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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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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主要职能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是主管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的县政府工作部门,同时挂云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工作职责

一、综合管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县安全生产重大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研究拟定全县安全生产监管政策;受县政府委托起草全县安全生产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参与研究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 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承办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依法行使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全县安全生产规划;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规划;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三、依法行使全县安全生产监察职权。依法监察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安全生产条件、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情况;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四、负责发布全县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全县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分析工作;负责全县企业伤亡事故的报告和统计分析;依法组织、协调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各乡镇和有关部门企业伤亡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组织、指挥、协调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五、负责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工作。

六、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组织实施对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质管理工作,并实施监督检查。

七、组织、指导全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八、依法组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依法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以下简称“三同时”情况)。

九、组织拟定全县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科技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

十、负责管理县安全生产专家组;组织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和企业注册安全主任制度,指导、监督执业资格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二、承办县政府、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机构设置


根据职责,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设3个职能科室和1个安全生产监察大队。

办公室 (安委办)(行政许可科)

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及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全县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分析工作;负责实施对全县有关部门(单位)和各乡镇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负责安全生产政策措施、发展规划和科技规划的拟订和实施;负责县安全生产专家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注册安全工程师和企业注册安全主任制度的实施工作;负责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统计分析上报;负责对安全培训等社会中介机构的管理。局办公室以增挂牌子的方式设立行政许可科,行政许可事项:1、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审核发放,2、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安全资格的认定。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依法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设立及其改建和扩建项目的安全审查;负责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专业生产企业的安全审查和定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发放管理和国内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并实施监督检查;依法监督检查化工、医药、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三同时”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有关设备实施和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等情况;依法负责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的实施工作;负责重大危险源监管;负责重大事故隐患整治督查工作;组织或参与相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指导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负责审查备案,指导、协调或参与相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综合安全监督管理科(工矿安全监督管理科)

依法监督检查矿山、采掘施工、冶金、有色金属、建材、地质、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电力、商贸、娱乐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三同时”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指导、监督相关的安全评估工作;负责矿山包括采掘施工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的实施工作;负责监督检查相关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参与并负责协助相关企业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负责审查备案,指导、协调或参与相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安全生产监察大队

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委托,负责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据事故调查处理决定,对发生企业伤亡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行政处罚,并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指导、协调、组织全县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活动;协助做好生产经营单位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整改和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受理安全生产举报并负责调查处理;负责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