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振兰
女,1949年12月出生,汉族,山东聊城市人,中央党校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原任中共聊城市委副书记,聊城市政协主席、党组书记。
1968.09—1971.08民师、聊城地区师范学习;
1971.08—1973.03聊城县委群工组干事;
1973.03—1978.07聊城团县委常委;
1978.07—1980.09聊城团县委副书记;
1980.09—1982.07山东省委党校干修科学习;
1982.07—1983.12聊城县妇联主任;
1983.12—1988.09聊城地委委员、地区妇联主任;
1988.09—1992.12聊城地委委员、地委统战部部长(其间:
1990.07—1993.07在中央党校政治系学习);
1992.12—1996.11聊城地委委员、地纪委书记;
1996.11—1998.02聊城地委副书记;
1998.02—2003.02聊城市委副书记。
2003.02至今 聊城市政协主席、党组书记。
第六届省纪委委员;省第七次、第八次党代会代表;1988年全国、省“三八”红旗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