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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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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咸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陕办字〔2009〕85号),设立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物价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

1、及时修订调减我市投资核准目录,提高市级核准项目的规模(限额)标准,缩小投资审核范围,下放投资审核权限。

国家、省、市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除依法须报国家、省、市政府审批、核准或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外,其余项目应区分不同情况由县政府、行业管理部门审批、核准,或由企业自主决策。

2、地方规划和专项规划、专项产业政策,除按规定须报国家、省、市政府审批的外,其余项目由县级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在国家、省、市级规划和政策的指导下分别制定。

(二)集中精力抓好宏观调控。

重点是拟订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年度计划;搞好国民经济综合平衡,维护经济安全;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加强投资宏观管理,调控全市投资总规模;完善价格管理,做好价格总水平调控。

(三)划入的职责。

将原市国资委(工业办)综合协调资源综合利用和节能工作职责,市彬长旬能源化工基地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重大项目促进办公室的职责划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加强的职责。

加强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有关石化、电力等能源行业管理的职责。

(五)划出的职责。

将工业行业管理有关职责划给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具体包括:研究提出工业发展战略,拟订全市工业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的实施;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贯彻国家、省上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协调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编制我市重大技术装备规划,协调相关政策。

二、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市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措施,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监测全市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全市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

(三)负责汇总和分析全市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拟订财政和土地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产业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综合分析全市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执行效果,监督检查产业政策的执行情况。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承担非国有企业上市审核、推荐工作。

(五)承担规划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及措施,做好需要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专项规划的衔接平衡。安排中、省、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国务院和省政府、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对违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投标工作;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规范性文件,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等重要规范性文件,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负责能源行业管理,拟订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及相关制度的规范性文件。

(七)贯彻国家物价工作方针、政策,制定我市有关价格的规范性文件,监督价格政策的执行。负责监测、预测、分析全市价格总水平的变动情况和趋势,及时进行价格预警,提出调控建议;负责全市价格监测体系和价格信息网络建设;管理市级专项价格调控基金。

(八)按照管理权限,制定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管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负责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工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组织开展全市价格鉴定、认证工作。

(九)组织编制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规范性文件,提出我市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政策性规定,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承担西部大开发、西咸一体化、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市铁路建设领导小组有关工作。 综合协调全市开发区的规划和发展工作。

(十)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拟订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粮食、棉花等储备。

(十一)承担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平衡衔接责任,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规范性文件,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意见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十二)负责全市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工作,拟订实施全市循环经济、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等规范性文件,参与编制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落实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政策措施。

(十三)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有关具体工作。

(十四)负责市重大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市彬长旬能源化工基地领导小组的有关工作。

(十五)依据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面向社会公开有关政务信息。

(十六)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机构15个:

办公室

承担委机关党务、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承办委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委机关文秘、办公自动化、信息公开、机要保密、对外宣传及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委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劳动工资及社会保险等工作;组织实施委系统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承担委系统干部职工思想教育、计划生育以及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承担委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等事务工作;负责委系统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承担委系统安全保卫、信访稳定及应急管理等工作。

综合科

监测分析全市宏观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研究总量平衡,提出宏观调控的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开展宏观调控政策评估;组织拟订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出年度重要商品平衡的总量目标和相关建议;提出全市重要物资储备政策建议,拟订并协调全市重要物资储备计划;组织研究和提出全市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战略及政策建议。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指导经济体制改革和改革试验区工作;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承担新闻发布和信息引导工作;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及审核委内有关规范性文件;承担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考核指标统计工作。

区域经济发展科

组织拟订全市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大政策性建议;协调落实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制定土地政策,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的规划;组织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指导地区经济协作;协调落实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组织实施国家推进西部大开发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推进西部大开发的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重大项目布局等建议并协调实施。承担市实施《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暨西咸一体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经济运行调节科

监测全市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全市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提出宏观调控意见和建议;协调解决全市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煤、电、油、气及其他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组织应对有关重大突发性事件,提出安排重要应急物资储备和动用市级物资储备的建议。

固定资产投资科

监测分析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起草我市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修订投资核准目录的建议;安排中、省和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照规定权限,审核重大建设项目;指导全市招标和工程咨询业发展;承担市重大项目建设前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监测分析全市重点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负责提出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研究提出全市重大建设项目管理的办法和建议;督促、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基础产业科

研究提出全市基础产业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规划重大基础产业项目的布局,安排重大基础建设项目;统筹全市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监测和综合分析全市交通运输运行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承担市铁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农村经济科

综合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提出全市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

高技术科

综合分析全市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态势,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相关高技术产业化工作,组织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统筹全市信息化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推动全市国民经济新产业的形成。

社会发展科

综合提出全市社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协调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政法、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全市社会事业建设;协调全市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综合分析提出全市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推进相关体制改革,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承担市民生八大工程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经贸和财政金融科(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

监测分析全市市场状况,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组织拟订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变化提出计划调整建议;会同有关方面管理粮食、棉花、食糖等储备;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分析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执行情况,并提出建议;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按分工核准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牵头推进全市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的发展及制度建设;承担市开发性金融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

能源科

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发展中长期规划、区域发展规划、年度指导性计划和产业发展规范性文件;拟订能源对外开放战略、规划及政策,协调境外能源开发利用;承担全市石油、天然气行业管理,参与有关体制改革工作;组织拟订新能源、水能、生物质能和其他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能源综合业务,承担能源行业统计、预测预警工作。负责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和协调;承担市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

综合分析全市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组织拟订全市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全市重大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承担市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市利用国外贷款办公室(外资科)

综合分析国际资本动态及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状况;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协调有关重大政策;承担全市全口径外债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拟订全市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规划并提出重大备选项目;会同有关方面提出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修改建议;按国务院和省、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外商投资重大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

以工代赈办公室

编制贫困地区经济开发计划和以工代赈计划;做好项目资金平衡和组织协调工作,对全市以工代赈项目建设进行全过程管理监督;负责地区间扶贫协作工作;承办市以工代赈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市重大项目稽察办公室

组织开展对全市重大建设项目的稽察;跟踪检查相关行业和地方贯彻执行国家投资政策和规定情况;对违规问题,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文件规定设置。

四、人员编制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57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4名,总工程师1名;市利用国外贷款办公室主任1名(副县级);科级领导职数29名。

五、市物价局


市物价局机关行政编制1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科级领导职数8名。市物价局内设秘书、价格监测监督、价格管理、收费管理4个科室。各科室职责是:

1、秘书科

承担机关党务、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承办机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机关文秘、办公自动化、信息公开、机要保密、对外宣传及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劳动工资及社会保险等工作;组织实施本系统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承担本系统干部职工思想教育、计划生育以及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等事务工作;负责系统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承担本系统安全保卫、信访稳定及应急管理等工作。

2、价格监测监督科

编制中长期价格改革规划和年度价格调整计划;组织协调地方性价格规范性文件的起草、综合、审核工作;指导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组织价格行政执法检查,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负责审理价格违法案件,受理价格复议和申诉案件。

3、价格管理科

研究制定市级政府管理价格目录、原则、作价办法和成本审核、定价、调价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组织召开重要商品价格听证会;协调各类管理商品价格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和纠纷;负责指导协调行业价格,并对放开的各种有形、无形商品的价格进行规范、引导和协调。

4、收费管理科

审定全市范围内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标准;管理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的发放、变更、注销、年审等事宜;研究提出市管收费标准和公益服务价格的调整意见;负责开展清理乱收费工作,协调各类收费争议和纠纷。

六、市重大项目促进办公室


市重大项目促进办公室归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

(一)主要职责

负责了解、掌握全市重大项目建设的情况,联系中省和外地驻咸单位、市直单位和各县市区的重大项目,为市委、市政府领导及时提供信息,当好参谋助手;负责召开各类协调会议,研究协调解决全市重大项目建设中的重要问题;负责全市重大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工作,就重大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写出报告,并通过新闻媒体披露重大项目进展情况。市重大项目促进办公室主要负责我市境内总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的生产性项目和总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非生产性项目的综合协调、服务等工作。

(二)机构和人员编制

市重大项目促进办公室县级建制,事业编制5名,配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七、市彬长旬能源化工基地开发建设


市彬长旬能源化工基地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彬长旬能源化工基地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归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

(一)主要职责

研究拟定全市能源化工基地发展战略,组织编制能源化工基地开发建设规划、产业布局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协调规划的实施;参与能化基地范围内有关煤炭矿区的划定工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制定能源化工基地开发建设的管理规定;研究解决能源化工基地建设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并向领导小组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能源化工基地重大建设项目招商引资的策划、论证、审核;对基地能源及转化项目进行审查,报市发改委按有关规定审批、核准、上报和备案,组织协调项目的实施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能源化工基地招商引资及经济社会指标的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协调指导彬长旬能源化工园区管委会工作。

(二)机构和人员编制

市彬长旬能源化工基地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级建制,配主任1名,副主任2名,人员编制另行确定。

八、现任领导


张晓峰

党组书记、主任

樊春辉

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市重大项目促进办公室主任

王志刚

党组成员、副主任,市彬长旬能化基地办公室主任

许双会

党组成员、副主任,市粮食局局长

杨源杰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张 渭

党组成员、副主任

谢晓明

党组成员、副主任

陈 莉

副主任(挂职)

郭德厚

调研员

李广学

副调研员

魏俊英

贷款办主任

九、其它事项


市粮食局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