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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市级行政机关服务承诺落实情况实行定期通报的实施意见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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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市级行政机关服务承诺落实情况实行定期通报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深入推进四项制度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市深入推进四项制度工作会议精神,建立健全实施四项制度的长效机制,根据《关于省级行政机关服务承诺落实情况实行定期通报的通知》(云府办明电〔2008〕143号)要求,市政府决定对市级行政机关服务承诺落实情况实行定期通报,并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实行定期通报的目的

通过建立服务承诺落实情况定期通报制度,促进各级行政机关认真履行服务承诺,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四项制度的认知度、参与度和满意度;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改善行政服务质量;树立政府信守承诺、务实高效的良好形象,建设人民满意政府。

二、实行集中定期通报的部门

实行服务承诺落实情况集中定期通报的单位是市级公开服务承诺的29个部门:市政府办公室,市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交通局、卫生局、旅游局、发改委、经委、财政局、人事局、公安局、教育局、商务局、水利局、林业局、农业局、建设局、安监局、科技局、民宗局、文化局、人口和计生委、审计局、环保局、体育局、统计局、司法局、便民服务中心。

三、集中定期通报的主要内容

(一)上个月兑现服务承诺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

(二)兑现服务承诺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问题,以及原因分析。

(三)改进工作的具体办法和措施。

(四)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对服务质量、工作效率、服务态度等方面开展评议的情况。

四、集中定期通报的组织方式

(一)从2008年11月份开始,市级公开服务承诺的29个部门按照上述要求,形成文字材料(附电子文档+统计报表),于每月5日前报市三项制度办公室汇总。

(二)市三项制度办公室汇总后,于每月8日前将集中公开通报内容送市政府新闻办、市政府信息产业办。

(三)每月10日前,市政府新闻办负责通过玉溪日报、玉溪新闻网、玉溪网,市政府信息产业办负责通过玉溪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等相关媒体和网站向社会公开通报。

五、几点要求

(一)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实行服务承诺落实情况定期公开通报作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促进工作深入开展的重要手段,按时、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整理和上报工作。

(二)上报的内容要点面结合,既突出工作重点,又要全面体现本系统、本单位服务承诺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

(三)市县(区)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和落实服务承诺落实登记制度,对本部门落实服务承诺事项的情况进行实时登记。登记记录将作为年终落实服务承诺考核的主要依据。

(四)实行集中定期通报的29个部门以外的市级行政机关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采取适当方式,对服务承诺落实情况进行定期公开通报。

(五)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参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各地实际,确定一批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承担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和“窗口”单位,实行服务承诺落实情况公开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