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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象代言人


形象代言人是一个宽泛的概念,广阔的说,它是指为企业或组织的赢利性或公益性目标而进行信息传播服务的特殊人员。代言人可以存在于商业领域,如众多公司企业广告中的名人;也可以出现于政府组织的活动中。



意义


如果我们再细化到商业营销领域,那么代言人可以分为企业代言人、形象代言人和产品代言人三类,它们是一种包含与被包含关系。不同类型(范畴)的代言人自有其不同的职能与要求,具体到企业品牌塑造层面,我们的营销及广告人员所必需通晓的就是形象代言人了。形象代言人的职能包括各种媒介宣传,传播品牌信息,扩大品牌知名度、认知度等,参与公关及促销,与受众近距离的信息沟通,并促成购买行为的发生,建树品牌美誉与忠诚。

类型及功能


总体而论,目前的形象代言人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高可信度型一类是低可信度型。

高可信度型

高可信度型代言人是指具有一定公信力、影响力与传播力的公众性人物,他们一般是某个领域的名人、专家或权威。如演艺界的歌星、科研界的学者等;一般说来,高可信度型代言人的功能在于它能够以极强的说服力与号召力来传播品牌的价值内涵,对于一些高卷入的产品品牌,宜采用此型。如价值不菲的世界名表OMEGA聘用超级名模辛迪克劳馥作代言。

低可信度型

低可信度型代言人则指公众影响力较低的、不知名的普通人物或卡通造型,他(它)们来自生活与工作的各个领域,是广大普通受众的代表或熟悉的对象。低可信度型代言人虽然应用较少,但是却有它独特的一面:它力求还原于生活现实,以平凡诉求的手法拉近与广大受众的心理距离,从而达到告知与说服的目的,此类型若应用得当,其效果不逊于前者。如步步高无绳电话就是以一造型独特、话语俏皮的普通人为其形象代言人,受众记住了步步高,也记住了这位总爱叫“小丽”的男人,甚至在听到“小丽啊”三个字时,我们会立马想到步步高。在时下名人明星广告漫天飞舞的背景下,以凡人代言模式打入市场,往往能起到出奇制胜的效果。

设计


选用形象代言人收益与风险同在。在品牌建设中,选形象代言人并非一拍脑袋的事,而是一种策略与系统工程。如何选用符合品牌定位的“潜力股”?如何最大限度发挥形象代言人的峰值?如何规避使用形象代言人的风险?当风险出现时,如何采用挽救措施?是每个企业选用形象代言人时不能回避的问题。

代言人同品牌的个性相一致

个性是品牌的灵魂,它体现了品牌的价值,也就决定了品牌拥有的不同消费群。比如力士的品牌个性是高贵,万宝路的个性是阳刚、豪迈。同样,代言人也有不同的个性,有的成熟稳健,有的青春时尚……代言人个性同品牌个性吻合一致是品牌传播效果优化的关键,两者只有协调一致,精准对接,形象代言人才能很好地演绎出品牌的个性内涵,互相辉映,为品牌形象增光添彩;如果两者不一致甚至相悖,只会稀释甚至损害品牌形象,还会失去一部分品牌忠诚者的心。

随着奥格威先生的“品牌形象”观念的引入及风靡,品牌个性大战也风起云涌地在各个领域中展开了。在美国,最早的品牌个性大战要算万宝路香烟和云丝顿香烟两大品牌:万宝路香烟和云丝顿香烟在包装、色彩、口味上极为接近,然而因为围绕品牌个性选用代言人的不同策略而命运迥异。万宝路以西部牛仔为形象代言人,其形象长久而集中地表现出一种自由、奔放、原野和帅劲,从而使消费者容易识别,并在感情上产生认同与偏好。反观云丝顿,却因为品牌个性模糊,代言人选择不伦不类,致使品牌识别传播不力,导致市场竞争力一蹶不振。

品牌个性与代言人个性的吻合是品牌传播效果优化的关键。如前所述,代言人个性千差万别,或沉稳老练、或青春活泼、或温文尔雅、或粗犷朴实。人的个性是在现实社会中塑造而成的,不同的个性折射着不同的人文精神和个体价值;品牌个性也产生于社会,它是整个市场价值肌体上的一个细胞,是企业经营理念和文化的无形缩影。品牌个性欲复归社会与市场,获取立足市场的能量,就必须找到与之匹配的符号载体,这个载体就是形象代言人。只有品牌个性与代言人个性准确对接,才会产生传播识别的同一性,有效地树立和强化该品牌在公众中的独特位置。例如可口可乐与其代言人的组合就符合个性对接原则:可口可乐品牌个性彰显着自由、奔放、热情、永远执着和永远年轻的因子,其代言人一贯为青年喜爱的新生代偶像如谢霆锋、张震岳等,他们浑身无不散发着青春活力,较好地吻合了品牌个性的要求,可口可乐的品牌形象因此能长久地保持鲜活的感召力。反观创维电视以前推出的一则广告,却以古代皇帝唐明皇(刘威饰)来推荐:“朕心满意足”!的电视机,且不说时代落差产生的别扭,皇帝的高高在上的威严冷俊和创维倡导的实用性、平民化个性亦背道而驰。与此类似的还有武则天(刘晓庆饰)与TCL王牌的组合,也属一种错位的对接。

营销目标区域化与代言人细分化

不同特色的产品,在运用代言人时,应首先从本企业的营销目标区域出发来考虑代言人的选择。现在的市场区域化特点越来越突出,不同地区的消费者有着不同的消费观念、消费模式和经济文化背景,企业营销策略应该因地制宜,不能搞“一刀切”。与之相应,代言人的选择亦因应境而异。据调查显示:名人广告中会出现同性相吸的倾向,即女性消费者偏爱女性广告名人,而男性消费者则偏爱男性广告名人。

名人影响虽大,但亦有其“力所不及”的地方,甲代言人的影响力在A营销区最大,则用之;乙代言人在B营销区影响力很小,则弃之。因此,对代言人的细分化也就显得格外重要。代言人细分指标应包括:性别、年龄、职业、个性、国籍和地理区域等等。例如百事可乐在其全球化营销策略中,就针对亚洲地区的目标消费者的特点,选用了在本地很有影响力的歌星郭富城、王菲作代言;而在欧美地区,则选用了拉丁巨星瑞奇马丁和珍妮杰克逊为代言人。四人皆谓名人,可试想一下两两对换,其广告效果会如何呢?

由此可见,我们的企业在市场进程当中,要把握好营销目标的区域化研究,了解区域受众的生活价值观,同时也要追踪社会新潮,分析名人明星的动向及特点,找到营销目标与代言人之间的最佳结合点。

产品生命周期与代言人

品牌是恒久不变,而且应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愈见生命力。可是品牌之下的产品,是发展变化的。这种变化不但体现在种类的增加和产品线的延长上,也体现在单体产品本身生命周期的变化上。产品生命周期包括导入期、成长期、成熟期和衰退期。

与之相似,代言人的人气也会有一个萌芽、成长、鼎盛和衰退的发展历程。由于急功近利思想的促动,企业往往都是选择处于人气鼎盛阶段的代言人。这种策略有待商榷。因为各个企业的代言产品所处的生命周期不同,有的处于导入期,有的则已经进入了衰退期。如果在产品的衰退期用一处于鼎盛期的人代言,巨额的费用支出将随着产品“退市”而付诸东流,企业所期待的品牌塑造效果势必差强人意。聪明的企业主目光敏锐,他们能找准二者的最佳结合点,如当产品处于导入期时,一般采用人气极旺的明星,以期迅速扩大品牌知名度;而当产品进入成熟期后,则会考虑换用一些有潜质的新星,让其来延长产品的市场生命。

一般说来,代言人与产品之间的关系在受众心中的映像越是牢固,说明该广告越是成功,一旦该代言人的知名度和人品下降,产品品牌形象必将受损。因此,企业主对于有潜质而又处于成长期的产品,应尽量避免请那些人气处于鼎盛期后或处于衰退期的代言人。

代言人新模式

美国天高国际广告公司(BBDO)在为客户寻找代言人之前,要首先调查产品的“使用者形象”,即目标消费者心目中所认为的一个品牌使用者的形象。然后再依据量化统计结果而确定选用与品牌最相关的亲和性指数最大的“使用者形象”为形象代言人。

BBDO的这一模式给我们一个启示:代言人不一定非得是现成的,他可以人为“组合制造”,这样就开辟了一条非名人明星的代言路线。例如,某一眼镜品牌,依据“使用者形象”调查得知,该品牌的消费者应该是白领工薪族,那么广告公司就可以在现实生活中找到各种元素组合成“原形”,并在传播中将其与品牌形象有机融合。所谓成功的凡人广告、新人广告也就是这样产生的。

卡通造型代言也不失为一种模式。例如,IBM为了改变其在欧洲客户中的陈旧形象,推出了有着长长绒毛和明亮粉红色尾巴的顽皮、合群的“红豹”卡通形象,希望以此体现IBM友好、积极、主动、亲切以及强调服务的新形象。“红豹”最初是法国GGK广告公司为欧洲用户推荐IBM的新产品ThinkPad牌笔记本电脑而创意设计的,这一可爱的卡通形象一反欧洲计算机专业杂志和一般商业杂志广告的枯燥单一,而以亲切的姿态邀请读者参与进来。由于别出心裁的“红豹”形象引起了欧洲人的强烈兴趣,如今它以成为IBM在欧洲所有城市推广活动中的重要内容。

代言人“一夫一妻制”

打开电视,我们常常发现某代言人刚在甲地作完A广告,一下子又跑到乙地作B广告。代言人日渐频繁的“走马客串”,使得广告市场一片红火。然而,这些代言人“一女数嫁”、四处“作秀”,同时为多家企业的多种产品作广告,在使自己成为广告明星的同时,却使得其代言品牌在受众心目中的印象日趋混乱模糊。这种现象开始引起业内人士的关注了。

有鉴于此,对于企业而言,在找代言人时,不但要分析其人气、个性、区域化影响等因素,还应考虑他的专一度,即是否对本品牌“忠贞不二”。如果发现对方有“不忠行为”,则应立即PASS掉,另寻他好;对于代言人来说,应本着自重自律的态度为契约方着想,在法定合同期内严守“一夫一妻制”。其实,明智的代言人会对选择自己的商家也有所选择,不会轻易接受他人的“殷勤”,否则一旦产品质量或商家信誉出现问题,将会损坏自己的形象,败坏自己的名声。

关于代言人与企业之间的契约形式,业内目前尚无一个统一的标准,常出现违约而使合同成为一纸空文。因此,代言人市场的规范与完善,还需要政府与行业组织的通力合作,加快该领域的标准化、法制化建设,使企业和代言人能结成一个和睦、稳定的“家庭”。在当前情况下,至少要防止近亲中的“一夫多妻”现象的发生,即不允许同一代言人同时为同一产品类别的多个品牌作代言。

摆正品牌与明星的主次关系

如果请明星做广告,消费者只记住了做广告的明星,甚至记住了明星的一言一行,就是记不清是什么品牌,明星的光芒遮住了品牌,品牌沦为衬托明星的绿叶,这无疑是名人广告的失败。

名人广告虽然需要明星参加,但广告中的真正主角应该是品牌或产品,明星只是道具。所以企业在请明星代言广告时,一定要摆正品牌与明星的主次关系,避免喧宾夺主,本末倒置,将名人广告做成明星个人秀,再大牌的明星也必须服务于品牌。

代言人是品牌塑造中的一把剑,企业能否运锋无阻、所向披靡,不但要剑术高明,而且剑本身也要锋利。只有好剑配上技高一筹的剑客才算是完美组合。企业在品牌塑造过程中,应当认真研究代言人、选好这把剑,并练好内功,善用策略与技巧,才能在市场的搏杀中游刃有余、节节胜利!

形象代言人的选择


概况

现代企业聘请品牌代言人已经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聘请品牌代言人已经成为一种为企业广为接受的品牌传播手段,近几年来,国内家电业也掀起一股品牌代言人热潮。美的选择韩国女星全智贤、创维签约女子十二乐坊、华凌选择香港Twins组合,LG空调选择金喜善、超人选择胡军、帅康选择杨丽萍、康佳选择张曼玉、东菱选择徐静,亿家能选择陶虹,皇明选择杨扬……,品牌代言人与企业越来越强烈的相互影响力,使企业愈来愈热衷于聘请品牌形象代言人,希望借助品牌代言人的力量来带动企业市场竞争力的提升,将品牌代言人的实力、影响力的大小直接转嫁到企业身上。

目前中国国内只要拥有一定实力和优势的厂家,都会选择一些社会大众明星作为品牌的代言人。各家电厂商、经销商都想利用代言人传播品牌的企业形象,从而实现以小博大的目的,同时也是为了给品牌贴金。众多企业对代言人的期待似乎太重了一些,其实企业与代言人之间到底谁是谁的载体还不一定呢,现实中又有几个品牌因为形象代言人而让消费者记住和品牌提升了,真正达到了以小博大的目的!企业所倚重的代言人的知名度究竟能对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带来多大的提升?代言人真正的意义和价值又在哪里?这些问题的答案好坏取决于一开始的代言人选择,也就是说选择的形象代言人是否合适就决定了后来代言的结果。没有良好的开端不可能有美好的未来。

考虑因素

那么什么是选择代言人的开始?就是明确自己想要什么、自己能否承受,这就是选择工作的开始。

选择代言人需要考量的因素有很多,如:男星、女星;代言人的知名度、风格;代言人的口碑、年龄;代言人的知名区域、领域;企业的规模、产品;市场规模、区域;品牌定位和知名度;企业广告投入规模;品牌的目标对象和产品消费对象。这么多的因素可以排列组合许许多多的方案,经常让企业无从选择,这人行,那个也好,另外一个也不错,最后往往可能还是凭决策者的主观喜好决定,不可能产生一个让消费者喜爱的形象代言人而提升品牌现象和产品的畅销。部分企业过多强调什么企业的风格和代言人的人格一致啊等等理论原则,缺乏考量企业实际的情况,理论的选择方式大多是策划人的自我感觉和说词,特别是对发展中的中小企业和品牌而言,是不利于选择到合适的代言人选。我认为选择代言人一定要认识到不同的品牌阶段应该有不同选择原则和对象,明确了这点就方便的进行合理和谐的配对,去成就企业以小博大的目的,提升品牌的影响。合适的就是对的,目标消费者喜欢的就是好的!

用“神”方式解读这个问题,选择企业形象代言人最重要的原则是明确企业发展的阶段、品牌目标以及能够承受的费用,找到合适、合理、合拍的品牌形象代言人。

策略

选择企业形象代言人的策略就是新奇制胜,匹配为上!

对于处在发展扩张阶段中小企业,品牌知名度不高和经济实力不够强大,选择代言人的首要因素就是代言人的人气和价格,以及粉丝群的多少和出境率的高低,而不是追求所谓明星的大众知名度,因为企业没有足够的投入去支撑大知名度代言人(一线明星)的费用和宣传推广费用,你不顾企业发展阶段和承受能力,企业片面强调代言人的知名度,最后就偏离了本来的目的,非但没有能有效的提升品牌形象,反而因为投入太高使企业损失了支撑企业发展的命脉而走下坡。如果我们考虑到企业的现状和品牌的发展目标,改去选择阶段性、区间人群认知度高的“非一线”明星,企业和代言人相得益彰,互补互利就可能产生以小博大的效果,因为这类代言人的费用低,同时有比较高的出镜率和忠实的粉丝,可以弥补企业广告投入的不足:同时他广泛的粉丝群可以带动产品的销售,所谓一举两得。

如迪比特选择郑秀文做形象代言人,由于代言人的成熟形象和新品牌的体质不尽符合,没有产生应该的提升效率,结果没有使企业发展壮大。

许多发展中的中小企业选择周润发、梁朝伟等大牌一线明星做代言人,没有一定的费用去支撑宣传费用,消费者能看到的就几个平面的大头形象,一般不会产生很好的品牌联想,也就无法达到快速提升品牌的初始目的,因为小头戴大帽大反而被大明星的气势所掩盖,没有引起消费者从形象代言人到品牌的联想,记住了明星而没有记住品牌,可能巨额代言费用就打了水漂了。

超人集团的SID超人剃须刀形象代言人——胡军,从形象气质和硬朗男人来看,可以充分体现出超人剃须刀的品牌特征,也可以很好的传递提升SID超人品牌形象,但由于胡军的在目标消费者的知名度以及他的出镜率不够高,加上发展中企业的广告投入也没有达到应该的水平,其代言人的品牌提升效果就不够高。超人选择胡军的重点放在了形象气质和品牌特质的吻合上,缺乏的是代言人出镜频率对代言品牌的自然提升,也许是超人的品牌广告宣传提升了代言人的曝光率。假如当时选择超女做形象代言人,超人超女的名字联想协调,超女的高人气和高出镜率,加上用女人代言男用产品的非常规逻辑创意,完全可能吸引各占50%的目标男女两类消费者,更快更好的带来产品的畅销和品牌知名度的提升。这就是所谓的“新奇制胜,匹配为上”原则!

对于大型成熟的大企业大品牌来说,此时企业具有足够实力进行广告推广宣传,已经有知名度的品牌需要的是美誉度的提升和知名度的维持,无需依靠代言人人气和出镜率来协助宣传,他最需要的是打造代言人品格和品牌形象的完美和谐。选择形象代言人时对于代言人的气质特征、大众知名度、甚至是品格修养就成为主要考量的第一因素,

如实力品牌联合利华一贯选择国际明星代言,她的广告宣传甚至可以打造出国际明星,只要代言人的形象气质能够吸引消费者。康佳产品和戛纳影后张曼玉首度签约康佳后,她的优雅、从容与时尚不但成功跨越了东西方的文化和审美差异,也与康佳诉求的品牌路线配合得相得益彰。与此同时,康佳授予张曼玉“国际形象大使”的称号,显示了康佳要走向国际的决心。许戈辉与海信牵手,疑许戈辉只是在南方比较有名,而在北方却知名度不高。这次给名企海信担当代言人,说不定还会在北方火一把,有人开玩笑说到底是海信付费给许戈辉还是凤凰卫视付费给海信还真不好说呢,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许戈辉的形象气质会给海信带来品牌魅力的提升,海信的实力也可能会在北方造就一个国际明星许戈辉。

古今中外,确有凭借其品牌代言人一炮走红的,也有受代言人的牵连而从此萎靡不振的,更有只记住了代言人的明星相,却忘记了核心品牌的尴尬事。为此企业在选择形象代言人的过程中必须考虑重点的企业体质因素,不要因为他知名度高,不顾自己的实力,盲目高攀。花上千万巨资请明星做广告而忘记了企业产品发展的投入,也许一时的巨大投入可能在短期内会使知名度上升、销量上升,但短时间的销量上升并不意味着可以长期占领市场,往往是使产品品牌昙花一现。同时大明星所具有的魅力和影响力反而会掩盖住小品牌本身所具有的“魅力”,在大明星光鲜亮丽的外表形象下却凸显出一个空泛的品牌理念,企业家应该注意在选择代言人时避免小头戴大帽子,因为这样品牌非但不能装大反而可能被压垮。这种明星广告战略更注重的是提高品牌的知名度和促销产品,企业需要同时提高产品的质量来配合品牌现象的提升并举,做一个成功的百年品牌。

企业形象代言人的选择必须是考量自己的品牌体质,再寻求合适的目标,就像我们找对象一样,合适、彼此能够共同进步才是根本,不要有附龙攀凤一步登天的妄想。企业和形象代言人的关系就像老板和职业经理人的关系,只能够相互依存,携手共进。

形象代言人多为演艺界体育界明星,过去多为名人专有。而在形象代言越来越日常化的情况下,很多广告商把形象代言瞄向了百姓人群。超女选秀就是一个案例,环球小姐,形象大使,越来越使形象代言的形式多样化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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