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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行政服务中心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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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行政服务中心




机构概况


宜昌市行政服务中心位于城东大道2号(宜昌开发区),办公大楼共10层,办公面积达11000平方米,是集中开展市级行政审批和城区招投标活动的政务平台。 宜昌市行政服务中心成立于2003年5月,原中心大楼办公面积仅3500平方米。随着宜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原中心已不能适应人民群众办事需要。为进一步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建设服务型政府,市委、市政府决定建设能满足宜昌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办事需要的新的行政服务中心大楼。经过一年多的紧张施工,中心新大楼于2009年11月正式建成,同年12月初投入运行。

宜昌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设计科学,设施先进,设备完善,功能齐全,充分体现了便民、高效、规范、廉洁的理念。大楼一层为综合服务大厅,设有导办、投诉、咨询、查询台和商业银行、商务中心,二层为企业登记审批服务大厅,三层为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大厅,四、五层为综合审批服务大厅,六层为公安出入境和消防审批服务大厅,七层为开标(拍卖)大厅,八层为综合招投标中心办公区,九层为封闭评标和电子监察区,十层为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办(市招投标管理办、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办公区。目前进驻大楼集中办公的工作人员近200人,其中一至六楼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共有市直38个职能部门设立窗口,派驻窗口工作人员146人,共执行市级行政许可(审批)事项255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206项);七至九楼综合招投标平台设有2个开标(拍卖)大厅、4个封闭评标室,共有相关工作人员40余人;十楼中心管委办、招投标管理办(局)行使协调、管理、监督、服务职能,共有工作人员14人。宜昌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办(市招投标管理办、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是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主任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兼任,内设四个科室。

宜昌市行政服务中心将绝大多数市级行政审批项目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城区(除夷陵区外)与国有资产相关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和国土资源交易等公共资源交易业务纳入中心集中办理,基本实现了“一楼式办公、一站式办结、一口式收费、一条龙服务”的要求,逐渐成为了“人民群众的办事中心、人民政府的形象窗口”。 宜昌市行政服务中心正全力加强服务软件和配套制度建设,不断优化和完善行政审批服务流程,切实加强综合招投标活动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行政服务效率和工作水平,努力建成省内领先、全国一流的行政服务中心。

机构设置


(一)综合科

负责行政服务中心的综合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秘书事务、信息综合、新闻宣传、网络维护管理、档案、保卫和后勤等工作。

(二)监督管理一科

负责行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窗口服务项目的管理及调整;负责联办项目、上报项目的组织和协调;负责窗口工作人员的考勤;

(三)监督管理二科

负责组织有关各方依法进行招投标、拍卖、政府采购和产权交易活动。

(四)督查科

负责群众和外来投资者投诉、举报事项的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继续负责市保护外来投资者合法权益督察中心的日常工作;负责窗口工作人员的廉政教育;监督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考评工作。

窗口工作职责


一、服务窗口工作负责人岗位职责

(一)服务窗口单位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和中心双重负责,承担本单位在中心的相应职责。

(二)负责本单位各岗位的工作布置,办理事项的检查、落实,保质保量完成本单位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负责落实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检查督促工作。管理好本单位的服务窗口和工作人员。

(四)参加中心例会,负责传达例会精神。积极配合中心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五)负责每日的日报工作,如遇重大事项和单位之间需协调的事项,应及时向中心报告。

(六)服务窗口只有一名工作人员的,同时承担窗口负责人工作职责。

(七)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在单位窗口工作负责人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及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三)认真扎实做好本职工作,及时完成岗位工作任务。工作中有疑难问题,应及时向单位窗口工作负责人汇报。

(四)自觉遵守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

(五)服务窗口必须做到人不离岗,确遇重大事情离岗,应及时向负责人汇报,做好顶岗工作。

(六)接待服务对象要做到热情、细致、耐心讲解,绝对禁止与服务对象争吵,在服务过程中使用文明用语。

(七)负责本单位日报工作,每天下班前统计汇总好各类数据,由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交中心。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