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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彼德


熊彼德(SchumpeterJosephAlois)

美籍奥国经济学家、社会科学家。1883年生于原奥匈帝国摩拉维亚省的特里希。1901年进入维也纳大学攻读法律,同时学习历史学和经济学。1906年毕业并获法学博士学位。后游历英国伦敦、牛津和剑桥等地,曾求教于马歇尔和埃奇沃斯等人。1909年回到维也纳,先后在奥在利的切克诺维茨和格雷兹等大学任教。1925年至1932年应邀到波恩大学担任教授。1932年迁居美国,任哈佛大学教授直到1950年逝世。他曾担任过奥地利财政部长和皮达曼银行总经理等职,还曾任经济计量学会、美国经济学会和国际经济学会的会长。熊彼特一生著述很多,内容涉及到社会科学的许多方面,主要经济著作包括:《国民经济理论的实质和主要内容》(1908),《经济发展理论》(1912),《教条与方法论的时代》(1914),《经济周期》(1939),《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和民主》(1942),《从马克思到凯恩斯十大经济学家》(1950),以及遗著《经济分析史》(1954)等。

熊彼特在经济思想史上的主要成就在于他提出了独具特色的创新理论,并以此作为分析资本主义历史发展过程的基础,熊彼物创新理论的基本观点是:所谓创新就是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即在生产中实现一种新的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组合;企业家的职能就是要实现创新,引进新组合,资本主义的经济发展就是这种不断创新的结果;周期性的经济波动正是起因于创新过程的非连续性和非均衡性,不同的创新对经济发展产生不同的影响,由此形成时间各一的经济周期;资本主义只是经济变动的一种形式或方法,它不可能是静止的,也不可能永远存在下去。当经济进步使得创新活动本身降为例行事物时,企业家将随着创新职能减弱,投资机会减少而消亡,资本主义不能再存在下去,社会将自动地、和平地进入社会主义。熊彼特所理解的社会主义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所讲的社会主义是有本质区别的。

熊彼德创新理论(Schumpeter’s Innovation Theory)

美籍奥地利经济学家熊彼特首先提出创新理论并用以解释经济发展,他认为经济生活的本质是发展,是对一种平衡状态的打破,他把这种平衡状态称为经济的“循环流转”,这一过程并不产生利润。发展的动力来自经济自身的因素,一种新技术的出现及其商业化应用,他把技术作为经济的内生要素,强调两种因素促进经济发展:技术的创新和生产方法的变革。

熊彼特在《经济发展理论》一书中提出并论述了创新思想,他对创新是这 样下的定义:“这个概念包括以下五种情况:(1)采用一种新的产品——也就是消费者还不 熟悉的产品——或一种产品的新的特性。(2)采用一种新的生产方式,也就是在有关的制造 部门中尚未通过经验检定的方法,这种新的方法决不需要建立在科学上新的发现的基础之上 ,并且可以存在于商业上处理一种产品的新的方法之中。(3)开辟一个新的市场,也就是有 关国家的某一制造部门以前不曾进入的市场,不管这个市场以前是否存在过。(4)掠取或控 制原材料或半制成品的一种新的供应来源,也不问这种来源是已经存在的,还是第一次创造 出来的。(5)实现任何一种工业的新的组织,比如造成一种垄断地位(例如通过‘托拉斯化’)或打破一种垄断地位。”熊彼特的这个涵盖面很广的创新概念,包含许多思想,由此形成了经济史上的熊彼特主义以及熊彼特之后的激烈的争论。关于创新的广义理解和狭义理解才有后来的创新和技术创新的区别。在介绍熊彼特创新思想时,国内的一些介绍者常因个人的偏好,把创新直接和技术创新甚至技术等同起来,过窄地理解熊彼特的思想。因此,有必要对创新加以说明:第一,熊彼特虽然强调技术的作用,但他的创新概念不是单纯的技术概念,只能说是技术作为动因的概念,他特别清理了技术发明可能造成的与技术创新的混淆。第二,熊彼特所说五种新的组合,头两个组合是以产品创新和工艺创新为主要特征的技术创新,这与熊彼特的技术内生于经济的思想是一致的,新的经济行为引入经济活动中就构成了他的广义的技术创新亦即创新概念。

熊彼特的经济学理论(The Economical Theory of Schumpeter’s)

在西方经济学中,“创新”理论是由奥地利经济学家熊彼特最早提出的,他以他的“创新”理论作为经济学说的核心,形成了系统的理论体系。

熊彼特在《经济发展理论》一书中提出了“创新理论”并以“创新理论”解释资本主义的本质特征。按照熊彼特的定义,“创新”,就是“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即实现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组合,它包括五种情况:(1)引入一种新的产品或提供产品的新质量。(2)采用一种新的生产方法。(3)开辟一个新的市场。(4)获得一种原料或半成品的新的供应来源。(5)实行一种新的企业组织形式。在熊彼特看来,作为资本主义“灵魂”的企业家的职能就是实现“创新”,引进“新组合”。熊彼特认为:“创新”是一个内在的因素,经济发展也不是外部强加的,而是来自内部自身创造性的关于经济生活的一种变动。熊彼特认为,企业家之所以进行“创新”活动,是因为他看到了“创新”给他带来了盈利的机会。但是,创新者同时也为其它企业开辟了道路,一旦其他企业纷纷起来模仿,形成“创新”浪潮之后,这种盈利机会也就趋于消失。“创新”浪潮的出现,造成了对银行信用和对生产资料的扩大需求,引起经济高潮。而当“创新”已经扩展到较多企业,盈利机会趋于消失之后,对银行信用和对生产资料的需求便减少,于是经济就收缩。这样就形成了经济的繁荣与萧条的交替,经济的发展就是在创新活动的推动下周期性的进行的。

熊彼特认为,资本主义本质上是经济变动的一种形式或方法,它决不是静止的。“创新”、“生产要素的新组合”、“经济发展”是资本主义的本质特征,离开了这些,就没有资本主义。在熊彼特看来,所谓资本,就是企业家为了实现“新组合”,用以“把生产指往新方向”,“把各项生产要素和资源引向新用途”的一种“杠杆”和“控制手段”。资本不是具体商品的总和,而是可供企业家随时提用的支付手段,是企业家和商品世界之间的“桥梁”,其职能在于为企业家进行“创新”而提供必要条件。只有在实现了“创新”和“发展”的情况下,才存在企业家,才产生利润,才有资本和利息。这样,企业总收入超过其总支出,这种“余额”或剩余,就是“企业家利润”,这是企业家由于实现了“创新”或生产要素的“新组合”而“应得到的合理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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