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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和县卫生局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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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和县卫生局




主要职能


(一)根据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卫生、计划生育部门的要求,研究制定全县卫生事业和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认真贯彻落实卫生、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推进全县卫生事业发展和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

(三)依法履行卫生、计划生育行业管理职能、负责管理和发布卫生、计划生育信息和经验推广。

(四)对全县卫生、计生单位实施行政领导。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卫生、计生单位的职工考察、培养、任用、调配、奖惩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晋升、骋任工作。

(五)核定审批全县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设置和发展规划,对全县卫生事业和计划生育工作执行情况进行指导,检查考核和评估。

(六)依法对社会公共卫生、劳动卫生、学校卫生、食品卫生及放射物、化妆品和生物材料、医疗器材、母婴保健、无偿献血、医疗行为、人口与计划生育等行使监督职权和行政处罚权。对重大疾病、传染病和医疗质量实行监测,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医疗机构药品招标采购工作;实行医务人员的资格认定和医疗机构的许可制度。负责计划生育服务的综合管理,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县社区卫生、初级卫生保健、妇幼保健和避孕药品及性保健品的供应使用工作。

(七)组织对重大疾病的综合防治,调度全县的卫生技术力量,紧急处置重大灾情、疫情、突发事件。

(八)负责全县卫生、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推进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

(九)负责做好统计工作,组织卫生和计划生育重大问题的综合性、前瞻性的分析研究和评估,及时向县政府提出合理化建议。

(十)指导、监督全县卫生、计划生育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的管理。

(十一)组织实施全县农村的改水、改厕工作,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初级卫生保健委员会、县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县献血领导小组、县计生协会和红十字会的日常工作。

(十二)参与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和制定医疗机构项目收费标准。

(十三)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职责、负责县与县之间和县内跨乡(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协调工作,指导有关卫生和计划生育社会团体的工作。

(十四)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计划财务科)

协助局领导掌握、综合、分析全县卫生、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研究、制定、贯彻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措施和办法;负责局会议组织文秘事务、政务信息、档案管理、机要保密、督促查办、人事管理、工资管理,后勤接待工作;协助局纪检组做好系统纪检工作。

研究提出全县卫生、计划生育资源配置方案;负责制订经济政策和经济管理规范标准,经批准生监督实施;管理本级卫生计生经费;参与制定服务价格标准;负责装备计划和监督管理,负责县、县直及乡镇重大项目的立项和宏观管理;负责监管县直属乡镇卫生院的资产;监督指导下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及收支情况。

(二)医政科(中医管理科)

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发展规划和等级评审,指导医疗机构建设、专科发展及大型医疗设备的配置,负责研究指导医疗机构改革;制定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和服务标准,监督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负责医师和护士的执业资格认定、审核和证书发放;负责对医疗广告的审核;组织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指导医疗纠纷的查处,指导医疗机构开展职业道德教育;负责协调医疗救护工作;负责征兵、招生等健康体检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医学科研项目的审核、负责医疗新技术、新项目的推广应用;负责指导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并接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依法监督;负责组织无偿献血工作;指导医生协会开展工作;制定全县医学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部门管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

(三)防保科与基层卫生科(爱卫办)

研究制订社区卫生、农村卫生、初级卫生保健、疾病预防、妇幼保健、健康教育规划、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承担和管理全县急慢性传染病、流行病、地方病、职业病等疾病的预防和控制,协调管理医疗保健和健康检查工作。

组织协调县爱卫会成员部门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创建卫生城镇,农村改水改厕,除四害及健康教育工作。

(四)计划生育政策统计科

(流动人口管理科)

负责起草有关贯彻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实施意见,检查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抓好以避孕方法为主的知情选择工作,指导基层依法行政和督促计划生育案件的查处;组织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的综合性、前瞻性研究;负责信访、行政复议和特殊情况生育审报及负责组织病残儿童鉴定申报工作;会同县发展计划局编制调整全县中长期人口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对各乡镇人口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监督各乡镇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育龄妇女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

检查、督促、指导、协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联系协调公安、建设、工商、劳动保障、卫生等有关部门,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职责;加强县际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协调工作,促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

(五)宣教科

负责制定全县卫生人才发展和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计划、规划;负责全县新技术、新项目的推广应用;负责对学术活动的指导和检查;组织技术发明和论文的评选和审报工作;组织全县医务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教育机构的业务建设;负责全县行业作风建设、职业道德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员的教育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的消防、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同新闻媒体开展卫生和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编辑印发宣传资料,负责宣传教育网络建设;编制全县计划生育避孕药具计划;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综合管理、服务网络建设;综合协调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基层基础建设和基层规范管理;组织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新家庭计划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