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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工学院记者团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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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工学院记者团


厦门工学院记者团是在学院党委指导下,隶属于院文化宣传艺术中心的一支宣传团队。它以“传承校园文化,树立厦工形象,报道热点新闻,反映师生思想”为宗旨。成立于2009年11月,这些年来,为学院的宣传工作做出了一定贡献。成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还积极开展各种活动,在活动中提升团队凝聚力、塑造记者团的品牌影响力,同时也丰富了校园的文化娱乐生活,为同学的课余生活增添了色彩。



记者团地址


办公室:福建省厦门市集美文教区华侨大学厦门工学院学生交流中心三楼记者团办公室。邮编:361021

记者团章程


华侨大学厦门工学院记者团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为厦门工学院大学生记者团(以下简称“大学生记者团”)管理的最高准则,所有成员均必须遵守,不可违反。未尽事宜根据实际情况依据相关规定与程序予以补充。

第二条 本团性质:大学生记者团是在厦门工学院党委精神指导下,由共青团厦门工学院委员会指导工作,由热爱新闻创作并具备一定的写作、普通话、摄影功底、网络维护的在校大学生组成,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

第三条 本团宗旨:大学生记者团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促进学校积极向上的舆论宣传,丰富校园文化,服务广大师生为己任,培养高素质、新型创新、探索性人才为宗旨。

第四条 本团任务:大学生记者团的主要任务是组织推动全体大学生记者学习、宣传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及时关注国内外新闻热点,及报道学校的中心工作、指导思想,积极主动地开展新闻采访活动,为厦门工学院主页、厦门工学院院报、厦门工学院学工处简报、广播台提供必要的新闻素材、新闻稿件及新闻照片;搜集学校教学、师生学习、生活、思想动态及其他相关信息,宣传学校工作思想、学校教学工作特色,及时报道校内外的先进文化、时事热点。培养一批具有新闻素质,采访、撰稿、编辑、摄影、网络维护、影视制作水平的优秀大学生记者。

第二章 大学生记者团成员资格

第五条 每年七、八月份总结本团人员配备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宜的纳新工作计划,九月份本团开展招新工作,经过本团笔试、面试和其他测试,经过两个月见习考核合格后可成为本团正式成员,另在新闻写作、播音、摄影、程序设计、网络维护、影视制作等方面有特殊才能者也可申请加入本团,提交入团申请书并审核通过后可正式加入本团。

第六条 新闻视角敏锐,写作或摄影题材、素材贴近生活、贴近师生,尊重事实,能够表达学校师生真实情感和真实声音。

第七条 遵守大学生记者团章程和规章制度,自觉执行本团集体通过的各项决议;自觉维护院党委、校团委和大学生记者团的声誉,并坚决与损害学院或大学生记者团正当权益的行为做斗争。

第八条 时刻保持崇高的爱国情怀,紧随本团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最高指导思想。遵守校内的各项规章制度,严于律己,拥有集体荣誉感。

第三章 大学生记者团成员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 大学生记者团成员权利

(一)记者团采编区成员有权参与校内有关事件的采写报道工作,能够以学生记者的名义在校内收集各类新闻资料、素材等,采写的新闻稿件或摄影作品以学生记者的名义在校内外享有优先发表权;

(二)记者团事务区秘书处成员有权整理、归类本团内部资料;外联部成员在主席团授权下,有权对校内外其他学生组织代表大学生记者团进行交流;宣传部成员有权在主席团授权下,在网络上代表记者团进行对外交流,进行对外宣传;

(三)全团成员有权对本团工作提出各项合理的、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并有权监督团内各部门负责人的工作,对团内不合理的行为进行指正,提出的意见及建议适当经采纳后可酌情进行加分;

(四)成员有参加每年大学生记者团评优工作的资格,具有评优和推优的权利;

(五)见习记者表现突出,经评比、批准后方可成为正式学生记者,并颁发学生

记者证;

(六)可优先参加记者团内举办的各类写作、编辑、摄影、网络维护等相关培训,可优先参与与校外新闻机构及组织间的交流学习活动;

(七)个人发表作品有申请领取稿酬的权利;

(八)成员有申请退团的权利,每学期的开学第一个星期,或学期末的最后一星期作为接受退团登记的时间,只需提出申请,其他时间退团需提交退团申请,口头退团一律无效;

(九)参与大学生记者团与校内外相关社团、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

第十条 记者团成员应尽义务:

(一)积极创作、写稿、投稿,按时保质完成要求的采访或写稿任务;

(二)主动承担采访任务,积极挖掘、报道校内教学、科研和管理等活动开展情况及校园新人新貌等;

(三)积极向学校、社会新闻单位撰稿,宣传厦门工学院,树立厦门工学院大学生记者团良好形象;

(四)积极参加团内各个部门开展的各类文艺类研讨会、新闻类培训、专题讲座及学院团委临时安排的各类采访任务;

(五)协助校报事务处、校学工处会做好每期厦门工学院院报及学工报的内容收集、整理、排版、文字校订及发报等过程,保证院报每期顺利出版、学院网站新闻的及时更新。

第四章 大学生记者团组织制度

第十一条 本团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校团委的相关老师的领导下,依照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本团的章程开展工作,大学生记者团负责人定期向团委老师汇报工作,重大问题由团委会商议过后报请团委老师决策。

第十二条 本团下设:主席团、团委会、团长、事务副团长、采编副团长、采编区、事务区、采写部、编辑部、摄影部、宣传部、秘书处、外联部。由团长负责全面协调工作,全面领导其他机构开展各项工作,副团长全力配合、协助团长。

第十三条 大学生记者团团长、副团长由大学生记者团全体成员选举并结合新闻中心意见综合考虑产生,任期两年。各机构下设各组负责人通过自荐和竞选,并征得指导老师,及主席团同意产生,任期一年。主席团由团长、事务副团长、采编副团长组成,团委会由团长、副团长、各部门负责人组成,主席团对记者团的各项事务具有监督作用,记者团内重要事务则须经团委会审议决定。

第十四条 对见习记者实行考核制度,根据见习记者各方面的表现以及遵守章程的情况进行全方位的考核,考核通过者予以正式加入记者团。对正式记者团成员实行全程淘汰制,在每学期初进行必要的裁员。记者团根据成员各方面表现以及遵守章程的情况,并结合对所有成员表现的档案记录,每月由秘书处总结学生记者表现,对严重不能履行大学生记者团成员义务,上报团长审核,通过之后于每学期初及时给予除名处理。

第五章 大学生记者团岗位职责

第十五条 团长职责:

(一)全面负责记者团的各项工作,协调记者团内各项工作。制定任期内的工作纲要和实施计划,召集、主持记者团每周的例会。

(二)负责组织实施记者团指导老师下派的各项任务。检查并督促各部门工作,主持制订、修改记者团规章制度。

(三)负责监督厦门工学院官网新闻、厦门工学院院报、质文报、学工简报等传媒载体的制作

(四)负责加强与校内有关学生组织、社团及其他团体的联系,加强与兄弟院校记者团的交流。

(五)关心记者团成员的学习、生活,加强记者团内部交流与团结,统筹全局、管理全团。

(六)团内活动及对外活动的组织、策划及监督实施。

第十六条 采编副团长职责

(一)协调、组织团内采写部、编辑部、摄影部的日常运转,并每月末及时向团长反应三个部门在实际工作中的情况和建议,加强内部团结和协作。

(二)协助团长工作,参与团内重大活动的计划安排,分管团内部分工作。

(三)负责厦门工学院官网新闻、厦门工学院院报、质文报、学工简报等传媒载体的文字、图片收集。

(四)管理记者团的文字、图片宣传。

(五)团长不在期间,主席团代行团长一切职责。

第十七条 事务副团长职责

(一)协调、组织团内外联部、秘书处、宣传部的日常运转,并每月末及时向团长反应三个部门在实际工作中的情况和建议,加强内部团结和协作。

(二)协助团长工作,参与团内重大活动的计划安排,分管团内部分工作。

(三)负责厦门工学院官网新闻、厦门工学院院报、质文报、学工简报等传媒载体的文字、图片的汇总、排版及相关的宣传。

(四)管理记者团的日常开支。

(五)团长不在期间,主席团代行团长一切职责。

第十八条 采写部职责

(一) 负责学院各项新闻的采写报道,特别是重大新闻的及时采写,并对厦门工学院官网新闻、厦门工学院院报、质文报、学工简报等新闻载体提供新闻素材。

(二) 自觉挖掘学院有新闻价值的采访线索,有组织地完成一些重头文章和深

度报道的采写工作。

(三) 对完成稿件采写的情况建立表格登记完整,作为考评依据。

(四) 配合完成学院其他部门分配的工作任务。

第十九条 编辑部职责

(一)负责对采写部所完成的稿件进行审核、编辑,并事先对要采访的大型活动进行周密的报道策划以及负责修改和校正准备上传学院网站的新闻稿件。

(二)负责厦门工学院院报、内容收集、文字校对及后期材料整理。

(三)对录用稿件情况建立表格(详见附件5)登记完整信息,每月汇总,作为考评依据。

(四)配合完成学院其他部门分配的工作任务。

第二十条 摄影部职责

(一) 与采写部配合,完成每次活动的摄影、摄像,并完成照片的挑选、后期处理工作,完成摄影剪辑工作。

(二) 配合其他部门的宣传工作,对活动进行跟踪摄影。

(三) 组织摄影部成员进行新闻摄影的学习。

(四)配合完成学院其他部门分配的工作任务。

第二十一条 外联部职责

(一) 在主席团的授权下,加强与其他部门的联系共同搞好记者团的工作,保持良好的沟通与交流。 内协调好与各书院、各社团外部之间的关系。

(二) 对外联系扩大学院记者团及学院的影响力,提高记者团知名度。为我院记者团学生的涉外活动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从而增加同学与社会的直接接触机会,为同学们提供社会实践机会。

(三) 为记者团所举办的活动拉取赞助,使记者团的学生活动顺利开展,保证我团的活动能够高质量的举行。

(四) 努力加强记者团与外界的联系,树立记者团的良好的形象,促进彼此间的交流与联系。并为学院记者团的发展提供资料、经验及方案。

第二十二条 秘书处职责

(一) 负责收集、整理团员的考核所需的资料,并制作出考核结果,提交团长审议后,主席团进行交流。

(二) 负责记录例会的出勤情况,记录团干会议内容;

(三) 记录团员的发稿情况,领取、发放团员的稿费;

(四) 负责评选每月的相关奖励;整理保管记者团的各类资料;制作团员通讯录;

(五) 管理按规定由秘书部负责的团内资金,负责保管记者团的财物,对团内固定资产实行登记、监管。

(六) 整理、保管记者团团员资料,做好各类文件的存档、记录,归档有序(记者团团员档案表详见附件1)。

(七) 负责办公室值班的安排,做好值班记录的整理工作(值班记录表详见附件2,值班签到表详见附件3)。

(八) 负责同志、组织全团例会,对会议情况、出勤做好记录;负责对团委会例会做好会议纪要。

(九) 负责办公室所需办公用品的申领、出借领用登记(物品领用登记表详见附件4)。

(十) 对办公室的报刊杂志和其他相关资料进行有序整理保存。

(十一) 制定办公室值班制度(详见附件9《厦门工学院记者团办公室值班制度》),并监督执行。

第二十三条 宣传部职责

(一) 负责本团的海报、宣传单等宣传物资的制作。

(二) 负责本团网络的维护工作以及报刊的美工工作。

(三) 负责本团的形象包装以及网络、报纸等新闻载体上的对外宣传

(四) 配合完成学院其他部门分配的工作任务。

第六章 大学生记者团例会制度

第二十四条 记者团例会制度

(一) 记者团团例会正常召开时间为开学初、半学期期间、学期末,例会由记者团团长主持、秘书处部长做好会议记录。在例会上总结工作、部署下阶段具体工作,对完成工作的情况作总体点评,并给予突出表现的人员进行嘉奖。

(二) 记者团例会后,秘书处部长需将会议情况整理成会议纪要形式(详见附件6),整理保存,作为团内资料。

(三) 例会实行签到制度,记者团成员必须准时参加例会并由本人在签到表上签字(签到表详见附件7),若有事确不能参加者须事先向部长请假;1次无故不到者,取消年度“优秀新闻工作者”评选资格,3次无故不到者,直接除名。

(四) 出席例会出勤率作为年度记者团评优依据。

第二十五条 记者团各部门例会制度

(一)记者团下设各部每周召开部门例会,例会由各部门部长主持。在例会上总结、检查上周工作落实情况,部署下周具体工作。

(二)所有成员每周必须按时参加部门例会,每次例会由副部长负责核实签到(签到表格式参照全团例会签到表,详见附件7),若有事确不能出席理会者,需事先向部长请假;三次无故不到者,取消年度“优秀新闻工作者”评选资格,五次无故不到者,直接除名。

(三)各部例会时要有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议完后要将会议结果整理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格式参照全团会议纪要,详见附件6),作为部门资料存档,每月整理完上交秘书处作为记者团档案保存。

(四)出席例会出勤率作为年度记者团评优依据。

第二十六条 记者团采编区、事务区例会制度

(一) 记者团采编区由采写部、编辑部、摄影部三个部门组成,为方便记者团采编方面的工作需要,定期由采编副团长举行召开会议,例会召开时间为每月一次,例会由采编副团长或部长主持,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在例会上安排、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并谈论采编区的日常工作。

(二) 记者团采编区由外联部、秘书处、宣传部部三个部门组成,为方便记者团采编方面的工作需要,定期由事务团长举行召开会议,例会召开时间为每月一次,例会由事务副团长或部长主持,秘书处做好会议记录。在例会上安排、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并商讨事务区的日常工作。

(三) 各部例会时由秘书处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记者团团委会成员必须准时参加例会,如若有事不嫩参加者需事先向团长请假1次无故不到者,取消年度“优秀新闻工作者”评选资格,3次无故不到者,直接除名。

(四) 根据实际情况,采编、事务副团团长可加开副部级以上干部的联合会议。

第二十七条 记者团团委例会制度

(一) 记者团团委会由各部长及主席团组成,团委例会召开时间为每两周一次,例会由团长主持,秘书处部长做好会议记录。在例会上安排、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并谈论团内的后期工作。

(二) 记者团团委会成员必须准时参加例会,如若有事不嫩参加者需事先向团长请假1次无故不到者,取消年度“优秀新闻工作者”评选资格,3次无故不到者,直接除名。

(三) 在团委会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团长可加开副部级以上干部的联合会议。

(四) 出席例会出勤率作为年度记者团评优依据。

第七章 大学生记者团奖惩制度

第二十八条 为了促进记者团工作顺利开展,激发记者团成员的积极性和竞争意识,同时,为了严肃纪律,督促记者团成员更好地履行应尽的义务,特制定实行下列奖惩处罚条例。

第二十九条 记者团对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一)记者团成员有以下表现的,应及时予以奖励:

1.稿件受到好评,引起较大反响的。

2.稿件在各类竞赛、评比中获奖的。

3.在校外媒体上发表作品的。

4.在工作中有创新或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取得良好效果的。

5.为记者团赢得其他荣誉的。

6.学期例会、团内活动满勤的。

7.为记者团举办活动成功解决赞助问题。

8.为记者团形象宣传做出极大贡献的。

9.在记者团工作中兢兢业业、很好的完成分内任务,并为记者团作出其他贡献。

(二)奖励措施

1.综合测评加分:表现积极,能按时按量完成任务者,即为合格成员,参加记者团每学年“优秀新闻工作者”评选,并按照学年综合测评相关条例进行加分。

2.通报表扬:在大型活动中,表现积极者将进行全团通报表扬,并在年度记者团评优时作为考核依据进行酌情加分。?

3.文章上报有稿酬:在每期报刊上刊登的文章根据其质量、数量等可获得一定的稿酬。

4.年度表彰:到年度结束,将根据成员员一年来的工作情况,评选出“优秀新闻工作者”、“突出贡献奖”、“最佳新闻作品奖”、“最佳进步奖”等若干名给予一定的奖励并授予荣誉证书。

5.每月表彰:每月由团长组织进行稿件评选,评选结果上报院团委老师,对受嘉奖的记者进行适当奖励。

第三十条 记者团各机构下设部门,表现优秀的,到年度结束时,可根据一定比例评选出年度“优秀部门”,并给予一定的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

第三十一条 记者团全体成员对外统一以大学生记者团名义开展工作和其他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宣传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对有损记者团形象、毁坏记者团名誉的行为予以坚决惩罚。

(一)记者团成员有以下行为的将受到相关处罚:

1. 犯政治路线错误,参与或支持违法违规活动。

2. 稿件涉及弄虚作假,报道不实的。

3. 例会、培训、内部活动等未向团长请假或无故迟到、早退、缺席。

4. 偷懒懒散,不服从组织的安排,延误工作。

5. 损害、诋毁记者团形象,造成不良影响。

6. 因个人原因影响内部工作,造成损失。

7. 负面报道未经相关请示擅自对外投稿。

8. 以新闻工作者名义从事或组织与身份不符的活动

9. 拉帮结派,企图分裂记者团。

10.滥用、破坏记者团财务、办公用品或私自挪用作他用。

11.其他违反法律或校纪校规的行为。

(二)处罚条例

1.警告 根据每次任务完成情况的记录,如成员表现不积极,不自觉执行布置的任务,各部门在定期工作总结时应对其给予警告处分。?

2.开除 对三次警告不改或有严重违反本章程受到处分者,经团长核实确属事实,团长上报院团委老师,经讨论后决定对该社员作出开除处理,并收回记者证。凡是被开除者,不被认为是本团成员,不再享有本团成员的权利,不得享受综合测评加分条件,不得参加内部评优。

3. 所有成员每周必须按时参加部门例会,若有事确不能出席理会者,需事先向部长请假;三次无故不到者,取消年度“优秀新闻工作者”评选资格,五次无故不到者,直接除名。

第三十二条 本团奖惩试行量化考核,对成员的各种行为进行严格规范。量化考核的细则详见附件8《厦门工学院记者团奖惩制度附录》)。

第三十三条 团员成员有意晋升的成员,根据规章制度进行选举。(详见附件19《厦门工学院记者团干部任免条例》)

第八章 大学生记者团标志

第三十三条 记者证是本团成员的标志,记者证只供记者本人进行采访及写作交流,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凡利用此证作不正当用场,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记者资格。

第三十四条 记者证必须严格使用,妥善管理,遗失后应及时上报申请补发。

第三十五条 凭记者证采访时,必须经采访单位、个人同意,并用语礼貌,举止大方。

第三十六条 记者证由主席团加盖团印印章后方可授发。

第三十七条 成员员自动退出或被除名者,记者证应缴回本团注销,已被注销团员资格,仍佩带记者团团员证者,出任何事故均不代表记者团。

第三十八条 各部成员均有记者证,外出工作时须佩带。出示记者证。

第十章 大学生记者团经费管理

第三十九条 本团的所有物品、书籍、设备的保管与使用都按照各部门规章制度执行,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随意挪用,故意损坏者除照价赔偿外酌情罚款。

第四十条 财务管理实行钱、帐分开制度。记者团经费由秘书处部长管理,账务指定一名秘书处副部长管理。账务每月底必须向记者团事务副团长汇报财务收支情况,每学期束做财务预算与财务汇报。

第四十一条 记者团各机构需要使用经费时,100元以下可以向秘书处进行申请使用,经由秘书处、副团长批准。200元以下可向秘书处申请使用,经由副团长、团长批准。200元以上可以向秘书处申请使用,经由团委会批准。

第十一章 大学生记者团印章管理制度

第四十二条 厦门工学院记者团印章是学院授予并经过备案登记的正式印记,其管理和使用必须严格执行规定,不得有任何随意性。记者团的印章暂由指导老师管理,在其监督下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使用,须使用印章的人必须经过审批方能使用;严禁记者团成员私刻公章,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受到严厉处分;

第四十三条 印章不得带出办公室使用,须在主管领导的监督下使用,使用之前,主管领导需核实使用印章审批表(详见附件12),使用时,使用人必须做好登记,填好印章使用情况登记表(详见附件13);

第四十四条 必须做好印章的保护工作,严禁损毁印章;

第四十五条 严禁管理印章的主管领导利用印章谋取私利;

第四十六条 厦门工学院记者团拥有本规定的最终解释权。

第十二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其他单位邀请记者团协助报道新闻事件的,必须详细填写新闻报道申请表(详见附件10);向记者团投稿的外来稿件,秘书处需做好记录工作,详细填写投稿记录表(详见附件11),以便联系作者领取稿酬、奖品之类。

第四十八条 记者团干部任免条例详见附件19,记者团干部协议书详见附件18.

第四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属记者团团委会,记者团团委会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第五十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华侨大学厦门工学院学生记者团

二零一一 年 二 月 八 日

记者节活动简介


为了塑造大学生多面发展、提高热爱新闻写作的学生的新闻采写方面的技能,提升校园文化品位,促进校园文化的和谐发展,丰富广大学生的课余生活,厦门工学院记者团策划并组织“华侨大学厦门工学院首届校园记者节”,通过团徽征集大赛、征文比赛、摄影采风大赛、名师讲坛、闭幕晚会等几个小活动组成跨时近两个月的系列活动,旨在通过这一系列的活动锻炼学生的实践能力,充分发挥学生的特长,培养学生的组织协调能力,并选拔出一批在设计、写作、摄影、艺术方面具有特长、能够实际应用的优秀人才。同时,也对校园文化氛围起到了活跃的作用,促进交流,增进友谊。

当代的大学生思维活跃、创造了强,本次“记者节”利用了学生的这一优势,鼓励学生跳脱课本,注重实践,充分把握每一个属于自己的发展机会,展现自我,完善自我,我们希望通过此次记者节,让更多有特长的同学参与进来,使更多的同学在此得到锻炼和提升,同时也活跃校园文化氛围,提升校园文化品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