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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步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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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群众的小事而坠楼摔成重伤,到底值不值?1997年的秋天,新乡巡警徐步礼的伤情牵动了读者的心,由本报系列报道而引发的“徐步礼现象”的讨论,也成了当年的重要话题之一。

1997年9月6日上午9时30分,新乡市公安局巡警支队二大队民警徐步礼和战友孙海涛,正在胜利路上执勤时,接到支队值班室电话,指令他们到附近的城南庄小区,帮助一位把钥匙遗落在屋内的孙女士打开家门。

当年的徐步礼是一个23岁的毛头小伙,没有结婚,正和女友热恋着。由于以前曾爬上五楼,帮助群众打开过房门,徐步礼领到任务,立即赶往现场。

在战友孙海涛的帮助下,徐步礼沿着一、二楼住户阳台外的防护网向上攀登。当他抓住三楼上的空调机铁架时,谁知空调机漏电,一股电流从铁架上传来。徐步礼强撑了一分钟,还未等到战友抓住他,他便从三楼上坠落,尽管当时路过此地的孙女士站在下面用手托了一下他的头部,但摔在水泥地上,徐步礼头部顿时血流如注、昏迷不醒。因为头部、腰部严重受伤,他随即被送往医院抢救。

本报记者闻讯后,立即赶往医院。随着采访的深入,记者敏锐地感觉到,徐步礼和战友帮群众取钥匙的行为,事情虽小,却忠实地执行了巡警“有警必接,有难必帮,有灾必救,有求必应”的职责,是新一代民警爱民助民的时代精神的具体体现。

当时徐步礼所在的新乡巡警支队成立刚刚一年时间,一年内,该支队共接受和处理群众求助,另外还为群众主动提供帮助117850起。这17万多起出警相助,使巡警们在新乡市人民群众中赢得了崇高的声誉,共收到各界群众送来的锦旗和表扬信不计其数。徐步礼是支队组建以来,助民受伤最重的一个。

1997年9月9日,记者采写的《徐步礼为百姓坠楼受伤》在本报头版刊发,率先在全国独家报道了“徐步礼事件”。这一报道,立刻在新乡,在河南,在全国引起巨大反响,新乡市的各家媒体及省内的一些媒体相继也报道了此事。

本报记者密切关注着此事的进展情况,随后采写了一系列的跟踪报道。如新乡市有关领导和各界群众到医院看望徐步礼;脱离生命危险的徐步礼说“我不后悔”;新乡巡警增添救助防护装备;新乡巡警支队队长郭克广接受采访时表示:坚持“四必”方针不动摇,以更加积极主动的姿态和更高的标准去处理好人民群众的每次求助。(在“徐步礼事件”被本报报道之后,该支队每天接到的报警求助电话比过去多了20个左右。)

与此同时,也有一些读者打来电话,对徐步礼因为取一串群众忘在家的钥匙导致不幸的发生,产生“值不值”的疑问。还有人说,徐步礼已经“不务警业”,警察就是警察,连这点小事也管的话,那能有多少事得去做,针对读者中各种不同观念和看法,本报又率先在全国各家媒体中展开了“为小事巡警受伤,值不值”的大讨论。先后摘发了几十位读者的来电和来信内容。最后本报评论员以“我们需要这种精神”总结道,徐步礼的行为,体现的是一种时代精神,一个人自身价值的存在,不一定体现在血与火的战场或惊天动地的事情中,关键是群众需要的时候,能否挺身站出来。只要他心中装着群众,乐为群众奉献,这就是非常值得的。

随后,《人民公安报》、《中国青年报》等也都针对徐步礼事件进行了大讨论。

当年的10月21日,公安部治安局局长朱家华专程到新乡,代表部领导看望正在医院接受治疗的徐步礼。

1997年10月27日,新乡市政法委颁发了“开展向徐步礼同志学习的决定”。当年,徐步礼荣立一等功。1998年又被评为劳模。2000年,被评为“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

经历了生与死的考验,如今的徐步礼已经是新乡市公安局特勤支队法制室副主任。

相关分词: 徐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