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在线查询网 > 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 武鸣县地方税务局

武鸣县地方税务局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请输入要查询的词条内容:

武鸣县地方税务局




机构概况


自1994年建局以来,我局在南宁市地方税务局和武鸣县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树立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着组织收入这一中心工作,以聚财为国、执法为民为税务工作宗旨,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加强税收征管,大力推进税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优化纳税服务,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实现了税收收入的持续、稳定、协调增长,从1994年到2010年共组织地方税收收入16.55亿元,年平均增长达20.3%。其中2010年共组织地方税收收入33339万元,同比增收8013万元,增长32%,年税收收入再创历史新高,首次突破了3亿元大关。其中:区级收入1339万元,县级收入32000万元(含契税3045万元),完成市局下达全年税收任务(31700万元)的100.9%,完成县政府下达科学发展三年规划全年税收任务(31700万元)的100.9%。地税收入连年实现大幅增长,整个地税收入占全县财税收入49%左右,为保持地方财政收支平衡、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建设和谐社会提供了有力的财力保障。

2011年,我局提早谋划,科学制定收入分配计划,落实税收工作责任制和局领导挂点责任制,对内完善组织收入工作机制,强化税源管理,对外加强部门协作,充分发挥社会综合治税协税护税作用,完善协税护税体系。坚持税收组织收入原则,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加强组织收入纪律,组织收入实现新突破。至10月24日,我局组织收入29252万元,完成自治区地税局考核税收收入任务(40746万元)的71.79%,比上年同期增收5123万元,增长21.24%,其中:市政府考核收入(县本级收入)27635万元,完成市局和县政府考核收入任务(39300万元)的70.32%,比上年同期增收4782万元,增长20.93%。

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六个,即计划财务股、征收管理股、政策法规股、办公室、人事教育股、监察室。

1、计划财务股

负责制定税款入库的管理办法,负责税收会计、统计和信息数据的分析汇总,组织并检查税款入、退库,负责税收收入的核算、统计、预测和分析,管理税收票证等;负责管理本县地方税务系统经费和财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监督检查财务执行情况;编制审核本县地方税务系统财务预算、决算;指导本县地方税务系统财务工作以及与计会相关的其它工作。

2、征收管理股

研究制定本县地方税收的征收管理具体办法;负责宏观管理全县地方税纳税人户籍、税务登记,指导各税务分局管理税收征管档案资料;负责发票管理和有关纳税申报表、税收法律文书的印制管理,负责税收征管质量考核组织工作;负责注册税务师的管理工作,规范税务代理行为;以及与税收征管相关的其它工作。

负责本县地方税务系统计算机信息管理工作,组织应用软件的推广、维护和协同进行税控机的推广应用及技术培训工作;指导信息系统建设和组织办公自动化软件、硬件的推广、维护工作。

3、政策法规股

负责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和贯彻落实;监督检查地方税收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负责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审核规范性文件;处理行政复议、听证、诉讼、赔偿等涉税法律事务,参与重大案件的复核审理等工作。

4、办公室

处理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信访、机要保密、调研、政务信息、督查检查和外事工作;负责税收新闻和税收宣传;负责办公自动化的推广应用,负责固定资产管理等行政事务。

5、人事教育股

负责干部任免、人员调配、劳动工资、专业技术职务管理,负责教育培训、干部监督、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本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考核工作,负责本级机关党群组织日常工作;负责本系统人事管理工作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6、监察室

负责本级管理干部信访举报、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参与和配合做好党风、行风建设;负责本县地方税务系统政风政纪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本县地方税务系统干部离任审计工作;负责与税务行政监察相关的其它工作等。

直属机构


稽查局

组织贯彻税务稽查规章制度,拟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稽查选案、检查等工作;负责税收举报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税收举报案件的受理、上级交办、转办及征收管理部门移交的有关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上级稽查局对稽查情况进行复查复审工作的组织与配合;负责与公安、检察、法院协调税务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负责对涉嫌犯罪的案件,除依法进行行政处理(处罚)工作外,还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负责税务发票的稽查和协查工作;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和整顿规范税收秩序工作。

派出机构


派出机构五个,即城厢税务分局、双桥税务分局、锣圩税务分局、府城税务分局、陆斡税务分局。

派出机构的职责是:负责辖区内的所有的地方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研究制定税源管理和推行征收管理办法、措施,对所辖税源实施监控管理,对辖区内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服务。负责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进行税收分析和纳税评估、税法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数据采集分析、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

各派出机构的具体管辖区域如下:

城厢税务分局:负责城厢镇、宁武镇地方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双桥税务分局:负责双桥镇、甘圩镇、太平镇地方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锣圩税务分局:负责锣圩镇、灵马镇地方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府城税务分局:负责府城镇、仙湖镇地方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陆斡税务分局:负责陆斡镇、罗波镇、两江镇、马头镇地方税收征收管理工作。