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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和县经贸局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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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和县经贸局




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丽水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云和县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丽委发[2001]56号),设置云和县经济贸易局(挂中小企业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牌子)。云和县经济贸易局是负责调节近期全县国民经济运行的县政府重要组成部门。

一、职能调整

(一)划入的职能

1、原县人事劳动局承担的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职能;

2、原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招商局、协作办)、商业、物资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能;

3、原县计划委员会承担的散装水泥管理工作的职能;

4、原县电力工业局和水利水电局承担的电力工业行政管理职能;

5、原工商局承担的指导广告业发展的职能;

6、原人民银行承担的典当行业的指导管理职能;

7、原环保局承担的制定环境保护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的职能。

(二)新增职能

1、对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进行指导和管理的职能;

2、参与制定贯彻地方性产业政策意见和指导调整产业结构,指导企业和商业性金融投资方向的职能;

3、指导生产企业境外来料加工、装配业务的职能。

(三)划出的职能

全县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审核发放管理职能交县技术监督局。

(四)转变的职能

1、由原来对企业的直接管理逐步转变到为全县经贸行业的宏观指导、服务监督管理上来;

2、由原来审批企业利用自有资金和商业银行贷款建设的项目,改为项目登记备案制。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的调整和补充,县经济贸易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监测、分析全县国民经济运行态势,调节国民经济日常运行;提出并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重大问题并向县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组织制订和实施地方性产业政策及专项产业政策,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指导产业结构调整,研究提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调整方案;研究确定、组织培育县重点骨干企业。

受委托制订工业、流通、商贸方面的综合性经济行政措施和有关政策,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三)宏观指导各种经济成份的企业,规范企业行为规则;研究和制定全县经贸企业改革的方针、政策,解决企业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指导中小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推进企业改革的实施,促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研究发展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的管理,扭亏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和实施再就业工程;参与指导企业直接融资工作;负责县政府重点扶持的企业、企业集团的规划与培育工作。

(四)研究和规划竞争性行业投资布局,负责涉及国家、省、市有关政策的技改项目的报批工作;指导全县较大技术改造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提出经贸企业利用国外贷款的投向;参与研究提出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的政策建议,协调外贸货运和经贸的重要会展活动。

(五)研究企业技术进步的方针、政策,指导技术创新、技术引进、科技攻关、技术装备研制,新产品开发;研究提出全县企业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政策措施,组织制订全县企业高新技术发展及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规划和计划,并指导企业技术改造的招投标工作。

(六)指导和管理对外贸易工作,指导WTO的宣传工作,牵头研究WTO应对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和协调外贸政策和进出口政策,提出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的政策措施,编制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工业和原材料的进出口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出口商品基地建设规划,指导发展出口商品生产基地;归口管理对外劳务合作,承包工程和对外经援项目;负责审核、报批在境外设立经贸机构,研究提出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审核外贸发展基金的使用、稽核,协调出口企业的退税工作。归口管理、组织境内外对外经贸洽谈会、展销会,负责管理外商邀请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协调处理重大安全事故。

(八)编制全县重点产品创优规划。

(九)协调本县域的产业环境保护工作,依法进行管理和监督,制定环境保护产业政策和环保产业发展,协同有关部门抓好“三绿工程”,协调环境和生态保护问题。

(十)研究和指导全县流通体制改革,贯彻实施流通领域和餐饮服务业的法律、法规;指导各种经济成份的商品流通活动;培育发展和完善市场体系;提出规范流通秩序和市场规则的有关政策,组织和指导协调各项市场的整治活动;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重要商品、重要物资的供求状况并组织调控。指导广告业发展。

(十一)实施行业管理,负责全县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的培育、建设、指导;组织各行业办制订行业规划和行业章程草案。

(十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依法维护乡镇企业合法权益;组织起草本县乡镇企业(中小企业)的有关政策、审定后组织实施;指导乡镇企业(中小企业)的改革和发展。

(十三)负责本县域室内装饰行业管理;管理散装水泥办公室;管理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负责全县电力工业行政管理,参与全县能源、原材料等建设项目的有关管理工作,指导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

(十四)负责本县域医药行业管理,指导组织实施生化制药的行业管理和监督。

(十五)根据人武部划分的兵役工作范围,负责经贸系统的人武工作。

(十六)负责经贸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的培育教育工作;管理培训教育基地。

(十七)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科室


经贸局科室

经贸局下设办公室、综合科、技术改造与投资科、贸易科、企业科(中小企业科)、散装水泥办公室、墙改办、招商办(经济协作办)。具体职能如下:

经贸局办公室主要

----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事务;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局机关文秘、督查、政务信息、档案、机要、保密、财会、会务、行政后勤、行政复议等工作。

----负责局机关的人事劳资工作;协助局领导做好政工、宣传日常工作;负责局机管干部的考察工作;指导全县经济干部和企业经营者的培训;负责老干部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全县企事业单位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指导企业人才引进工作。

----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受理局机关工作人员和局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协助县纪委、监察部门调查机关工作人员和局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和案件,并按有关规定提出或上报处理意见。协助党委、行政领导抓好廉政建设;负责接待和处理群众来访和信访工作。

综合科

----监测分析全县国民经济运行态势,组织宣传WTO相关政策,并提出对策建议,组织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综合运输协调工作;负责重要生产要素的配置、协调、平衡工作;综合分析近期全县国民经济运行和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的建议;研究提出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措施;对经济运行中涉及财政、金融的政策问题和资金情况进行分析和研究,并提出建议;负责起草综合性报告;负责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工作,负责推荐列入县市重点骨干企业名单;负责综合统计工作,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经济信息。

----组织制订能源行业的专项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参与协调电力供需,电网运行中的问题;负责研究电价政策,负责折让电量分配,指导节约用电;研究提出企业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发展新能源,可再生能源(不包括农村可再生能源)的政策措施;开展节能执法工作;参与制定县环境保护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工作,并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组织管理企业内部法律顾问工作。

技术改造与投资科

----组织制订全县工业、商贸行业规划和工业结构调整方案,指导协调行业的规范工作;研究提出重点行业生产力布局、重点产品结构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研究制定工商企业的投融资体制改革方案;指导企业技术改造工作;研究提出运用高新技术发展传统产业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鼓励企业技术改造,技术进步、技术引进的有关政策措施实施;研究提出并编制全县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投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化;指导和协调全县重点技术创新,引进技术消化吸收,重大技术装备研究,新产品开发等项目的实施。

----研究提出技术改造投资总规划结构和资金来源;研究制订项目编制的具体措施意见、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家、省、市重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申报督查和实施组织工作;协调工商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招投标工作,承担重点技改项目督查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申报新产品试制试产计划,重大工业性试验;编制技术创新、新产品和新技术的开发;组织和协调企业对外合作,参与县级高新技术企业、成果、项目、产品的评审工作;参与特色工业园区(高新技术园区)的管理工作。

贸易科

----贯彻实施内外贸流通行业的方针政策;参与研究制订本县内外贸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研究和指导流通体制改革,培育发展和完善市场体系,提出维护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重要商品的供求状况,并组织调控。负责内外贸行业的统计工作,分析和发布行业经济技术指标和市场信息;研究和指导重要商品市场建设工作;做好煤炭、成品油(含燃料油)、石油液化气等市场的规划、建设、运行和秩序整顿工作;承担盐政管理、医药行政管理和生化制药行业的管理工作;负责酱油、食醋生产、销售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汽车报废更新、旧机动车流通及废旧物资的行政管理和规划工作;负责县区拍卖、典当、旧货交易、电子商务、网络交易管理;负责生猪屠宰、食盐、化学危险物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酱油、食醋生产经营、旧货企业、旧货市场以及典当、拍卖业等许可证或经营资格认证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收取有关规费。

----协调解决外商投资企业运行过程中的有关问题;指导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海外投资和境外来料加工、装配业务;指导企业对外合作交流;承担多边双边对外经贸谈判和国际贸易谈判活动中有关当地政策的协调工作。负责本县域外商投资和企业合资的审批(报)、指导工作。负责自营出口企业申报备案工作。

企业科(中小企业科)

----对各种经济成份的企业实行宏观指导、规范企业行为;指导企业实施战略改组和研究提出企业改革的政策措施的体制改革方案、组织实施兼并破产、内部改制、减负增效等工作;负责全县企业经济的发展规划和计划、监测、预测生产运行情况,协助做好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对全县重点扶持的企业的规划制定与培育工作;负责企业规模类型的划分和认证工作;指导企业直接融资工作和参与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协助做好工人技术培训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再就业工程。

----负责全县中小企业综合指导工作;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和个体、私营企业的有关政策,调查研究本县中小企业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措施和指导性意见;负责全县中小企业工业生产统计分析和运行监测工作;负责指导乡镇企业、二轻联社资产管理工作,贯彻《浙江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办法》及配套政策法规、促进传统工艺美术事业繁荣和发展。

散装水泥办公室、墙改办

----负责全县散装水泥和新型墙体改革管理工作。

----指导建筑制品企业发展散装水泥和新型墙体改革工作,组织协调在发展散装水泥和推进新型墙体改革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参与局办事大厅的日常管理工作。

----指导和联系非金属矿物制品行业组织。

----承担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招商办(经济协作办)

----负责全县招商引资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的落实;研究制定全县招商引资发展战略,政策措施及吸引外来投资规划和目标,并组织实施。

----组织编制、修订全县鼓励县域外客商投资产业目录,建立和管理全县招商引资项目库,发布政策信息和法律咨询等服务。

----负责管理、指导和综合协调全县招商引资工作,协调办理招商引资项目审批,解决外来投资者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负责汇总、统计全县招商引资情况,指导乡镇招商引资工作。

----组织筹备各类招商引资活动。负责协调招商引资对外联络工作,建立全县招商引资网络,收集建立客商资料档案,发展同外来投资者的关系。

----负责招商引资项目洽谈,受理并协调处理外商及外商投资者的投诉,建立投诉工作网络。

----负责全县招商引资工作考核认定,督查招商引资目标责任制的落实及奖励。

----抓好经济协作和山海协作的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了解和掌握全县“山海协作工程”等经济合作活动动态,负责友好县、市、区的日常联系、互访活动的安排。

----指导和联系农产品加工行业组织。

----承担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