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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卫生局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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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卫生局




机构简介


鹰潭市卫生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卫生工作的职能部门,现有工作人员22人,设有10个职能科室办,下属市人民医院、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市妇幼保健院、市中心血站、市传染病医院、市急救中心、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市保健办、市健康教育所十个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贯彻党和国家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编制全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拟订全市卫生工作和卫生改革的具体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单位地址:市交通路22号

邮政编码:335000

主要职责


(一)贯彻党和国家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拟定全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开展卫生工作调研,结合上级精神拟订全市卫生改革和发展的目标和意见,制订卫生工作的具体政策和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研究提出区域卫生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市卫生资源配置,制定城乡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管理办法,组织实施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和服务标准,按法律法规审批各类卫生机构,实施行业管理。规范卫生类学会的管理。

(三)研究制订农村卫生、妇幼卫生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和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

(四)负责妇女、儿童卫生保健工作,防治严重危害妇女、儿童健康的疾病。协同计划生育部门做好计划生育指导、质量监督及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

(五)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制订对人群健康危害严重疾病的防治规划和防治预案;组织对重大疾病的综合防治;制定全市计划免疫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六)研究指导医疗机构改革,负责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监督实施医务人员职业标准、医疗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组织实施卫生人员的执业技术职务评审。

(七)依法监督管理血站、单采血浆站的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

(八)研究拟定全市重点医学科技、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全市重点医药卫生科研攻关,指导医学科技成果的普及应用工作。负责继续医学教育和医学成人教育的管理工作,负责乡村医生函授教育及自学教育,负责社会力量办医学的督导。

(九)监督管理食品、职业、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化妆品、放射、学校卫生和传染病防治工作,负责各类卫生许可的审批;负责食品等健康相关产品质量管理,组织卫生监测,实施卫生监督和职业卫生监察。

(十)组织调度全市的卫生技术力量,协助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重大突发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发生、蔓延。

(十一)贯彻中西医并重的方针,积极发展中医药事业,开展中西医结合工作;负责指导全市中医医疗、教学、科研工作。

(十一)制订全市卫生人才发展规划,督促实施卫生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组织实施卫生机构编制标准和卫生技术人员资格认定标准。

(十二)负责派遣和管理援外医疗队工作,负责卫生外事和涉外活动。

(十三)对全市卫生技术人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卫生执法教育,调查、处理违纪案件,指导开展优质服务,促进卫生部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十四)承担市政府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血吸虫病、地方病的综合防治和科研监测工作。

(十五)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六)贯彻执行《红十字会法》和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救灾备灾工作。

(十七)承担市委保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八)承担市级行政、事业、企业单位离休干部的公费医疗管理工作。

(十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信息


1、局党委书记、局长江金街:主持局党委、行政全面工作。兼管干部保健工作。

2、局党委副书记、调研员孙钢:负责审计、财务、卫生规划、卫生统计年报、卫生社会事业发展、对外交流、卫生民生工程、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卫生民生项目建设、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含药管)、健康教育、卫生信息化(负责鹰潭市区域卫生信息系统项目建设)、卫生应急工作(含卫生应急指挥中心建设)、招商引资和楼宇经济工作。分管规划财务科、市健康教育所、市卫生应急办。

3、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聂美娟:负责医政(医疗垃圾处置的管理)、医疗服务监管、医患纠纷、医疗事故鉴定、血液管理、学会工作,负责120急救指挥中心建设工作。分管医政科、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公室、市120急救中心、市中心血站。

4、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初国伟:负责推进卫生资源整合工作,负责信江新区医院项目建设(含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项目建设),负责党办、组织、人事、宣传(教育、体育、文化)、统战、团委、老干部(老年体协)和关工委工作,负责“发展提升年”活动以及党委系统布置的其他工作。分管党委办公室。

5、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贺国贤:负责疾病控制、卫生监督、纪工委、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及卫生纠风、卫生工程招投标(含专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综治、信访、人武部,负责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配合做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分管防疫监督科、行政服务科、监察室、信访室、人武部。

6、局党委委员、副调研员徐道福:负责农村卫生、社区卫生、爱国卫生、妇幼保健、计划生育、两纲实施、创建宜居城市、中医、科教工作,负责新农村建设工作及市委市政府开展的中心工作。分管中医科、基妇科、市妇幼保健院、爱卫办(血地办)。

7、局党委委员、副调研员吴多清:按市要求抽调驻市“卫生清洁”工程办公室工作。

8、局党委委员、调研员李恩福:负责市人民医院工作,负责市人民医院门诊医技楼项目建设工作。

9、局党委委员汪仕文:负责市疾控中心工作,协助孙钢同志负责鹰潭市区域卫生信息系统项目建设及应急指挥中心建设。

10、局党委委员徐瑞华:负责市卫生监督所工作。

11、调研员方爱民:负责信息工作、文秘事务、机关事务(机关来客接待、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后勤保障)、保密、国家安全、普法、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督查督办、档案管理、工会、妇委会、安全生产工作。分管行政办。

12、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刘跃妹:负责红十字会工作,承担部分中心工作任务。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卫生局内设7个职能科室。

(一)行政办公室(行政服务科)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普法等工作。

负责受理和办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负责行政审批(许可、服务)事项的收费工作;负责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建设和管理及相关咨询等日常工作。

(二)党委办公室

拟定全市卫生人才队伍发展规划,指导实施卫生人才政策;组织实施各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协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党群、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统战、人武部、团委、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卫生外事工作。

(三)规划财务科

拟订全市卫生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区域卫生规划工作;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市资源配置,管理大型医疗装备配置;组织协调中央和省等专项经费的安排使用与管理;研究提出卫生经济、医疗卫生服务价格标准建议;负责提出卫生部门预算和局属(管)事业单位基本建设及财务资产管理等;拟订卫生财务、会计、基建、大型医疗设备器械采购与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四)医政科(药事管理科)

组织指导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等有关政策、规范、标准;指导实施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和服务规范;指导医院药事、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医院感染控制、医疗急救体系建设、临床实验室管理等工作;建立健全以公益性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监督制度;承担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负责贯彻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并组织实施;负责落实省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负责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广、宣传教育工作。

(五)防疫监督科(食品安全科)

拟定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重大疾病防控体系,防止和控制疾病的发生和疫情的蔓延;承担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工作;承办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承担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测、风险评估和预警工作。拟订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条件和检验规范;承担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工作。

(六)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

拟订全市妇幼卫生、社区卫生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实施妇幼卫生、社区卫生政策及妇幼卫生技术标准;对妇幼保健实施实行监督管理;承担综合管理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对相关政策、规划组织指导实施;指导全市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工作;监督指导农村卫生政策的落实。

(七)中医科教科

贯彻落实国家、省中医药发展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医药相关技术标准;拟订全市中医药发展规划;负责全市中医医政工作;负责全市中医、中西医结合教育、科研工作;拟定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规划、实施科技计划和成果管理工作;指导医疗卫生技术推广和科学普及工作;承担医药卫生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监督与管理;组织指导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和专业技术岗位培训工作;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和毕业后教育工作。

市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纪工委(监察室)。为市纪委(监察局)的派驻机构。

人员编制


鹰潭市卫生局机关行政编制17名(含纪检监察编制2名)。其中,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工委书记1名;正科级9名,副科级3名。

其他事项


(一)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责分工。市卫生局牵头建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市农业局负责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和进出口食品安全的监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各部门要密切协同,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许可工作监督管理的职责分工。市卫生局负责提出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的卫生规范和条件,纳入食品生产、流通许可的条件。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卫生许可的监督管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食品生产环节许可的监督管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许可的监督管理。不再发放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的卫生许可证。

(三)职业卫生监管的职责分工。市卫生局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负责对企业等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规范职业病的预防、保健、检查和救治。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市卫生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建立完善协调机制,加强配合,共同做好工作。

(四)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市卫生局纪工委、监察室的行政编制2名,由市纪委、监察局单列管理。

(五)核定市卫生局机关财政补助聘用人员指标3名。

(六)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