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庆县物价局关于召开县城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的规定,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调整县城供水价格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化和规范化,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并受市物价局委托,我局定于2008年11月下旬召开县城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
县城供水价格调整方案。
二、听证会代表的产生和构成
(一)听证代表的构成。按照《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的规定,听证会正式代表由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县有关部门、专家、学者、消费者和经营者代表构成。
(二)听证代表的产生办法。按照公开、公正、透明、广泛性和代表性相结合的原则,确定听证会正式代表20名,旁听代表8名。除人大、政协、有关部门和专家代表由相关单位推荐产生外,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消费者和用户代表8名,旁听代表8名。
三、 代表条件
(1)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权;
(2)关心、了解供水价格等问题;
(3)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和语言表达能力;
(4)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热心公众事业;
(5)能遵守听证会纪律和注意事项。
四、报名时间
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到11月10日止,凡县城符合代表条件并自愿参加者,请将姓名、性别、民族、职业、身份证号、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资料分别到县消费者协会、县物价局报名。
五、报名方式
1、消费者和用户代表到县消费者协会报名,根据报名情况由县消费者协会确定。联系人:徐建昌。
2、旁听代表到县物价局报名,根据报名情况,由县物价局确定。联系人:黄仕鸿。
六、听证召开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余庆县物价局
二00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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