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在线查询网 > 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 咸阳市财政局

咸阳市财政局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请输入要查询的词条内容:

咸阳市财政局




文件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咸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陕办字〔2009〕85号),设立市财政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将市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划入市财政局。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上关于财政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拟订和执行本市财政预算、地方税收、财务会计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落实。

(二)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拟订本市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计划;按照部门预算的原则,编制并组织执行全市公共预算、社会保障预算和其他预算;检查预算执行情况,编制年度决算。

(三)依法履行市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职能,并负责地方税政管理;按照规定的权限,审核申报地方税收的减免工作。

(四)负责全市耕地占用税、契税的征收管理工作。

(五)负责管理基本建设拨款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市财政直接掌握分配的挖潜改造资金、科技三项费用和支援农村生产支出;负责对市级重大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负责管理全市工交、商贸、农业、文教、卫生、科技等事业费,管理市级机关的行政经费、市级公检法司经费、外事经费等。

(七)负责基本建设计划的审批;负责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土地、房产、设施和办公设备等国有资产的配备、调拨、清查登记、监督检查;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车辆编制;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八)负责监督管理国家拨给的陕北建设补助资金、扶贫资金、老区建设资金等专项资金的使用,负责全市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管理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罚没收入和其他应当上交本级财政的收入,负责罚没财物的拍卖处理工作。

(十)统一管理政府内外债务,拟订全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管理彩票发行计划及监督彩票发行;管理世界银行对全市贷款项目,并实施财务监督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非税收入的管理工作。

(十二)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拟订全市社会保障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十三)组织制定全市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市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

(十四)管理全市会计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负责会计专业技术职称的考试及高级会计师职称的审核申报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社会审计工作。

(十五)负责对各县市区、乡财政收支和市级各部门的财务活动及其执行财税政策的情况等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

(十六)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措施和建议。

(十七)依据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面向社会公开有关政务信息。

(十八)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1、秘书科

秘书科(原咸阳市财政干部培训中心)承担局机关党务、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承办局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局机关文秘、办公自动化、信息公开、机要保密、对外宣传及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劳动工资及社会保险等工作;组织实施局系统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承担局系统干部职工思想教育、计划生育以及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等事务工作;负责局系统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承担局系统安全保卫、信访稳定及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2、综合科

综合科(原咸阳市煤炭综合收费管理办公室)提出住房、物价和国有土地使用制度调整改革以及矿产等其他经济体制改革的政策性建议;拟订非税收入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上报全市和市级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统一管理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和票据,检查指导收费票据的使用情况;管理彩票发行计划,监督彩票发行;承担综合性财政统计及分析工作;承担全市煤炭等资源类基金征收和收费管理工作,并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

3、预算科

编制全市财政中长期规划;拟订全市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制度;编制年度市级预算方案;汇总年度全市预决算;管理全市财政专项资金投放项目库;汇总审定市级部门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和定额;审查和批复市级部门预算;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政策措施与建议;编制市级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统一办理预算追加事宜,负责市对县市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工作;承担市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研究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和评价体系;拟订地方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指导市以下各级财政预算管理工作; 承担国有企业资本金收益预算和收缴工作;承办与市人大财经委员会的有关联络事宜;承担与财政审计有关的工作。

4、国库科

组织预算执行及分析预测,贯彻执行金库管理制度和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及政府会计制度;承担总预算会计工作;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负责市财政资金调度,办理预算内外资金收支结算划拨业务;汇总批复市级部门决算,编制市本级财政决算;统一管理市财政的银行开户;跟踪分析全市预算执行情况;推行市级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5、教科文科

参与分管的教育文化、科学技术、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文物旅游、计划生育等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拟订工作;拟订事业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贯彻执行《事业单位财务通则》实施细则;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建议;组织可行性分析论证,审核提出下年度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并负责绩效考核。承担“科技三项费”的预算和监管工作;参与市级有关事业单位基本建设的立项调研工作。

6、行政科

负责行政、民主党派、群团等单位的财政经费保障和部门预算工作,贯彻执行《行政单位财务通则》,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建议;承担分管市级行政部门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工作及追踪问效;审核分管部门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和财务决算。

7、政法科

承担政法部门财政经费保障和部门预算工作;承担政法部门财务支出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订工作;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建议;组织实施分管政法部门财政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和财务决算;承担军警补助费用的核拨和管理工作。

8、税政法规科

按照财政体制规定检查监督税法、税收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审核报批地方税收减免和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企业的减免税和税源普查工作;研究提出修改、完善全市财税政策的建议,组织、协调和参与全市重要财政规范性文件的拟订工作;负责调处涉及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的产权纠纷和行政仲裁;监督检查财税法规的执行情况,承办本局管辖的法制方面的日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组织全市财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和财政调研及财政宣传工作;参与局内有关文件、报告的起草工作。

9、经济建设科

参与分管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拟订工作;负责与有关部门在财政投资领域的政策协调和项目安排;对市级重大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负责管理全市专项储备资金和政策性补贴的财政管理工作;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建议;研究提出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组织实施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工作;承担分管市级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工作;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

10、农业科

农业科(原农业综合开发财务科)参与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订工作,掌握分管部门业务的基本情况;管理和分配市财政扶贫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农业重要救灾防灾资金;管理扶贫等政策性支出专项贷款贴息;管理农业企业财务;会同分管部门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建议;审核提出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及效益考核;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和财务决算;参与编制全市农业综合开发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业综合开发的政策和项目;研究拟定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及财务管理制度;参与组织检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执行情况。

11、企业科

企业科负责《企业财务通则》的贯彻执行;参与全市产业政策的研究制定工作; 管理和使用市级企业“挖、革、改”专项资金、市级国有企业发展基金;对全市企业出口产品退税资金进行拨付;承办市属工交内贸企业亏损补贴和税收返还工作;监缴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收益;承担国有企业破产、兼并、重组、改制财务管理和专项资金的审核、拨付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中央和省级外贸专项资金、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外商投资企业环境建设专项资金、企业财务信息统计专项补助资金的审核、申报、拨付和监督管理;承担市级国有企业收益预算及监管工作;承担全市企业财务信息月报、年报的收集、汇总、上报工作;承担有关资产评估管理工作。

12、社会保障科

参与分管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编制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民政事业、就业保险等事业发展资金预算;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建议;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承担分管市级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工作;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和财务决算;承担“民生八大工程”资金拨付、项目验收以及工程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

13、债务管理科

管理监督全市国债的发行、兑付、流通工作;拟订地方银行、保险、证券、信托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编制和执行外国政府贷款、统借统还外债的还本付息年度决算;承担管理全市利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日本输出入银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的财务工作;监督贷款资金及配套资金的到位、使用情况以及贷款计划和偿还工作,并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议。

14、政府采购和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

研究拟订市级政府采购规范性文件、制度和办法并贯彻执行;监管市级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大型资产购置、更新报废以及所有资产的监督管理、统计、处置和小汽车编制工作;对行政机关和财政供给经费的事业单位社会集团消费性支出进行检查、监督和统计;负责对全市政府采购信息进行统计分析,指导县市区政府采购工作。承担市采购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5、农业税收管理处

农业税收管理处(原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宣传国家有关税收政策;承担全市耕地占用税、契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完善征收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农村税费综合改革,协调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编制有关税收计划、决算和各种统计资料,承担有关税票的管理工作。

16、金财工程办公室

制定全市金财工程实施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局域网、广域网、城域网等网络平台建设、日常维护以及安全保密工作;承担财政业务各类服务器、交换机的管理工作;承担财政信息网站的建设、资料更新、日常维护工作;承担有关财政业务用计算机的监管维护、管理制度起草、落实以及相关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文件规定设置。

四、人员编制


市财政局机关行政编制8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总会计师1名(副县级);农税处处长、副处长各1名,市煤炭综合收费管理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各1名(均为副县级);科级领导职数37名(含派出机构科级职数)。

五、其他事项


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泾渭新区管理委员会、沣渭新区管理委员会设立财政分局,为市财政局派出机构,科级建制,接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泾渭新区管理委员会、沣渭新区管理委员会和市财政局双重领导,以区管委会管理为主,业务受市财政局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