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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庆县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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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庆县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全县安全生产工作,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着力提升全员安全素质,推动“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确保实现2009年全县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二、主要内容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年“三项行动”有关工作。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以开展打“三非”(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查“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防“三超”(工矿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交通运输单位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行)为重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以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标准化建设为重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加大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具体包括:

(一)安全生产执法行动。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一岗双责”和“一票否决”落实情况。

3.明确依法打击的重点对象,以及执法行动的目标、责任、方法步骤、监督检查办法等。

4.结合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认真做好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核换发工作。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取消其安全生产资质,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关证照。

5.结合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对安全诚信缺失、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发生较大以上责任事故的企业,在媒体上公布,并从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安全资格、工商营业、环保许可、城市建设、消防审核、质量监督等证照发放和其他方面,予以必要的制裁和限制。

6.在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的同时,指导督促各类企业治理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深入开展查“三违”、防“三超”活动,规范经营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行为。

7.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完善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效率效能。

8.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处分的相关规定以及“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严肃、及时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严肃责任追究,坚决惩处事故涉及的失职渎职行为以及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加大对瞒报事故行为的查处力度。坚持事故查处结果报告备案制度。坚持警示约谈制度、事故评析会制度和通报制度,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

(二)安全生产治理行动。

1. 煤矿安全:一是强化顶板防治和管理工作,加大顶板现场管理和支护改革。二是抓好煤矿安全技术改造工作,扎实推进技改项目的实施。三是加强矿井水患防治工作。四是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立联动机制,保持严打态势,严厉打击违法非法生产,严防已关闭矿井“死灰复燃”。

2.道路交通安全:一是深入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二是深入开展道路交通专项整治,加大打击各种违法行为的力度。三是切实加强对客运企业和二级维护企业的管理。四是抓好农用车安全管理。五是继续开展公路隐患排查治理。六是认真开展道路交通法规“五进”宣传,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七是完善GPS卫星定位监控系统使用管理制度,做到监控有效。

3.金属非金属矿山:一是以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重点,突出抓好井工开采矿山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二是加强重点生产场所的安全管理和技术基础工作,加大非煤矿山资源整合力度。通过采取调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全面推行中深孔爆破技术、提高机械化开采水平等一系列措施,增强露天采石场抗风险能力。三是以非煤矿山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手续为契机,督促企业搞好安全现状评价,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四是加大对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检查力度,从源头上把好安全生产条件关。

4.危险化学品:一是推进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大力推广应用阻隔防爆和运输监控等安全适用技术,扩大危化品道路运输区域监控联动机制,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应急能力。二是做好危化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加强项目试运转的安全监管。对危化品生产、储存单位进行风险评估,加强对液氯、液氨、剧毒等重点使用单位的安全监管。

5.烟花爆竹:落实乡镇、村居责任,依法从重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实施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举报,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继续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换发工作,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企业。深入开展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三超一改”和氯酸钾专项治理工作,严格执行氯酸钾和烟花爆竹产品流向登记制度。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着力推行烟花爆竹工厂化、标准化、规模化生产。

6.民爆物品:以现场管理和流通使用等环节为监管重点。深化民爆行业“四超”(超员、超储、超产、超时)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私制炸药非法窝点和非法运输、交易、使用民爆物品的行为。

7.消防安全:认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以宾馆、饭店、商场、歌舞厅、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为整治重点,加大挂牌督办的重大消防隐患整改力度,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加快推进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8.建筑施工:深入开展在建工程隐患排查,以防范脚手架、超重机械倒塌、施工坍塌和触电、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安全施工。

9.特种设备:以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电梯等特种设施设备为整治重点,加强定期检验检测和安全技术管理,确保安全运行。

10.水上交通:水上交通以渡口渡船和防碰撞、防泄漏专项整治为重点,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肃查处非法载客、超载等违法行为。

11.电力、旅游、学校安全、渔业船舶、防雷等行业领域,要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努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

1.围绕“关爱生命、安全发展”这一主题,结合“安全生产年”总体部署,提出开展宣教行动的目标、方法步骤、主要内容、重点对象、工作责任和其他具体要求。

2.组织开展好六月份(即全国第8个“安全生产月”)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3.创新宣传教育模式,巩固远程教育网络平台安全宣传教育成果。加强与主流媒体的沟通协调和配合,整合安全监管宣传工作资源,巩固壮大安全生产新闻宣传主阵地。

4.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公布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较大以上事故和典型事故查处情况,形成新闻媒体、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舆论监督网络,维护人民群众安全生产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5.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从业人员综合素质。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七部委《关于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培训[2006]228号)精神,加大农民工的培训力度,落实“三级安全教育”。人事劳动、经贸、煤炭、建设等部门要将安全知识纳入农民工技能培训内容。未经培训和考核合格的农民工不得安排上岗作业。

三、实施步骤

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分阶段实施,总体推进的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制订方案和工作措施阶段,结合一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复工复产专项督查工作进行。第二阶段为重点实施阶段,结合二、三、四季度安全生产检查,广泛开展打非、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其中6月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第三阶段为检查总结阶段,12月中旬起结合全年工作开展情况对“三项行动”进行总结并通报相关情况。

四、工作措施

(一)搞好“五个结合” 。

1.坚持与“三项建设”(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相结合,以“三项行动”推动“三项建设”。

2.坚持与四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及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3.坚持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相结合,通过行政、经济、法律手段推动企业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让企业自觉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4.坚持与平安创建和科技兴安相结合,不断完善和补充安全生产示范创建内容。加大安全投入,强化技术改造,推广科技成果,督促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

5.坚持与应急管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相结合,完善重点行业和领域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坚决防止重大危险源演变为重大隐患而导致重大灾难事故。

(二)抓好“五个重点”行业的“打非”执法行动。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重点行业“打非”工作领导,对重点行业非法生产经营实行有奖举报。国土部门要加大对非法开采各种矿产资源的巡查打击力度。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大路面的管控力度,坚决打击各种非法营运。安监、公安、经贸、工商等部门对各种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危化物品、民爆器材物品要予以坚决取缔。各行各业对各种非法违法违规生产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打击的力度。

(三)扎实抓好重点行业的专项整治行动,特别注重对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业的安全生产隐患实施排查治理,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本辖区内安全生产隐患实施排查治理。对隐患排查要实行全方位“地毯式”的排查,治理中先整治重点、难点区域和部位,真正做到整治一个就消除一个。

五、组织领导

为扎实抓好“三项行动”,县人民政府成立安全生产 “三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宋晓路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石茂彪 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王仲勇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凃华君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白天人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杨成星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魏江萍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韦泽福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下设8个工作办公室和1个综合督查办公室。

(一)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安全: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办公室主任周永勇,副主任孙家荣、张向阳、秦志军。主要责任单位:县乡企(煤炭)局、县国土局、县经贸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

(二)道路交通、消防、民爆安全: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办公室主任肖永,副主任徐官江、张敬萍、王清高。主要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农机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县公安消防大队、县公路管理段。

(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办公室设在县建设局,办公室主任朱朝亮。主要责任单位:县质监局、县房管局。

(四)水上交通安全: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办公室主任蒋国强。主要责任单位:县畜牧水产局、县农业局、县水利局、县地方海事处。

(五)公路建设安全: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办公室主任蒋国强。主要责任单位:县公路管理段。

(六)学校安全: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刘世昌。主要责任单位:县公安消防大队、县公安交警大队。

(七)商场、市场、文化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办公室主任肖永。主要责任单位:县文广局、县经贸局、县工商局、县公安消防大队。

(八)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安全:办公室设在县质监局,办公室主任梁中伦。

(九)督查办公室设在县安委办,任远强任办公室主任,周永勇任副主任,成员由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监察局、县总工会、县安监局等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协调、指导、检查、督促全县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各行业的工作开展情况,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实行警示约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年”活动的组织领导,并成立相应机构。“安全生产年”活动督查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督办工作。

(二)认真制订方案。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要明确工作重点,确定活动目标、内容及措施,同时要将活动安排细化到部门、单位和企业。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各个专业办具体活动方案请于4月30日前报县安委办。

(三)落实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主要领导为“三项行动”、“三项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定措施,严格奖惩。对贯彻不力、工作不到位,导致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的地方和行业,要依法从重追究责任单位及人员的责任。

(四)务求取得实效。各乡镇、各部门要迅速启动各项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年”各项活动的检查和指导。县政府将召开有关工作会议,听取各乡镇、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汇报,分析研究存在问题,及时完善工作措施和内容,确保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