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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敬礼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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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敬礼


1 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张敬礼,1970年12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曾任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助理员;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保健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局长;2003年10月起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2010年6月因涉嫌严重违纪,被免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职务。2011年11月,张敬礼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出庭受审,他被控受贿罪、诬告陷害罪、非法经营罪。

中文名:张敬礼

国籍:中国

民族:汉族

出生地:安徽砀山

出生日期:1955年6月

职业: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毕业院校:中央党校



^敛财方式


传言称国家药监局新楼建设和装修花费甚巨,规格很高,仅办公面积就有三万平方米,比国家药监局原楼大了50%以上。

“张敬礼是药监局新楼建设的主要负责领导之一,据调查收受了工程施工、装修等单位的行贿款600万元。”上述人士介绍。

多方汇集的信息显示,张敬礼至少在两个领域涉嫌非法经营罪。

其一是其违法销售所著书籍获利。上述人士表示:“非法经营总的案值高达170余万元,其中一本书就卖到了566元的天价。”

张敬礼在国家药监局任要职之余,尚“笔耕不辍”,爱好著书立说。目前能查到的其署名或并列署名的著作就有《老年急症救治手册》、《百年FDA:美国药品监管法律框架》、《维护公众健康:中国食品药品监管探索与创新》、《中国食品药品监管理论与法律实践》、《寿世补元》等。

其中大部分著作是在2003年之后,也就是张敬礼出任国家药监局副局长之后所作。如《寿世补元》定价高达368元,较符合“566元”天价书的特征。

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表示:“如果高于定价销售,完全可以认定为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界定为非法经营。”

另外,据称张敬礼还拥有保健品生产企业,并利用职权强行将产品推销给连锁药店销售。

^诽谤腐化


药监局内部通报张敬礼的处理决定后,当场播放了他在“天上人间”被拍到的画面,内容不堪入目。

天上人间夜总会是北京市著名的高档会所,也因其“有偿陪侍”而闻名天下。

中纪委所指张敬礼“捏造受贿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主要是指其捏造事实诬告现任国家药监局最高领导。

上述知情人士表示:“这个事之前就比较明确了,张指使其秘书发布诬告信息,最后被查出所用IP地址为药监局内部地址。” 但上述人士透露:“此次受到处理的仅有张敬礼一人,帮助其发帖的秘书仍在药监局任职,并未受到调查和牵连。”

尽管有上述种种劣迹,但此前盛传的强生公司涉嫌行贿张敬礼并未显示在中纪委的调查结果之中。而2006年郑筱萸案时,除了直接相关的齐二药、海南普利、浙江双鸽和海口康力元等少数几家企业外,大部分违法获得新药生产批件的企业也未受到处理。

^批准逮捕


2011年1月20日, 国家药监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敬礼涉嫌受贿、诬告陷害等问题目前已被批准逮捕。案件北京市检察院反贪局负责侦查,张敬礼案牵出串案,顺义李桥镇原书记李丙春、顺义国土局原副局长张宝、北京北方印刷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原主任张波因涉嫌受贿,已先后被捕。三人中,李丙春和张波为正处级干部,张宝为副处级干部。

^人物受审


国家药监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敬礼因涉嫌受贿罪、诬告陷害罪、非法经营罪在市二中院受审。检方指控张敬礼的受贿额为117万余元;非法出售自己编著的书籍经营额达2300余万元,非法获利1600余万元;指使他人寄出1300余封诬告陷害他人的信件。

在开庭当日,张敬礼身穿便服,对被指控的三项罪名表示部分认可,其辩护律师针对指控分别为张敬礼做了无罪或罪轻辩护。

对于受贿罪,检方指控张敬礼共计受贿4次,数额共计117万余元。指控称,张敬礼于2005年至去年4月间,在广州某公司建设国际医药港项目过程中多次为该公司提供帮助,并于去年4月向该公司总经理卢某索要人民币38万元。

对于诬告陷害罪,检察机关指控称,2008年11月间,张敬礼指使北京浩博中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廖洪炳,故意捏造廖洪炳曾请托他人办事并给予他人10万元及价值人民币5万元虫草的事实,向中纪委等部门实名举报,并在中纪委调查期间,实名反映上述捏造的事实。

检方指控称,张敬礼伙同廖洪炳,于2008年10月至去年5月间,印刷、销售非法出版物《寿世补元》一书第二版、第三版共计4.3万余套,非法经营额合计人民币2300余万元,违法所得额约为人民币1600余万元。

开庭当日,北京浩博中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廖洪炳;北京朗天投资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杨军,副总裁潘京萍,也与张敬礼一起受审。

除了涉嫌与张敬礼有关的犯罪,杨军、潘京萍及他们所在的北京朗天投资有限公司,还均涉嫌单位行贿罪。指控称,2008年至去年间,杨军、潘京萍在朗天公司的下属公司——北京朗依制药有限公司购买顺义区国有建设用地过程中,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北京市国土资源局顺义分局副局长刘宝提出请托,并向刘宝行贿积家牌手表一块。今年6月,刘宝已被市二中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检方认为,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诬告陷害罪追究廖洪炳的刑事责任;以诬告陷害罪、单位行贿罪,追究杨军、潘京萍的刑事责任;以单位行贿罪追究被告单位北京朗天投资有限公司的刑事责任。

案件未当庭宣判。

^承认部分指控


中央纪委监察部公布了张的“四大罪状”:收受巨额钱款;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并获得巨额利益;捏造受贿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生活腐化。他因此被“双开”,并被移交司法部门。据报道,药监局内部通报张敬礼的处理决定后,当场播放了一段视频,是张敬礼在“天上人间”被拍到的画面,内容不堪入目。

张敬礼身着便服出庭,他声音洪亮地表示,对指控的3项罪名,他承认其中的部分指控,其辩护律师针对多起指控相应作了无罪和罪轻辩护。

^所犯罪行


^天价图书行贿

3起贿赂均是以销售书籍形式受贿。张敬礼在国家药监局任要职期间,仍笔耕不辍,其署名或并列署名的著作有《百年FDA:美国药品监管法律框架》、《维护公众健康——中国食品药品监管探索与创新》、《中国食品药品监管理论与法律实践》、《寿世补元》等。起诉书显示,张敬礼涉嫌受贿4起,共计118万余元。

张敬礼于2005年至2010年4月间,利用时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的职务便利,在广州某公司建设国际医药港项目过程中多次为该公司提供帮助,并于2010年4月向该公司总经理卢某索要人民币38万元。

张敬礼利用自己在国家药监局任副局长的身份销售自己所著书籍,一些药企为了巴结这位副局长或者“曲线行贿”,不惜出高价购买“局长书”。

指控称,张敬礼利用职务之便,先后为北京朗天投资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提供帮助后,向3家公司索要1400套名为《寿世补元》的书籍。而这部内容涉及延年益寿、治疗各种疾病奇方的书籍《寿世补元》,作者正是张敬礼本人编著,其定价高达368元。

检方认定,2006年至2009年间,张敬礼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在天津某公司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撤销被侵权药品注册号、了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数据等事件中提供帮助,并于2009年底向该公司索要《寿世补元》一书350套,价值19.81万元。2008年底至2010年5月间,张敬礼承诺为北京朗天投资有限公司在北京投资筹建疫苗厂提供帮助,并于2009年底向该公司索要《寿世补元》一书500套,价值28.3万元。2009年间,张敬礼为北京某公司承揽处方药代理业务提供帮助,并于2009年底至2010年初,向该公司索要《寿世补元》一书550套,价值31.13万元。

^指使他人诬告

张敬礼任国家药监局副局长后,遇上了郑筱萸(原国家药监局局长,已被执行死刑)案发,药监局一批干部落马,局长职位暂时空缺,此时的张敬礼有了“转正”之心,但他努力了半天,最终没能达到目的。之后的几年,他一直谋划此事。

2010年,药监系统再发腐败案。张敬礼认为,只要一把手落马,他这个副局长就可以尽快转正,执掌药监大权。为此,他让人编写一把手一些所谓的“问题”。目前,网上还能搜索到该诬告文章,文中直指国家药监局领导失职渎职、搞形象工程、任人唯亲、收受贿赂等,并列出了所谓“违规提拔干部清单”。

与张敬礼一同受审的还有两家企业的3名负责人,他们是北京浩博中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廖洪炳;北京朗天投资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杨军,副总裁潘京萍。检察机关指控称,2008年11月间,张敬礼指使北京浩博中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廖洪炳,于2008年11月间,故意捏造廖洪炳曾请托他人办事并给予他人10万元及价值人民币5万元虫草的事实,向中纪委等部门实名举报,并在中纪委调查期间,实名反映上述捏造的事实。

此外,2010年2月至5月间,张敬礼故意捏造他人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等事实,并指使北京朗天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杨军、副总裁潘京萍,向中纪委等部门及有关领导邮寄诬告信共计1300余封。

^非法经营

检方对张敬礼的指控,还包括其涉嫌非法经营罪。2008年10月至2010年5月间,张敬礼伙同被告人廖洪炳,印刷、销售非法出版物《寿世补元》一书第二版、第三版共计43000余套,非法经营额合计人民币2300余万元,违法所得额约1600余万元。

据媒体披露,张敬礼之所以案发,主要缘于其指使他人举报现任国家药监局领导。中纪委介入调查,最终确定所谓举报纯属诬告。随后,办案人员对举报人展开调查,举报人供出多起行贿行为,相关官员即因此落马,受到调查的这家公司就是北京朗天投资有限公司,朗天公司在张敬礼案中还被控单位行贿罪。

检方指控,2008年至2010年间,北京朗天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杨军、副总裁潘京萍在朗天公司的下属公司——北京朗依制药有限公司购买顺义区国有建设用地过程中,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北京市国土资源局顺义分局副局长刘宝提出请托,并于2009年6月向刘宝行贿积家牌手表一块。今年6月30日,50岁的刘宝被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检方认为,应当以受贿罪、非法经营罪、诬告陷害罪追究被告人张敬礼的刑事责任;以非法经营罪、诬告陷害罪追究被告人廖洪炳的刑事责任;以诬告陷害罪、单位行贿罪追究被告人杨军、潘京萍的刑事责任;以单位行贿罪追究被告单位北京朗天投资有限公司的刑事责任。

2 爱国民族实业家

^爱国民族实业家


张敬礼(1911-1995),江苏通州(今南通)人。原名张立祖,清末状元张謇的侄子,是著名爱国民族实业家。1935年毕业于复旦大学土木工程系。曾任中央银行秘书、江苏省参议员、南通大生纱厂经理、上海大达轮船公司董事长。1951年后,任南通大生纺织公司副董事长兼经理,江苏省纺织工业厅厅长,江苏省政协副主席,江苏省工商联主任委员,民建第二至四届中央常委、江苏省委主任委员,全国工商联第五届副主席兼会务局主任、第六届副主席,中国工商经济开发公司副董事长,香港国际永年公司董事长。是第二、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二至五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六、七届全国政协常委。于1995年10月16日在北京逝世,终年84岁。

^人物生平

张敬礼(1911-1995),原名张立祖,江苏省南通市人。清末状元张謇的侄子,是著名爱国民族实业家。1936年张謇之子孝若不幸遇害,张敬礼成为张氏家业的继承人,曾任张氏多家企业的董事或董事长。在办实业期间,仇恨国民党及封建势力、官僚资本的黑暗腐败,同著名爱国民主人士黄炎培、胡厥文、李济深等人有接触并结下友谊。1948年,为抵制国民党发行伪金元券和对企业的勒索,将大生纱厂大量的外汇及物资运往香港,使国民党对大生公司迁台的阴谋破产。解放后,又将外汇、资金、物资全部调回企业,使大生公司继续保持在我国纺织工业中较大的作用和影响,对发展中国民族工商业做出了贡献。1949年,从上海回到解放了的南通,在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带领大生纱厂率先实现公司合营,在江苏乃至全国起到了带头、示范和推动作用。踊跃购买公债,参加救灾,在抗美援朝中带头捐献。

1977年后,张敬礼先生任香港国际永年公司董事长,先后任江苏省政协副主任、全国工商联副主委、副主席等职务,为祖国经济建设、工商联的建设,为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祖国统一大业,作了大量的工作,贡献了力量。

张敬礼先生是中国民族工商业者中具有较大影响和较高威信的优秀代表人士。曾担任第二、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二届、三届、四届全国政协委员,第五届、六届、七届、八届全国政协委员。于1995年10月在北京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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