正安县财政局正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正安县乡镇企业局关于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领导干部投资入股煤矿问题的通知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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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正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正安县监察局正安县财政局正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正安县乡镇企业局关于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领导干部投资入股煤矿问题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纪委,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9月3日,接市纪委转发中央和省纪委《关于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通知》要求落实的时间紧、纪律严,现将《通知》内容及要求通知如下,望各乡镇、各部门及时遵照落实。

一、充分认识清理纠正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

近来,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一些地方相继发生停产整顿煤矿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煤矿非法生产造成的特大、特别重大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有少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在煤矿投资入股,公开或暗中包庇袒护非法矿主,使一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未能停产整顿或关闭取缔。《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明确要求:“凡已经投资入股煤矿(依法购买上市公司股票的除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业负责人,自本通知下达之日起1个月内撤出投资,逾期不撤出投资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既是遏制当前煤矿事故多发的重大举措,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内容。各乡镇、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认真做好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工作。

二、清理纠正的范围

这次清理纠正的范围是:各级党的机关、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领导干部投资入股煤矿的人员(含省、市驻正单位)。

三、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县建立了清理纠正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县纪委廉政室),同时,县清纠办在县委门卫室处设清纠工作举报箱,县纪委信访室举报电话、县纪委纠风快车举报电话同时受理清纠工作举报。

四、具体要求

1、各乡镇、各部门接到通知后,须立即传达贯彻清纠精神,成立清理纠正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清纠宣传、登记工作。各单位也可设立举报箱。

2、清纠工作遵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两头清理:一头是各乡镇、各单位对照清纠范围、对象,清理本单位干部职工参与煤矿开采的情况;一头是县清纠办(所在乡镇配合)到各煤矿逐一清理。

3、清理纠正的时间安排:9月15日前各乡镇、各单位清理上报加盖单位公章的《国家正式干部职工和国有企业领导干部投资入股煤矿清理登记表》,县直机关以系统为单位汇总上报,并附各单位登记表;9月15日—20日各单位责成参与者撤资,并报送撤资的有效证明;9月20—25日,县清纠办将组织人员抽查清纠情况,并向市纪委上报我县清纠情况。

这次清纠工作,各乡镇党委、政府,县驻地各单位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乡镇纪委、部门纪检组(纪委)是直接责任人(部门未设纪检组的由党组负责)。对参与干部要加强说服教育敦促其积极主动登记,对逾期没有如实登记、撤出投资或隐瞒事实真相、采取其他手段继续投资入股办矿的人员,一经查出,一律就地免职,然后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清理工作政策传达不到位,工作不落实,甚至隐瞒不报的单位,一经发现,也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纪律责任。

中共正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正安县监察局

正安县财政局 正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正安县乡镇企业局

2005年9月5日

附:

正纪发(2005)10号

中共正安县纪委 正安县监察局

关于《关于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领导干部投资入股煤矿问题通知》的补充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纪委,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县纪委、监察局于九月五日与县财政局、安监局、乡企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领导干部投资入股煤矿问题通知》(正纪发〖2005〗9号),根据全省九月八日相关电视电话会议和市纪委近日《明传电报》要求,特作如下补充,请各单位一并贯彻落实。

一、经县委同意,增补人事劳动局局长易志华、国土局局长卢建煜、经贸局局长吴国茂为县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领导干部投资入股煤矿问题领导小组成员。

二、关于“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的界定。

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包括国有大型企业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国有资产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公司中由政府主管部门委派或者招聘的领导干部、企业党组织的领导干部。

三、配偶、父母、子女投资入股煤矿,或接受煤矿赠送干股的,也列入此次清理范畴,要一并进行登记。

四、前文件所发《登记表》只统计单位和本人直接参与的对象,直系亲属参与的填入本次所发附表,接受干股的直接到县纪委说明情况。

中共正安县纪委

正安县监察局

200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