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在线查询网 > 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 一九二二年苏俄刑法典

一九二二年苏俄刑法典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请输入要查询的词条内容:

一九二二年苏俄刑法典


1922年5月24日由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批准,同年6月1日起施行的第一部苏维埃刑法典。

苏联各加盟共和国的刑事立法中具有代表性的法典。

共二百二十七条,分总则和分则两部分。目的在于“捍卫工农国家和革命秩序,免受它的破坏者和社会危险分子的侵害,并建立革命法律意识的坚实基础”。任务是“在法律上保卫劳动者国家,防止各种犯罪行为及社会危险分子,并对于危害革命秩序的人适用刑罚或其他社会保卫方法,以实现此种保卫。”对犯罪下的定义是:“凡威胁苏维埃制度基础及工农政权在向共产主义过渡时期内所建立的革命秩序的一切有社会危险性的作为或不作为,均为犯罪行为”。

宣布采用类推原则。规定了刑罚的具体任务为:

(一)一般预防违法者及其他社会不稳定分子使其不犯新罪;

(二)以劳动改造实行感化,使违法者适应于共同生活的条件;

(三)使犯罪人无继续犯罪的可能。

刑罚种类有:定期或不定期的驱逐出苏俄国境、隔离或不隔离的剥夺自由、不拘禁的强制劳动、缓刑、没收全部或一部财产、罚金、褫夺权利、免职、舆论谴责、责令赔偿损害、枪决等十一种。其他社会保卫方法有四种:送往专为精神上或神经上有缺陷者准备的处所、强制治疗、禁止担任某种职务或从事某种活动或者经营某种事业、放逐于指定地区以外。此外,还详细规定了犯罪构成、量刑、执行刑罚的程序等。强调保卫苏维埃政权。

分则着重规定了国事罪,包括反革命罪和妨害管理秩序罪。该法典颁布后,其他苏维埃共和国以此为蓝本,先后制定了自己的刑法典。以后经过多次修改和补充,直至为*一九六一年苏俄刑法典所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