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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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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


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简称新郑综保区,

是围绕着郑州新郑国际机场逐渐发展起来的区域,位于郑州市的东南部,距郑州中心城区20公里。是郑州都市区“六城十组团”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增长极和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之一,也是河南省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和基地。现有规划面积138平方公里,代管42个行政村和2个自然村,户籍人口约6.8万人,入住富士康员工约9.6万人,耕地面积79688亩。其空间发展规划为:一体两翼、两纵三横、一脉两心。一体两翼:以机场功能区为几何主体,形成南北两翼;两纵三横:以纵向的四港联动大道和雁鸣路作为南北主轴,同时自北向南形成三条东西向功能轴;一脉两心:以南水北调干渠作为景观水脉,串联航空城北翼生活服务中心和南翼的生产服务中心。

2010年10月24日,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2011年4月,按照《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管理机构设置方案>的通知》(豫编〔2011〕10号)要求,结合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功能定位和发展实际,成立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与郑州航空港区管理委员会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管理体制。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管理委员会为省政府派出机构,规格为正厅级,由郑州市政府代管,目前机构设置已基本完成。

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管理委员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围绕郑州都市区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以综合交通枢纽、富士康IT产业园、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为载体,以建设产业集聚、基础设施和社会综合服务三大体系为支撑,加快建设宜居航空城。发展目标:到2020年,通过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和产业支撑完善,推动航空城发展总体框架基本完成,各功能区之间形成稳定、高效的产业分工协作与互补发展格局,基本建成为产业特色鲜明、基础设施完善、生态环境优美、科教支撑有力、城市功能健全的国际化、现代化宜居航空城。

郑州市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组织架构


党政办

负责工委日常事务的协调工作;负责党的思想、组织、宣传、统战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督查督办、目标考核等工作;负责工、青、妇等群团工作;负责管理委员会日常事务的综合协调工作;承办公文处理、机要保密、文书档案、政策研究、会务组织、外事接待、信访稳定等工作;负责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建设,负责信息平台、设施的建设和维护;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综合保税区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定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协调有关部门授权和委托职责的落实;负责协调对外贸易法制和诉讼工作;负责对外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后勤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局

负责编制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订产业发展规划和目录,统筹产业布局;负责国民经济核算、统计和信息咨询工作;在权限范围内负责审核、批准外商投资项目,承办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按照有关规定,对企业的经营范围、生产能力和资金状况进行审核;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财政局

研究制定预算管理、增收节支,平衡预算的政策和措施;负责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基地建设的投融资工作;拟定鼓励重点产业发展的财政扶持等政策;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编制年度财政预算和决算,组织并监督年度财政预算的执行;管理各项财政收入、非税收入;联系、协调税务、外汇等部门的业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授权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监督各

国土规划局

负责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城乡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负责项目布局、选址及建设工程等规划审批工作;负责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和土地征用工作。

建设环保局

负责编制区域建设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按照管理权限,负责项目建设工程审批及发证、建筑市场管理、城建档案管理,房地产市场管理、房地产企业和建筑安装企业管理等工作,承担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及基本建设项目验收、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负责环境保护有关工作。

经济贸易局(物流发展局)

负责制定招商引资年度工作规划、年度计划以及物流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经济运行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承办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审批;组织开展项目引进工作;协助客商做好投资项目的筹建工作:负责物流发展及有关工作。

口岸业务协调局

负责与省市各口岸单位的协调配合;负责支持,配合海关、检验检疫、工商、税务、外汇等有关管理部门和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其他驻区单位开展工作,协调相关事务,承担口岸“大通关"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协调落实综合保税区与国际航空口岸、铁路口岸、公路口岸通关事项;配合维护口岸公共秩序。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负责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负责高层次人才规划、培养、选拔、引进和服务工作;负责干部教育、培训、综合保税区辅助监管人员的招录等工作;负责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工作。

社会事务局

负责编制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民政、科技、文化、教育、卫生防疫、计划生育、公共交通等社会事务和社会公益事务工作.

市政管理局

负责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设施、防汛等工作。

公安局

国税局

地税局

工商局

质量技术监督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