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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庆县2009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方案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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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庆县2009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及《余庆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有组织、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我县依法行政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目标和基本要求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执政为民,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推进政府各项工作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运行,为实现我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目标:通过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努力提高政府的法治化管理水平,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法治政府。

基本要求:推进依法行政,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把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的权利和利益作为依法行政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依法行政、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切实转变管理理念和工作作风,强化责任意识,自觉接受监督;做到执法有依据、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要追究。

二、具体工作任务

(一)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和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建立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行政办公会议学法制度和专题法制讲座制度,制定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计划。把县直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县政府法制办公室于4月30日前制定出具体考核方案,并组织开展1次依法行政培训,切实解决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二)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提高政府决策水平

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制度》、《听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实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

严格按照《意见》规定,对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彻底清理。不符合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程序的,该废止的及时废止,需修订的,按照程序进行修订,没有报送备案的及时报送备案。县政府法制办公室每半年组织对各乡镇、县政府各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制发、备案、评估和清理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凡不符合《意见》规定的,责令其进行整改。各乡镇、各部门对本乡镇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于5月30日前将继续有效和废止的规范性文件报送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备案。

(四)理顺行政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行政执法事项清理。各乡镇各部门认真对行政执法事项、执法依据、执法程序进行清理,并将情况以书面及电子文档形式报县政府法制办公室。

2、加强行政执法机构和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完善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实行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岗前培训、考试上岗和持证上岗制度。

3、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评议考核制度,严格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违法要追究。

4、规范自由裁量权。具有行政处罚权的部门和单位,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使行政执法更加规范。对主要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职权涉及有自由裁量幅度的条款开展细化、量化和规范工作,制定行使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裁量标准,并将制定的裁量标准于4月30日前报县政府法制办公室。

5、加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中心积极利用信息平台,做好与依法行政紧密联系的各种法律、法规或行政执法单位的执法事项、裁量标准等的公开工作。

(五)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建立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

1、建立健全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行政赔偿的听证、协商、和解制度,依法保证赔偿费用由财政支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得赔偿;制定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追偿制度,合理确定追偿条件和追偿标准。

2、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制定和完善有关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执行等行政执法案卷管理的办法,实行行政执法决定备案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媒体公告制度。

3、积极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建立解决民事纠纷的新机制,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完善人民调解的相关制度。完善信访制度,妥善处理人民群众通过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化解人民内部矛盾,有效防止和处理群体性事件。

三、工作实施步骤

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09年2月—4月):学习传达、宣传贯彻《决定》和《意见》,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组织开展专门培训,提高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认识和水平,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打下坚实基础。

第二阶段(2009年5月—8月):组织实施各项工作任务,从制度建设入手,注重制度措施的落实,讲求依法行政的效果,从根本上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实现体制创新。县政府法制办公室于6月30日前组织开展一次全面检查,详细了解各乡镇各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并将检查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

第三阶段(2009年9月—11月):阶段性调研,检查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巩固取得的成果,进一步深化改革,全面建设法治政府。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保障。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切实加强贯彻实施《意见》工作的领导。要建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贯彻实施《意见》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各自的法制机构,有专职或兼职人员办公,拟定推进依法行政的年度工作计划,负责推进依法行政的协调、指导、监督和考评工作。

(二)扎扎实实开展学习、宣传、培训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组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习两个文件精神,并采取悬挂标语、开办专栏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通过组织自学和举办学习班、研讨班、报告会等方式,加深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对《决定》和《意见》的理解,提高对依法行政的认识,把思想统一到《决定》和《意见》规定的精神上来,从根本上转变不适应依法行政的思想观念、工作习惯和工作方法。各乡镇、各部门将学习情况报县政府法制办公室。

(三)认真制定本地本部门贯彻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意见》蕴含着依法行政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机制创新和方法创新的要求,必须积极审慎地推进。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任务,联系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抓紧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实施意见,有目标、有步骤地组织实施,并于4月30日前将制定的实施方案报县政府法制办公室。

(四)加强信息交流反馈,及时上报情况。贯彻实施《意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府工作的基本任务,各地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组织调查研究,积极推广新经验。加强信息交流,及时反馈上报情况,适时提出对策和建议。每月至少上报1期信息到县政府法制办。

(五)切实抓好督促检查及评比表彰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的各项要求,将本乡镇和本部门的具体措施落到实处,并认真搞好自查工作。县依法行政领导小组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方式,对各乡镇、各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依法行政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每年年底,县政府对依法行政工作进行评比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