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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水县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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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水县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正确、有效和快速地处理习水县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人民生活安定和地方经济安全,特制定本预案。适用于习水电网应对和处置因电力生产、供应发生重、特大事故、电力设施(包括工作场所、通信、自动化、信息网络、调度指挥场所等)大范围破坏、电力供应持续危机等各类突发事件引起的对习水县经济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安定构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威胁的大面积停电事件。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正确、有效和快速地处理习水县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人民生活安定和地方经济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和《习水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

1.3 适用范围和要求

1.3.1 本预案适用于习水电网应对和处置因电力生产、供应发生重、特大事故、电力设施(包括工作场所、通信、自动化、信息网络、调度指挥场所等)大范围破坏、电力供应持续危机等各类突发事件引起的对习水县经济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安定构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威胁的大面积停电事件。

1.3.2 本预案用于规范在电网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下,各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社会求援、事故抢险与处置、电力供应恢复等工作。

1.3.3本预案中大面积停电是指:电力生产、供应受严重自然灾害影响或发生重特大事故,引起连锁反应,造成电网或中心县区电网减供负荷而引起的大面积停电事件。

1.4 工作原则

1.4.1 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电力安全管理,落实事故预防和隐患控制措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有效防止重、特大电网事故发生;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工作和行政执法力度,提高公众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协调发电燃料供给,规范电力市场秩序,避免发生电力供应危机;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反事故演习,提高习水电网发、供电企业事故处理、应急抢险的能力,以及恢复电力正常生产的能力和县城、公众应对大面积停电的能力。

1.4.2 统一指挥。在县政府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通过应急指挥机构和电网调度机构,组织开展事故处理、事故抢险、电网恢复、应急救援、维护稳定、恢复生产等各项应急工作。

1.4.3 分工负责。按照“统一协调、各负其责”的原则建立事故应急处理体系。电网企业按电网结构和调度管辖范围,制订和完善电网应急处理和恢复预案,保证电网尽快恢复供电。发电企业完善保“厂用电”措施,确保机组的启动能力和电厂自身安全。电力用户应根据重要性程度,自备必要的保安措施,制定停电应急预案,避免在突然停电情况下发生次生灾害。各乡、镇(区)、管委组织做好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

1.4.4 保证重点。在电网事故处理和控制中,将保证习水县电网主网架的安全放在第一位,必要时采取一切必要手段,有效限制事故范围的进一步扩大,防止发生主网系统性崩溃和瓦解。在电网恢复中,优先保证重要电厂厂用电源和主干网架、重要输变电设备恢复,提高整个系统恢复速度和效率。

在供电恢复中,优先考虑对党政机关、通信企业、医院、广播电视、报社等重要部门和中心城区、重要用户和有重要活动场所恢复供电,尽快恢复社会正常供电秩序。

1.4.5 依靠科技。开展电网理论和技术研究,采用新技术、新装备提高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控制水平;加强电网建设和改造,强化电网结构,提高电网安全运行水平;开展大面积停电恢复控制研究,统筹考虑电网恢复方案和恢复策略。

2 组织机构

2.1 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组长,由经贸局局长、电力局局长为副组长,成员单位为公安局、水利局、林业局、国土资源局、安监局、经贸局、电力局、城管局、环保局、建设局、粮食局、文广局、交通局主要负责人组成。

应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统一指挥、督查、协调习水县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理、事故抢险和生产恢复等工作;

(2)宣布进入和解除预警状态或紧急状态;

(3)决定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

(4)及时向县政府及有关上级部门报告事故及处理情况;

(5)及时掌握、了解各发、供电单位的事故信息和应急处理、事故抢险、生产恢复等情况,负责信息发布。

2.2 相关部门职责

经贸局: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协调电力企业应急工作,组织抢险、应急物资的调运和现场供应。协调指导有关企业防范因停电发生次生灾害事故。

公安局:负责在电网大面积停电时,对相应地区加强交通指挥和治安保卫工作,维护社会秩序,确保不发生骚乱,使电力企业安全有序恢复电力供应。

水利局:做好应对暴雨、洪水、干旱等自然灾害的处置工作,负责加强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时水电站的应急发电管理、水电站安全管理,处理由于电网大面积停电引发水电站事故,特别加强电站水库的管理工作,确保不发生水库安全事故。

国土局:做好因地质灾害突发造成大面积停电事故的应急救援。

林业局:做好因森林火灾造成大面积停电事故的相关处置工作。

安监局:负责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的调查等工作。

电力局:向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电网事故情况及相关数据资料,及时启动本企业应急处理方案,有序恢复电网供电。负责事故应急演练及宣传培训工作,负责抢险物资的储备,资料统计。

2.3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经贸局。主任由经贸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当预案启动后,该办公室移至习水电力局调度中心合署办公。办公室主要职责:

(1)及时了解和汇总电网事故情况,提请应急领导小组决定进入和解除预警状态或紧急状态,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

(2)落实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应急指令,协助应急领导小组组织预案的实施;

(3)督促和检查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

(4)组织、制订应急预案,监督相关应急预案的编制、演习、培训和修订情况;

(5)负责组织或参加信息发布会,指定信息发布发言人。

(6)建立应急人员通讯联络动态数据库,明确应急参与部门、人员的联系方式,以及备用方案和通讯录。

2.4 电力调度机构、电力企业、重要用户

2.4.1 电力调度机构

电力调度机构是电网事故处理的指挥中心,统一指挥调度管辖范围内的电网事故处理。

2.4.2 电力企业

有关电网企业、发电企业成立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机构,接受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调度,负责本企业的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理工作。

2.4.3 重要用户

制订和完善本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发生后及时启动自备应急保安电源,负责本单位的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理。

3 事件分级

3.1 应急分级

按照电网停电范围和事故严重程度,以及对社会的影响,将大面积停电事件分为Ⅰ级停电事件和Ⅱ级停电事件两个状态等级。

3.2 Ⅰ级停电事件

电力生产发生突发性事件,造成下列影响之一,习水电网进入Ⅰ级停电事件状态:

(1)习水电网大面积停电,非计划减供负荷达到或超过事故前总负荷的50%;

(2)县城中心城区电网大面积停电,非计划减供负荷达到70%及以上;

(3)因严重自然灾害引起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或110kV及以上变电站、输电线路遭受毁灭性破坏,造成习水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30%及以上,并且造成习水发电厂停电、重要输变电设备受损,对县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

(4)习水电网主干通信网络或调度自动化系统瘫痪,引发电力生产调度信息大面积中断,调度失去控制命令的传输媒体,导致电网无法正常发供电时。

3.3 Ⅱ级停电事件

电力生产发生突发性事件,造成下列影响之一,习水电网进入Ⅱ级停电事件状态:

(1)习水电网大面积停电,非计划减供负荷达到或超过事故前总负荷的30%;

(2)县城中心城区大面积停电,非计划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40%及以上,并短时不能恢复时;

(3)调度二次系统(包括自动化、通信设备、外部电源及厂站端设备)大范围失控、故障中断时间较长,严重影响调度一次系统正常工作;

(4)因严重自然灾害引起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或110kV及以上变电站、输电线路遭受打击或破坏,对全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威胁,造成县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的20%及以上,30%以下。

(5)因其它社会紧急情况需启动县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

4 应急准备

4.1 事故监测、预警、报告

电力企业应建立完备的事故监测、预警、报告和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对出现的问题早发现、早处理,尽量将事故控制在初发阶段和局部地区,防止事故扩大化。

4.2 电力系统应急预案

1、电网企业应急预案。开展大面积停电恢复控制研究,统筹考虑电网恢复方案和恢复策略。电网企业应会同网内发电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制订电网事故应急预案和电网“黑启动”预案,并加强演练,及时修订完善,一旦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按照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实施。

2、发电企业应急预案。并网运行的各发电企业应制定本、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和“黑启动”预案,确保发生大面积停电事故时发电设备安全运行。在发生大面积停电事故失去外部电源情况下,做好“黑启动”或厂用电恢复后机组重新启动工作。

3、应急保安电源。电网企业及其所属各级调度机构、各发电企业按照规定配备应急保安电源,提高“黑启动”预案实施的成功率,为恢复发供电创造条件。

4、重要用户应急准备。

重要电力用户应做好的日常的应急准备,包括准备自备电源、应急照明灯,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技术人员,提高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急能力。

5 应急响应

5.1 Ⅰ级停电事件响应

5.1.1 事件报告

(1)发生Ⅰ级停电事件时,习水电力局应急指挥机构应将停电范围、停电负荷、事故发展趋势等有关情况立即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2)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事件情况向遵义市电网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应急领导小组汇报,提请领导小组召开紧急会议。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紧急会议,就有关重大应急问题作出决策和部署,并将有关情况向县政府汇报。县应急领导小组按遵义市电网应急领导小组和县政府部署宣布启动预案。

5.1.2 事件通报

(1)发生Ⅰ级停电事件后,按照市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召集有关部门(单位),就事故影响范围、发展过程、抢险进度、预计恢复时间等内容及时通报,使有关部门(单位)和公众对停电情况有客观的认识和了解。在Ⅰ级停电事件应急状态宣布解除后,及时向有关部门(单位)和公众通报信息;

(2)在大面积停电期间,要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宣传工作,各级政府要积极组织力量,发动群众,坚决打击造谣惑众、散布谣言、哄抬物价、偷盗抢劫等各处违法违纪行为,减少公众恐慌情绪,维护社会稳定。

5.1.3 应急处置

(1)电网与供电恢复:发生Ⅰ级停电事件后,习水电力局启动相应应急预案,要尽快恢复电网运行和电力供应。

——在电网恢复过程中,电力调度机构负责协调电网、小水电、用户之间的电气操作、机组启动、用电恢复,保证电网安全稳定。在条件具备时,优先恢复县城中心重点区域、医院、政府等重要用户的电力供应。

——在电网恢复过程中,各发电厂严格按照电力调度命令恢复机组并网运行,调整发电出力。

——在供电恢复过程中,各电力用户严格按照调度计划分时分步地恢复用电。

(2)社会应急:发生Ⅰ级停电事件后,受影响或受波及的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类电力用户要按职责分工立即行动,组织开展社会停电应急救援与处置工作。

——对停电后易造成重大政治影响、重大生命财产损失的党政机关、军队、矿井、医院、金融、通讯中心、新闻媒体、体育场(馆)、高层建筑、化工、钢铁等电力用户,按照有关技术要求迅速启动保安电源,避免造成更大影响和损失。医院、化工、冶炼、煤矿及非煤矿山等对电力供应要求高的企业应制订停电专项应急预案。化工企业要特别注意高压容器的工况,要防止因易燃气体引起的爆炸和防止有毒物质的泄露,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冶炼企业要特别注意电炉的运行工况,采取应急措施逐步退出生产;水电企业要注意水库大坝启闭情况,及时按预案调整闸门开度;通讯企业要启动备用电源,确保通信畅通。

——高层建筑、商场、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各类人员聚集场所的电力用户,停电后应迅速启用应急照明,组织人员有组织、有秩序地集中或疏散,确保所有人员人身安全。

——公安、武警等部门在发生停电的地区要加强对关系国计民生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社会巡逻防范工作,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消防部门做好各项灭火救援应急准备工作,及时扑灭大面积停电期间发生的各类火灾。

——交警及交通管理部门组织力量,加强停电地区道路交通指挥和疏导,缓解交通堵塞,避免出现交通混乱,保障各项应急工作的正常进行。

——物资供应部门要迅速组织有关应急物资的加工、生产、运输和销售,保证居民在停电期间的基本生活资料供给。

——卫生行政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相应应急医疗救治工作,保证大面积停电期间各类伤员的救治;

——停电地区各类电力用户要及时启动相应停电预案,有效防止各种次生灾害的发生。

——电力企业迅速组织力量开展事故抢险救灾,修复被损电力设施,恢复灾区电力供应工作。

5.1.4 应急结束

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下,应急领导小组经研究决定或征得县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宣布解除Ⅰ级停电事件状态:

(1)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接线方式,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

(2)停电负荷恢复80%以上,重点地区负荷恢复90%以上;

(3)无其他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正常电力供应存在重大影响或严重威胁的事件。

5.2 Ⅱ级停电事件响应

5.2.1 发生Ⅱ级停电事件时,习水电力局同时立即将有关情况向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县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紧急会议,就有关重大应急问题做出决策和部署,并将有关情况立即向县政府汇报,同时宣布启动预案。习水电力局应急指挥机构就有关应急问题作出决策和部署,启动本级应急处置方案进行处置,县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有关部门(单位)按照本预案第5.1.2条、5.1.3条关于事件通告、应急处置的要求进行应急处置,通报事故情况,发布事故信息和组织事故处理。

对Ⅱ级停电事件,由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通报事故情况,发布事故信息。

5.2.2. 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下,应急领导小组经研究决定宣布解除Ⅱ级停电事件状态:

(1)电网接线恢复正常接线方式,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

(2)因事故停电负荷及事故拉限电停电负荷恢复90%及以上;

(3)主要发电厂、输变电设备故障已隔离,不影响电网的运行;

(4)无其他对电网安全稳定存在重大影响或严重威胁的各类事件。

6 应急保障

6.1 技术保障

全面加强技术支持部门的应急基础保障工作。电力管理部门应聘请电力生产、管理、科研等各方面专家,组成大面积停电处置专家咨询小组,对应急处置进行技术咨询和决策支持。电力企业应认真分析和研究电网大面积停电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和损失,增加技术投入,研究、学习先进经验,不断完善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技术保障体系。

6.2 装备保障

各相关地区、各有关部门以及电力企业在积极利用现有装备的基础上,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建立和完善救援装备数据库和调用制度,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各应急指挥机构应掌握各专业的应急救援装备的储备情况,并保证救援装备始终处在随时可正常使用的状态。

6.3 人员保障

加强电力企业的电力调度、运行值班、抢修维护、生产管理、事故救援队伍建设,通过日常技能培训和模拟演练等手段提高各类人员的业务素质、技术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全社会应加强电力生产、电网运行和电力安全知识的科普宣传和教育,采用各种通俗易懂方式普及停电后的正确处理方法和应对办法,提高公众应对停电的能力。

7 宣传、培训和演习

7.1 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应对全体员工加强防范事故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应急救援教育,并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宣传出现大面积停电的紧急情况下如何采取正确措施处置,增强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7.2 各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应认真组织员工对应急预案的学习和演练,并通过专业人员的技术交流和研讨,提高应急救援的业务知识水平。

7.3 各电力企业应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本企业的应急救援演习。

8 信息发布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事故信息统一对外发布,并负责拟定信息发布方案,及时采用适当方式发布信息,组织报道。

新闻宣传部门应配合县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主要新闻媒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9 后期处置

9.1 事故调查

大面积停电之后,根据国家关于事故调查的有关规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各相关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配合调查组的工作,客观、公正、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发生过程、恢复情况、事故损失等。

事故调查应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有机结合。事故调查组到达现场后应认真听取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情况介绍,并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协调,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事故调查工作包括:调查组的组成,应急救援情况的调查,事故现场调查,技术分析,事故原因的判定,事故性质和责任的查明,编写事故调查报告,提出安全预防措施和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的建议。

9.2 改进措施

(1)大面积停电之后,电力企业应及时组织生产、运行、科研等部门联合攻关,向上级有关部门通报事故情况,研究事故发生机理,分析事故发展过程,吸取事故教训,提出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电力应急预案。

(2)各相关乡、镇(区)、管委、各有关部门应及时总结社会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和教训,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社会停电应急救援、事故抢险与紧急处置体系。

10 附 则

10.1 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的情况,县经贸局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上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10.2 预案解释

由县经济贸易局负责解释。

10.3 预案案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