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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人民防空办公室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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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主要职责


一、平时职责

1、贯彻和监督执行国家关于人防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的落实,制定我市人防建设的有关规定,并协助同级军事部门搞好有关城市防卫建设。

2、负责组织公民防空宣传教育、训练,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全民国防教育,组织和指导市区初级中学进行防空知识教育。

3、组织制定城市防空袭预案和各种保障方案,确定全市经济防护重点目标,制定战时抢修方案。依照规定,对城市和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组织防空演练。

4、组织制定和实施人防建设发展的规划和人防设施维护计划,参与编制城市建设与人防建设相结合规划,实施《义乌市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若干规定》,负责督促、检查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参与防空地下室的设计审查、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指导建成后的防空地下室的维护管理和制定战时使用方案;组织制定人防工程防护功能平战转换计划;负责我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5、组织实施人防通信、警报建设与管理。

6、负责训练人防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人防技术的研究和交流,组织指导通信、防化、医疗救护、抢险抢修、消防、治安、交通运输七支防空专业队伍的建设与训练,并逐步承担城市的抗灾救灾任务。

7、管理人防经费和资产,按国家人防财务政策规定,严格管理各项经费和固定资产;负责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专项经费的收取、使用和管理。

8、制定我市人防平战结合发展规划,指导市区单位人防工程建设及开发利用工作。

9、监督、管理本市范围内经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批准定点与生产的人防专用设备器材的质量。

10、完成上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和市政府、市人武部、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战时工作

1、根据上级人防指挥部和市委、市府和市国动委及军事指挥机构的决定,发布人防的相关命令和指示。

2、组织指挥群众进行早期、临战、紧急疏散、隐蔽和防空袭斗争。

3、组织监督重要经济、科技设施的转移和伪装隐蔽。

4、根据命令发布防空袭警报。

5、组织实施灯火管制和交通管制。

6、负责组织人防专业队伍的战斗行动,积极配合城市防卫作战和要地防空。

7、指挥人防专业队伍和群众消除空袭后果,协助有关部门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8、迅速组织实施人防防护功能的平战转换。

9、根据上级人防指挥部的通报、命令、适时地开设人防指挥所,并有效地进行防空袭指挥。

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1、组织协调机关政务和事务工作,全面了解、掌握我市人民防空工作情况。

2、负责起草本办综合性文件草案和机关文秘、党务、人事及劳动工资、信息、文书档案、保密、信访接待等工作。

3、负责机关和行政、财务管理和本办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4、负责督促、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负责贯彻国家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

5、依法检查城市建设中贯彻执行人民防空要求的落实。对不按人防法律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擅自拆除人防工程及人防通信警报设施的单位和人员等进行立案调查和处理。

6、负责人防行政执法工作,组织人防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

(二)指挥通信科

1、组织制订、实施防空袭预案和各项保障计划。

2、参与组织市级机关留城人员的疏散隐蔽工作。

3、负责组建、训练防空专业队伍、制定战时扩编计划。

4、配合有关部门制订重要经济目标单位的防护方案。

5、负责制定并实施通信、警报建设规划和计划。

6、组织开展人防组织指挥、通信警报建设和指挥通信人员的业务培训。

7、组织人防知识教育、宣传和人民防空演练。

8、负责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业务工作和其他事项。

(三)工程科

1、负责起草、编制市区的人防工程建设规划、人防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规划和制定人防工程建设计划。

2、负责督促、检查市区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参与防空地下室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3、组织实施人防公共工程和各单位工程的维护管理,制定战时使用方案。

4、组织制定人防工程的防护功能平战转换计划。

5、负责人防工程设施的开发利用和工程维护管理工作。

6、负责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各项业务工作。

办公地址


丹溪路88号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