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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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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郑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为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也是市政府人民防空工作主管部门。

主要职责


(一)平时:贯彻和执行国家关于人民防空的方针、政策;负责《人民防空法》和《河南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定全市人民防空建设规划、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制订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规划,依法对城市和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负责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开发利用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中落实人民防空要求的工作;负责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和管理;制定防空袭预案和各种保障方案并组织训练人民防空专业队伍;组织城市人民防空演练;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

(二)战时:组织指挥人民防空疏散和隐蔽,配合要地防空作战和城市防卫作战,协助有关部门消除空袭后果,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

(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郑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设6个职能处。

(一)秘书处

负责机关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文秘、会务、档案、保密、电子政务、信访、安全保卫、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及机关事务管理等工作。

(二)组织人事处

负责机关组织、劳动人事、职工培训、机构编制等工作;对直属事业单位人事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搞好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三)工程处

拟定人防工程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审批人民防空工程的规划、立项、设计文件(含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和人民防空工程、设施的拆除、迁移;组织修建人防指挥工程和公用人防工程;负责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竣工验收;负责已建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加固改造,完善"三防"配套设施,建立工程档案;按照有关规定依法收取人民防空易地建设费。

(四)指挥通信处

协同军事部门搞好城市防卫建设;组织拟制战时防空袭预案、人口疏散计划、毁伤分析和其他各种保障方案;组织训练人民防空专业队伍;组织城市人民防空演练;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初级中学学生进行人民防空知识教育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消除空袭后果,参与平时抢险救灾活动;制订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的建设规划和保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人民防空通信分队和业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值勤管理;负责人防通信、警报设备器材的维护管理。

(五)财务物资处

负责编制全市人防经费的管理使用计划;筹措人防建设资金,管理人防各项经费;负责人防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各县(市)、区人防财务的监督检查工作;统一管理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

(六)平战结合管理处(政策法规处)

负责人防工程的平战结合管理,制定人防工程开发利用计划;负责审批人民防空工程使用,按照有关规定收取人防工程使用费;承担人防工作中有关方针、政策性问题的调查研究和配套法规、政策的起草、拟定工作;负责对人防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承办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事宜。

人防简介


人民防空是国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方面,是现代城市建设的主要内容,是利国利民的社会公益事业。

人民防空在战时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防备敌人空中袭击,采取措施和行动消除空袭后果;在平时担负抢险救灾处置应急突发事件。

我国人民防空建设始于五、六十年代,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等历来高度重视人民防空工作并做出一系列重要指示, 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把人民防空作为关系国家安全的一项长期的战略性措施摆在重要位置,提出了“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方针。1996 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1998 年颁布《河南省实施 < 人民防空法 > 办法》,2001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做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2002 年中共河南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做出《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意见》, 2002年郑州市政府发布了第114号令《 郑州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使用管理办法》,2006 年济南军区、山东省人民政府、河南省人民政府下发了《 关于加快人民防空改革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不断完善。郑州人民防空建设已走过了50 多年的光辉历程,实现了由打大仗、打核战争向打赢一场高技术局部战争转变,进而由机械化战争向现代信息化战争转变,全市人防工作机构健全稳定,人防组织指挥、通信警报、防护工程、平战结合和“准军事化”建设等全面快速发展,郑州市1978 年、2000年、2005年连续三次被评为全国人民防空先进城市。进入新世纪新阶段,特别是在郑州市实现跨越式发展的主旋律中,郑州市人防工作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防工作全局,深化人防改革,构建创新型人防和谐机关,扎实推进反“台独” 军事斗争人防应急准备,大力推进人防事业改革,大力推进人防组织指挥建设,大力推进人防工程建设,大力推进人防法制建设,大力推进创新型人防和谐机关建设,大力推进县(市)区人防工作。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奋力拼搏,全面实现人防事业更好更快地跨越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